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漫画带你走进城管的日常执法工作
城市需要管理,离不开城管。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很多民生问题,今年又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关键之年,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大家有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城市管理者的辛勤劳作。
01
乱贴小广告、乱涂黑电话号码
危害:
乱贴、乱涂、乱画的行为被称为“城市牛皮癣”。街头小广告、黑电话号码就像光洁的肌肤上长了一片片牛皮癣,影响美观不必说。更严重的是,一些违法广告、黑电话号码也混迹其中,给社会生活带来一定的危害。
处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02
户外广告
危害:
随意摆放、设置户外广告,犹如定时炸弹,不仅影响了市容,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3
占道经营
危害:
1、蚕食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妨碍了城市道路的有效利用,给周边市民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而且违章占道经营密集区也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
2、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违章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方,噪音严重超标,污物垃圾甚多,其排放的油烟、随地乱倒的污水、乱丢的白色垃圾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3、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违章占道经营所出售的商品大多是“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坑害消费者的案件屡见不鲜,根本无从查起。尤其是出售的食品往往未经检疫,食品卫生状况之差不言自明,为细菌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最佳途径,既不利于当前疫情防控,也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极为不利。违章占道经营的商贩既无执照又无固定经营地点,任意定价,它的无序化势必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形象。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城市环境越来越优美。但是无处不在的违章占道经营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肮脏不堪,使城市魅力大打折扣。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04
流动摊点
危害:
1、严重占道经营,弱化了城市交通功能。占用公共通道,街巷杂乱无章,沿街店面的经营者占用人行道,流动摊点经营者充斥机动车道,车辆交通经常阻塞,不安全因素增多。
2、污染了市容环境,许多饮食店、流动摊点不但占道经营,而且人为制造的垃圾、污水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城市卫生。
3、许多不规范早餐摊点卫生条件比较差,无论是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还是经营的早餐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居民健康得不到保障。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内摆摊设点。依据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5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危害:
1、给道路交通和市容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
2、容易造成该路段拥堵,来往的行人只能绕行或在车行道上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3、由于地下各种管网交织密布,非法挖掘可能对地下电力通讯、生活用水、排水管道等管路造成损坏,给居民用水、防汛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网设施带来极大威胁,影响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06
违建
危害:
1、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它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甚至是基本农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
2、提高开发成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整体规划,给即将进行的政府拆迁造成了尺度上的难以把握,也给国家赔偿带来了巨大损失。
3、影响依法治县。违章建筑的横行,给国家的土地管理、村镇建设、农民建房管理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执法的权威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不利于政府促进经济、依法治县、服务群众。
4、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往往是由几个农民工随便搭建而成,因此,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路边的建筑物还会影响视线,造成交通事故 ;个私企业等人员集聚的场所,一旦出现火灾等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5、影响社会稳定。大量违章建筑的出现,尤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在公共区域乱搭乱建,就像一颗颗的毒瘤,影响着市容市貌,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所和设施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07
大气油烟污染
危害:
1、油烟具有多方面的环境污染危害性,油烟污染大气,油烟排放时携带异味的烟雾,直接导致局部空气质量下降。
2、油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空气中的油烟能吸附于固体表面凝结成油性液滴,有异味且难以清除。
3、油烟影响城市市容。油烟排放口附近建筑表面常常形成局部油性液滴扩散状黑圈,破坏建筑物美观。油烟污染侵害了公民环境权,影响了人们享受清洁的空气,破坏了人们享受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油烟污染侵害了公民财产权,直接受到油烟污染的房屋或建筑物内的房间,其价值也因污染而下降。
4、油烟污染侵害了公民人格权,油烟污染的排放影响了附近居民精神和生活的舒适和安宁,造成居民精神不适和痛苦或生活上的不方便;
5、油烟还侵害了公民的健康权,油烟危害人体健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08
乱停乱放
危害:
1、车辆违章停放容易侵占盲道。
2、机动车违章停放容易压坏人行道砖石。
3、违章停放影响市容市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据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9
乱倒建筑垃圾
危害:
1、污染水环境;建筑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会借助各种物理作用进入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然后流入湖水和河水里,最后这些受污染的活动水渗入补给含水层中给人类的生活用水造成严重的污染。
2、污染大气;建筑垃圾中的细菌、粉尘会随风飘散到人类居住的环境当中通过空气进入人类的体内危害人类的健康,同时也形成了大气污染。还有少量可燃的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因建筑施工、拆除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单独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之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0
乱丢生活垃圾
危害:
1、某些垃圾露天堆放会有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
2、垃圾中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垃圾随意乱扔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如果他人不小心踩到垃圾很可能导致摔倒受伤。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依据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1
乱拉乱挂
危害:
1、乱拉乱挂的空中管线不仅影响城镇容貌,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交通,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横幅标语进行公益宣传的做法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并不相符,不仅影响市容美观,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3、杂乱如蜘蛛网,既不美观,又不安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处罚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依据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以上让我们可以看出:
这些都是城管人每天工作的一部分或许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或许就在身边!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的辛苦程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守护好咱们幸福、美丽、和谐的城市环境,请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虽然在整治过程中会触犯一些人的利益,但这不是为了城管执法队员个人,而是为了守护好咱们这个美丽城市,哪怕工作再苦再累,我们都不会停歇城管卫士的脚步,奋勇的朝前走!
来源:徽县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