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达官显贵人家,家中若有人杀了人或者严重触犯了律法,会被判处死刑他们就会出重金收买无业游民或者贫苦之人,帮他们顶罪。
这些被迫拉出来顶罪的人就像是被别人握在手里随时待宰的鸭子,因此会叫“宰白鸭”,也叫“替死鬼”。
清朝海宁人陈其元,修著了一本名为《庸闲斋笔记》,此书中记录了一则“宰白鸭”事件,事件的主审理官便是陈其元的父亲陈鳌。
一个案件复审时,陈鳌发现了蹊跷,死者身形高大是一名壮汉,身上有十余处被殴打的伤口,死因是失血过多。按理说,这种死状一般都是多人作案,并且嫌疑人也一定身形高大而有力气。
而卷宗中记录的竟是一个瘦弱的十五六岁少年。在狱中,陈鳌见到了都快要不成人形的少年。陈鳌让男孩谈谈案件经过,男孩面如死灰开始陈述,但是男孩的话术和罪状纸的内容几乎相差无几。
陈鳌既着急又心疼,一直在询问并引导男孩说出实情。
就在陈鳌以为男孩肯定不再说时,男孩突然一把抱住陈鳌大声哭了出来,他说:“人不是我杀的,是我的父母收了别人很多钱所以拉我出来顶罪的,我是冤枉的啊”。
听到这里陈鳌心里五味杂陈,心想一定要帮助男孩翻案。他鼓励男孩向县令说出事情,供出真凶。陈鳌重新让男孩签字画押,驳回原来口供。
陈鳌本以为这样可以帮助男孩翻供,但是万万没想的是几日后的庭审,男孩并没有翻供,依旧被认定为杀人犯,并且男孩说辞也和第一次的供词一样。
陈鳌十分不理解,于是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再次让男孩开口。原来男孩上次翻供后,县令勃然大怒驳回了他,将他屈打成招,男孩父母也前来辱骂他不孝。
男孩眼中含泪:“大人,我只能做这个替死鬼了,我别无他法啊”!听完男孩的话,陈鳌心中万分悲痛。
陈鳌也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男孩含冤而死,自己却无能为力。
金钱面前无亲儿
“宰白鸭”这一罪大恶极的犯罪手法,按理来说只要朝廷严加管束应该会有所好转。为何愈演愈烈呢?
其一,“宰白鸭”不是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福建的泉州,漳州以及广东的惠州和潮州属于我国临海地区,正所谓“天高皇帝远”,距离的原因朝廷的管辖自然会受到阻碍。即便皇帝派人去管理,大多也都无功而返。
其二,昏官当道。只要给到官员足够的贿赂,此事岂不是畅通无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贪官污吏收受贿赂这样的灰色产业链根本得不到解决.
最后一个主要原因,社会贫富差距大,人们对贫苦之人性命轻贱和无视,对人权不尊重,这一切为“宰白鸭”的“合法化”度了一层层的金箔纸。
对于一个贫苦家庭,“宰白鸭”所给的赔偿款太有诱惑力,“宰白鸭”的买主更是达官显贵之家,手段自然不必多说,一旦收了钱反悔,那么必定要挟性命。
所以清朝残忍的“宰白鸭”事件频频发生,更是那个时代下的必然产物,是那个时代中特殊的社会风气和大环境下的的悲哀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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