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市举行“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新闻发布会,自4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移交我市城管部门,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静态违法停车行为不再行使管理职能。
据了解,自4月1日起设置为期半个月的执法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发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将通过贴“温馨提示单”对车主进行提醒,不予罚款。
过渡期后,因违停被罚车主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缴纳罚款。线上缴纳,车主可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新乡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注公众号后,在“便民服务”栏中点击“违停处理”,绑定车辆相关信息后即可实现线上处理。目前,违停执法系统正在调试,正式运行后,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在线缴纳罚款。
市城管部门将合理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对全市路内泊位进行摸排,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停车泊位“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地为市民群众提供停车泊位。整合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做到“应停尽停”。坚决取缔非法停车场,大力整治商场、门店、楼体门前违规私设地钉、地桩等侵占公共空间行为,进一步释放现有公共停车资源,增加合法停车区域。盘活城市闲置公共空间,做到“应用尽用”。对居住区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情况进行摸排,从严查处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空置的行为,充分激活现有停车供给资源。利用边角用地,合理增设停车场。同时,进一步论证利用商业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空间停泊车辆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