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快讯】重庆:确定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级国旗主管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市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
渝府发〔202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办法》,市政府决定,确定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级国旗主管部门,对全市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统一实施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旗主管部门。升挂国旗的机构依法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使用和收回实施监督管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国庆等重大节日升挂国旗是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
9月22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市国旗管理及国庆期间升挂国旗有关工作。

小贴士:2021年9月13日,重庆市政府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级国旗主管部门的通知》(渝府发〔2021〕25号),确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为市级国旗主管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淑钰介绍,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将对国旗进行“四个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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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国庆,为做好国旗规范管理,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将重点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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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绣倡议:全社会及广大市民应依法积极使用国旗,表达爱国情感,不要倒挂、倒插国旗和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要随意丢弃国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使用国旗后,将国旗放回指定的国旗收回点,用正确方式表达对祖国的热爱。(综合:重庆城市管理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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