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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4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整治行动时,遭遇一流动摊贩暴力(持械)抗法,目前,涉事摊贩已被警方拘留。
自开学以来,我局开启
“护苗”模式,在学生
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对
全市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进行重点巡查整治。该
起事件正发生在3月4日
下午龙泉市第四中学放
学时段。
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龙泉市第四中学至龙福路路段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要求其立即驶离。一段时间后,当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该路段时,发现摊贩王某某、朱某某、陈某某仍在此处售卖。因此,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对三名当事人的经营工具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过程中,摊贩王某某情绪激动,持械威胁执法人员,严重阻碍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见状迅速反应,合力阻止王某某的过激行为,并报警处理。随后,剑池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作案工具
Tool For Criminal Purpose
处罚结果
由于王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龙泉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疏堵结合,加大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一方面通过我局流动摊贩“安家工程”,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全面进驻疏导点、疏导亭,有序管理;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也有尺度。
来源: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