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领导最头痛的问题,想办成点事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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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30卷,汉纪二十二
汉成帝 河平元年(癸巳,公元前28年) 
【原文】
诏曰:“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他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无辜,岂不哀哉!其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时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
 
【译文】
成帝下诏说:“如今,关于死刑地规定有千余条。律令繁多,有百余万言。条文之外的‘奇请’、‘他比’等附加条文,日益增多。即使专门研究和熟悉法律的官吏,都弄不清头绪,想让天下百姓都知晓,不是太难了吗!用这么繁琐的刑律,去对付善良的百姓,斩杀无辜之人,岂不可悲!主管机关应讨论减少死刑,及可以取消或省略的法令,使法律条文简明易懂。具体回奏!”当时主管官吏不能弘扬皇上的旨意,只是在细微枝节上,举出数件毫毛般的小事,以敷衍诏书而已。
 【解析】
 
每个皇帝继位之初都有想干出成绩的心思,汉成帝也是如此。
 
上面的材料就是汉成帝继位之后,提出对法律修改和精简。
 
汉成帝能够针对性的提出法律所存在的问题,起码说明他真的去了解了。
 
不过到最后,这个事情不了了之,负责人也只是搞几个小的来敷衍汉成帝。
 
这个问题,其实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个,关于汉成帝想修改的律法。
 
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他比,日以益滋。
 
这个其实是任何组织都面临的问题。
 
随着组织发展、壮大、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不可避免地会形成许多的制度、条款来作为引导和约束。
 
初期还好,但是到后面,随着条款款增多,开始条款制度之间出现矛盾冲突。
 
最后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甚至利用的工具。
 
结果不但原有的效用没有起到,最后反而产生坏效果。
 
材料发展时间到汉成帝这里,这种矛盾开始变得尖锐。
 
如果不调整、改善,基本上越往后情况越恶劣,最后造成组织的彻底崩溃。
 
 第二个,汉成帝想修改法律最后为什么没成?
 
时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
 
从材料上来看是负责的人敷衍了事。
 
按照之前的内容,官僚系统的尿性,是对上媚,对下狠。
 
按理来说汉成帝一个暗示,官僚系统应该屁颠屁颠地赶着上去为王前驱,怎么到这就敷衍了事了?
 
这就还要说官僚系统的保守性了。
 
其一,汉朝到现在已经接近200年,产生的律法、制度太多,不说汉成帝自己,就说是负责法律这方面的官员他自己搞不好都不清楚有哪些律法制度,更不知道那些有冲突需要修改。
 
其二,汉成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真不好说。
 
到底是汉成帝上位之后,为了表现出英明的样子,还是说真想修改,亦或者就是随口说说。
 
在具体做之前,少不得官僚们需要试探一二,看看汉成帝的态度,是真想干,还是就是随口一说。
 
其三,真的去改了又会如何?
 
律法条款太复杂,要修改,这个改变变动之下,产生的问题可是极其复杂的。到时候谁来承担责任?
 
显然,按照官僚们趋利避害精致利己的尿性,这种要承担巨大风险的事情,自然是不愿意去干。
 
其四,改的意愿又有多大的?
 
人皆有惰性,所谓惰性其实就是改变,即改变现状。
 
有的时候,现状不理想,你也未必愿意去改,因为得过且过还能够将就。
 
再深一点就是现在都习惯了,如果去改不但麻烦,而且改完之后还要适应更麻烦。
 
人嘛,都是怕麻烦的,而且对于改变当下习惯也有莫名的抵触。
 
所以在这里,汉成帝让官僚精简律法,就是在改变原有习惯,这种抵触是出自内心的。
 
其五,复杂影响
 
这些矛盾冲突律法条款的出现有其历史背景因素,都是针对某些事情,由某些已故或健在大佬提出来的。
 
现在要精简,少不得一些律法条款要取消。
 
在官僚们看来,取消某条律条款或许没事,但是制定这个律法条款的人是什么意见很有问题。
 
如果这个人下野了或已经去世,没什么背景关系,取消就取消了。
 
但是如果这个人还在,而且身居高位。
 
你把人家定的东西给取消了,你什么意思?对他有意见?要搞我?
 
平白无故就得罪人了。
 
 
最后汉成帝这个小改革的流产其实是一种必然。
 
这个也和汉成帝的弱势有很大关系。
 
汉成帝初心是好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的时候想当然了,他以为自己一声令下,下面人就会去用心做。
 
如果这事对下面人也有好处,他们自然不会落于人后,但是没好处还有责任,那就少不得敷衍了事、形式主义、文件落实文件了。
 
其实不光是汉成帝,现在很多公司、组织中的领导,有想法、有点子、想干事,但是最后也都不了了之,这类事很多。
 
套用上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自己意愿不强,另一方面是用人不得当(用人不当的方面有很多,不是单纯地用了不好的人),再深一点就是触及各方面的利益搞不下去。
 
 【启发】
 
汉成帝提出修改精简律法其实并不是真正触及既得利益阶层的东西,想要搞下去,还是能搞的。
 
用毛主席的话来说,做工作,要学会抓两头带中间。
 
如果说汉成帝真想要把这件事办成应该怎么办?
 
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汉成帝自己的态度。
 
不能说安排了就不管、不闻、不问,要时不时的问一问情况,看一看进度,表现出这事关注、上心,下面人就不敢糊弄了。
 
第二,从人事方面入手。
 
这首先,事情安排了就要盯人,时不时的有些敷衍了事的,拿出来打板子,撤职也不是不行。而如果有些表现好,奖励、表扬、提拔也可以。
 
赏罚祭出来,下面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人嘛都是贱骨头,你不能光哄,还要打!
 
这其次就是选人用人。
 
具体的修改,汉成帝显然不可能自己参与,更多是表明关注态度,所以,用人很关键。
 
如果说能有意愿上想干这事,且能力上符合的最好。但如果没有,那就只能用汉成帝自己辛苦一点,对没意愿有能力的要不停跟着鞭策;对有意愿没能力的,让他提纲挈领负责管人,再安排一些有能力跟着干;对没意愿没能力就直接清理。
 
还是用毛主席那句话来说: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干部,就是选人用人。
 
第三,从具体切入来入手。
 
这个到具体实施了,反而没什么。
 
简单来说就是饭要一口口吃,事要一件件做。
 
有雄心壮志很好,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先从小部分入手,慢慢来,慢慢试,最后一点点扩大。
 
你上来就玩个大的、全面铺开,且不说成不成,问题太大你都不知道哪里可以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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