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讲故事】说说这些年来的那些“他”

和S的故事,差不多就是结束了。

从那天起,没有了短信,没有了校内,没有了QQ,断绝一切私人联系。

不过很有默契的,是我们都没有在人前表现出来。

聚餐或是娱乐的时候还是会去,不过不再是每次都去,去了也不会再坐在他身边。偶尔对上一两句话,是为了不要被人看出什么。

而私下里再也没有说过话。遇见的时候,如果旁边有共同的熟人,就点头说声学长好,若没有人,就直接走过去。

起先好多次擦身而过之后就哭了。一边走眼泪一边流,很自然地流下来,完全不需要眨眼。

到后来也就麻木了,只是想余下半年赶快过去吧,之后他们就大三了,就迁回本部了,不再见,也就不再惦念了。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一点做得还算可以吧,并没有苦苦地去求一个解释。大概生来总归还算比较骄傲,全力珍惜自己的羽毛。

你不爱我还践踏我的感情,我怎么可能让你看见我的眼泪。

只是后来换届选举的时候我退出了。借口是大一成绩不是很好,大二想要静下来学习。

其实我和S之间的别扭,其他人多多少少也看得出几分。我做这个决定,基本没有人诧异。

那么跟S,就这样结束了。



下一个人出现在大一暑假。这中间空白的整个大一下学期,其实都是在不断的纠结中度过的。

不过在遇见下一个人的时候,那种郁闷心情已经缓解了很多。

不然的话,也是没有心思再去接近这个人的。

这个人,叫他C吧。

所以今天就到这?楼主勤奋地更了将近四个小时,求休息啦^^
呀,自己坐了翻页沙发,开心一个!
@ 学长
正太学弟其实也会炸毛会咆哮!!!!有木有!!!!

@长不大先生
同楼上!!!楼主也有暴躁的小性格!!!!以及多谢先生夸奖!!!!表示开心!!!!

@好雅鬼
(本期是咆哮专题)公关部在厦大被称作外联部!!!!好多气场男女有没有!!!!
以及楼主依然相信爱情有没有!!!!所以才有后来的故事有没有!!!!

@离人
是的!!!楼主这样的正太明显伤不起!!!

@烈(TM上标不会打)
厦大真的是gay校!!!!!

@胖丁
去睡吧!!!!今天LZ收工了哈哈!!!!安!!!!
@烈

是让胖丁去睡,LZ还打算看看书神马的……
对了,苦逼楼主明天要去帮朋友排蔡康永的签售,明天应该会晚归,大家约莫可以十点半后前来围观,嗯哼
@烈

是看点杂书,楼主没有那么好学啊……对手指。

以及真心爱过的话,放手的时候感觉很坦然。

因为知道感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在能爱的时候尽了全力,在爱与前程不能两全的时候,就祝福吧。

@学长

给学长道歉……选择把帖子发在这里,就是因为最重要的主角是伪直男。

他一直没有出柜,我也一直很配合。

现在我选择把两人之间的故事讲出来,其实已经算是侵了一半版权。所以实在不能再暴露身份,是为了免得万一给故事里的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从开贴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做讲故事的人,就只能把自己隐藏在幕后。

不知学长能理解我吗?

PS:我不在凌云^^
哈哈,狗腿一下,给学长捶捶背消消气儿……
@烈

果然满满吐槽点啊,不过他既然选了北京,一定有你的因素在,这样的话,有没有考虑复个合神马的?毕竟他要在国内两年,两年之后也许你也有机会出去了也不一定。还有感情的话,机不可失啊。

以及介绍你姐和他认识……还是算了吧,赶快把这个念头拿去洗洗喂狗。万一以后他一脚跨进你家门说“伯父伯母好,我是烈姐姐的男朋友”,你的人生可就从此踏入了奇幻的大门喔……
@学长

这样的话……嗯……学长可以考虑在排队期间温习一下本帖……
@ 烈

我的“烈姐姐”指的是你的姐姐嘛,意即他成了你的准姐夫……
唉,这个就只好自己权衡了。

其实有时我觉得,如果是和平分手且两个人都放得下,日后继续联系是挺好的。

但如果确定了已经彻底分手,做朋友可以,做亲人也可以,不要再基于特殊的感情纠结于旧事旧人。能尽早走出来对自己最好。

哎呀胡言乱语的也搞不清中心论点了,凑合看下^^
楼主回来了……

昨天说十点半开播,没想到签售红火程度真是出乎意料,楼主排了八个多小时,十点半才刚刚筋疲力竭地爬回来。

一共发了五千多,将近六千个号码,也就是说康永哥还要再签起码五个小时。因为
他承诺凡是六点半前排进队伍的,一定签完。

楼主跟他握手的时候,觉得他已经在脱力边缘了。准备的话一下子就讲不出来了,最后只说了声“康永哥辛苦。”

有些人说楼主性子好,其实我在生活里有很多时候,是比较尖锐极端的(可能大家会设想不出来那些样子)。只是一直在尝试着去掉这些乖戾的部分,让自己能真正做到温和大气。若有一天能为人如康永哥,应该就足矣了吧^^
@蜉蝣之羽

楼主跟囧瑟夫的长相还真不是一个类型的,他是囧系的,我算是萌系的,哈哈,这样说会不会挨鸡蛋呀

@学长

学长可归来否?

@烈

嗯,我有时会去佛寺里转一转。缘这个东西我是信的

@tz

承蒙新看官谬赞^^

@女王

这个理由新奇啊,哪所学校是可以不用军训的?

@胖丁

那就专心自习去,考试努力些,看直播才更轻松哈!

@BOBO

今天争取还能更一点,学校十二点断电唉

@花寻石头

多谢捧场!

@胖丁
睡吧,明天Gan ba dei噢!

@好雅鬼
正在努力写争取更一些,排队累得思路都有些不清晰唉。
直到大一暑假前,心里对上一个故事还有些放不开。于是发狠地想磨练自己,一定要赶快强大起来赢过S。

寒假因为过年的缘故是必须回家的,暑假的时候,软磨硬泡争取来不必回家,托家长的关系,在厦门找了一家公司实习。

大家都明白的,绝大多数的实习,本来就都是有名无实,何况还是个大一学生,当时能放心交给我的工作有什么呢?只是那时的我是不知道这些的。当时只一根筋地认为,去实习就能早些窥探社会,见识人性,就是磨练自己的重要途径。

每天回漳州太不方便,就找本部在外住宿的学长借租了房子。当时的傻X楼主就这么雄赳赳气昂昂踏上了实习之路。

应该猜得到吧?就是在那家公司里,楼主认识了C。

想起来有些哭笑不得,因为这似乎才算是那次实习的最大收获。

虽然有托熟人介绍,但那人所在的部门跟我专业不靠,于是报到的那天,是熟人带着我去了C的办公室,对C说这就是前些天跟你提的那孩子,就安插在你这多指点吧。

毕竟是第一次独立面对社会上的陌生前辈,与在学校里结识新朋友是不一样的感觉。当时的我表面上可以用落落大方来形容,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

对C的第一印象很好。他的面相跟S不是一个类型,不过也是会让我心动的模样。那天他一身正装(后来发现他是正装控,感觉他恨不得睡衣都是西服),笑着对那熟人说:“怎么是这么小的孩子,你不是把高中生带到我这来了吧?”
@丧秋
S是双子,不过看这话你也常欺负人嘛

@tz 以及 大家
今天是有些体力透支,而且马上就要断电了……抱歉了,明天上午争取更一些,楼主去洗漱了,各位晚安!
@丧秋
的确,后来我慢慢明白并相信,这个结局也不在S起初的掌握之中。
我觉得S当时,一方面有些寂寞,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我这种什么都不懂的新人很有趣。
他是确实想对我好,但他要的,只是种照料小宠物的轻松感和成就感。
我太认真,他就怕了。没法收场,只能快刀斩乱麻。

而你和你的他呢?是不是也一样?
@学长
还真是有毅力的狂热粉呀^^

@大象
不一定喔,上海人口基数比较大,随便去个万分之几就够了……

@简生
一大早就被鞭策了,楼主表示鸭梨山大

@烈
台阶上坐着的那个? 以及有没有觉得厦大小受横行
@烈

喔那好像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吧?一个男生,据说是情死。

那个是所谓科学艺术中心……看起来像一座庙中间切了一刀,留了一半放在原地有没有?
我一下就抿起了嘴,觉得这个上司很有亲和力,紧张感也消解了很多。

我和熟人坐在沙发上,他把椅子拉到我们对面坐下,礼节性但看起来态度又很诚恳地问了我一些基本情况。很快那个熟人就离开了,C问完之后,带我出了办公室来到一个女职员的桌前,对她说:“小L啊,给你领了个徒弟来,有活儿就给他分点,啊?”

得到肯定回应之后,对她笑笑,又拍了一下我的肩,转身回去了。

我叫小L为L姐。L姐是个干练又懂得照顾别人感受的人,她让我在她不远处收拾了一张空置的办公桌,经常分派给我一些零活。不过是复印、装订之类的小事,却让我感觉自己是被需要的,每天还都算充实。

C看起来很忙,每天进进出出,很多时候是不在办公室的。他出门的路要经过L姐的桌子,离我也只有一点距离,于是很多次他出门的时候,我都会抬头看几秒他的背影。

不过这种注视,是没有夹带特殊的心情的。

若说S对我的影响,抛去一些负面的东西不谈,第一自然是把我带上了这条路,而第二,就是不再轻易对别人动心,懂得分清欣赏与喜欢的界限。
开始是单纯觉得C的身材面目都不错,穿正装很抢眼。很多人穿正装就像在卖保险,但C就有本事把款式很简洁的衬衫穿得出风度来。

我在的部门女职员居多,几个男职员嘛……用劳模脸来形容,会不会有点恶毒?好吧其实没那么寒碜,只是跟C比较之下,确实差了几个量级。

C是三十出头的人,跟那些人比起来,身上会有种沉淀在。最让我注意的,就是他的气质。

从前有时跟着父母应酬,也见过些从商的人。有些人脸上就写着“心机重”三个字,让人,至少会让我望而生厌。

而C身上那种持锋芒而不轻显的气场,很给我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看得出来,L姐算是C在部门内的得力助手。因为他一路回应别人招呼的态度,与跟L姐说话的亲切度是会有些不一样的。

C路过的时候,有时会停下来跟L姐聊几句。所以实习的第一周里,有那么两三次,也会顺便走来和我说上两句话。

无非是“感觉怎么样”“累不累啊”“好好干”啊之类的套话,但是他站在我身边的时候,有时没有,有时我会闻到一股还蛮喜欢的淡淡香味。

很久之后,有一次试到了KENZO风之恋,回忆一下,很像是C用的香水。
@烈
嗯哼表示高尔夫什么的只见过球场还没去试过手,是不是有点可耻……

@丧秋
有的人放心里就好,俗话叫相见争如不见啊……
中午先这样,再来一段,吃个饭去……晚上再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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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印象比较深的时刻是实习第一周的星期五。

那天下午五点左右C走出了办公室,手里拿着些杂物,很明显是要下班走人了。

L姐也看见他这个样子出来,直起身子,假装恶狠狠地,压低了声音说:“你,又,早,退!又跟女朋友去周末潇洒了是不?”

C笑了一声,并没有接她的话,只说了句“你也早点回家享受周末哈!”就径直走了出去。

我坐在一边假装没听见他们说的话,心里却有种怪怪的感觉。大概就是:喔,原来他是有女朋友的啊。

其实他那个年纪的人别说女朋友,就是有孩子都不是稀奇的事情。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为什么竟然直观以为他会是单身。

第一个周末过得很幸福。从前虽然每天也都有课,不过第一想不去就可以不去,第二去了也可以走神做想做的事,第三课时安排一定比上班轻松。确实只有上过班,才知道休息日的可贵性。

记得那个周末窝在房子里,开着空调叫着外卖看着书,觉得幸福果然是对比产生出来的啊。

第二周的周二,又是晚上临下班前,C忽然走到L姐座位前,说小L啊今天下班先别走,等下一起去跟XX公司的X总吃饭。

L姐很淡定地说了声好的知道了。

C交代完,一转身看到了我还在,当时可能是一时兴起吧,就过来问我:“小X啊,你会不会喝酒?”
@好雅鬼 & 烈 & 胖丁
我不在,你们居然连盘口都开出来了?好吧有一个人是对的,不过现在我不说,哈哈……

@学长
很多人都想,老子号都拿了绝不放弃;同时又想,我前面那么多拿号的人,总有人会放弃。于是大家都耗在了外图

@tz
再这么无原则期待H,等真正播到重要情节的时候我就只写“此处推倒+省略一万字”!

@sasa
有想法就写吧。留不住时间,留住画面,也是种永远。

@Omega
你真的很厉害。我虽然没有跟S有私下联系,但毕竟交际圈有很多重合,很久之后辗转听到的消息,是他原来也是零,虽然人很强势。
当时只剩下哭笑不得,感觉自己这么久的委屈愤恨,一下子好像都没有了理由。
人生还真是比戏精彩啊。
楼主归来……

今晚还有点明天不得不交的作业需要处理,大概不能播太久,但一定努力把这件事讲完不吊胃口。大家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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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喝酒,大一跟S那些人厮混的时候是常事。

只不过大多数时候是点到即止,每人一两瓶就算了。只在几次有正式名目的聚餐上放开喝过,我估算自己的酒量虽然不大,七八瓶应该还没太大问题。

当时的我,也觉得这算是个机会,很想看看没有父母庇护下,自己在这类酒局上可以做到什么样子。

于是就点了头,说还可以啊。

C又笑,说晚上没有事吧,那就一起来吧,一会跟你L姐走就行了。他跟S有一点很像就是嘴角常年挂着半个笑,偏偏这还是个对当时的我有足够杀伤力的表情。

那个饭局的人员构造如下:

我方三人:C,L姐和我。

对方三人:X总,某女职员,X总司机。

C提了一个不小的袋子,进门就放在了餐具柜上。点了菜之后他拿过来打开,我一看就有点傻了,居然是四瓶红酒和两瓶……68度的五粮液。

那个X总兴致很高昂,看见酒拍着手大笑,很大声地说:“可惜我这司机不能喝,红酒就归两个美女了!C总和这小兄弟,咱们仨来白的!”

我牙一咬,想完了,拿出来的酒一般不会收回去,难道三个人要把那两瓶喝完?

中国的酒桌文化是不是就是比赛谁把谁先灌倒呢?菜刚吃几口,就开始车轮战了。我左手边坐着C,右边坐着司机。C左手再数过去是对方女生、X总和L姐。

基本局势是对方女生频繁敬C,L姐频繁敬X总。与此同时L姐和C又常提点我,要我去敬X总和对方女生。用的虽然是白酒专用的小杯,但因为我是所谓晚辈,必须一口一个以示敬意。

基本空腹的状态下快速喝高度白酒的感觉,用痛不欲生形容都够了。
@ 胖丁

Ja,Vielen Dank哟!
我是那么让人感觉好推倒的型么?捂脸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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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聊天一边吃饭,两瓶酒大概喝了两个小时。女生那边,红酒还剩一瓶多一些。

两瓶酒,三个人,算一算,六七两总是有的。我知道脸肯定烧红得惨不忍睹,而且这个时候,已经觉得脖子有点软,头有点晃了。

本来以为这就解脱了,没想到那个土老板真是……妈的真是想暴打他一顿。他一样喝得脸红脖子粗,居然扯着嗓子又嚷:“来来咱们帮帮两个美女,再来点红的漱漱口!”

我又一咬牙。这个时候,真的快撑不住了。

第一杯红酒就是我敬X总。大概倒了红酒杯的三分之一,没得说,又是干。

两掺的喝法实在是凶残。我敬完坐下,刚过了几分钟,就觉得胃和嗓子开始有反应了,要吐之前的那种感觉。

好在我思维还是清醒的,马上掏出手机假装看看,俯身跟C说“不好意思我去接个电话”站起来就往外走。

一进洗手间就吐了个搜肠刮肚,之后半蹲半靠地倚在墙上,根本不想再回去那个包间。

但当然还是得回去。不过清仓之后好受了很多,在头有些晕的状况下,还是挺到了酒局结束。
@学长
这……其实学弟头像即真相,学长可以咨询我的经纪人

@烈
这样啊……但如果把每两段之间的日子也写出来,其流水帐程度会被围殴吧
@胖丁

可不是每个死上班族都能变身成超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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