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产10年,兄弟反目!郭晶晶的婆家与中国房地产不得不提的事......



作者| 猫哥
来源| 大猫财经(ID:caimao_shuangquan)

在香港,霍家不是首富,但却是绝对的豪门。
孙辈的霍启刚近几天才就任立法会议员,其妻郭晶晶是中国跳水皇后,而其父辈则是经历了与港姐朱玲玲结婚、离婚,其余的霍家子弟,也有不少绯闻。
所以,当霍家的遗产案再次进入大众视野,就率先登上了娱乐版,然后变成了社会新闻,成为了茶余饭后的讨论话题。

2006年,霍英东过世,这位传奇一生的香港富豪,享受了堪称“国葬”的待遇,国旗覆棺,政商两界的大人物为其扶灵。
那时候还没有争遗产的事儿,因为1978年霍英东就已经立下了遗嘱,在死后20年才可以分遗产,按这个时间来计算,2026年,才是霍家正式大分家的日子。
与赌王类似,霍英东也根据《大清律例》娶了三房太太,不过主要的资产在大房,各自的事业方向也各有侧重:
老大霍震霆侧重体育事业,后来“跳水皇后”郭晶晶嫁给其长子霍启刚,知名度最高;
老二霍震寰则是接管了家族企业,是分财产的主力,财力上是最雄厚的;
老三霍震宇则侧重基金会事业,在慈善上,走得最远。
不过,在霍英东过世仅5年后,因为遗产的事儿,哥几个就打起来了。
2011年,霍家争产案正式爆发。
霍震宇指控二哥霍震寰在父亲过世后私吞家族资产,包括一些公司股权和海外存款,共计约14亿港元,霍震宇要求撤换遗产执行人,并且调查遗产数目。
官司一打,遗产的受益人都得过堂答辩,包括霍英东的三位遗孀。
2012年,在前特首董建华和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调停下,霍家完成了“大和解”,将霍英东300亿港元的遗产分为了三份,二房和三方则平分100亿,以每月零用钱的方式发放,而大房子女获得了200亿。
这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结果了,但和平局面也只维持了一年,争产案再次重来。

这次是因为一份合同。
作为爱国商人,霍英东起家于香港,但是由于后来为港英政府所不容,其地产业主要都在内地,其中最重要的投资在其家乡广州的南沙。
在和解前,霍震宇对于在南沙的投资不屑一顾,形容为“猪骨头”,在昔日的内部调解会议上,霍震宇曾要求霍家产业退出内地,在董建华的教育下,才意识到南沙是座“金山”。
1997年,霍英东家族企业有荣公司将南沙的部分权益以1元的价格转给了霍英东基金会,但是在2013年披露的合同细节里约定,10年后有荣可以以1元的价格回购。
虽然当事的两公司都是霍家的名字,但是基金会的钱,是不能作为遗产分割的。
2007年应该回购的时候,家族企业话语权最大的霍震寰没有回购,这意味着南沙近100亿港元的权益没能进入家族企业,也就是说,兄妹几人也就没法分这笔钱。

于是,霍震宇再次提告,要求这部分权益进入长房名下的公司,对此事知情的霍震寰和霍震霆就误导弟妹作出赔偿。
从2013年开始,霍家大房的争产案再次延续。
期间,霍震宇先后将四个弟妹和多个家族公司提告,有和解的,有被法庭驳回的,也有一些案件开庭。
官司一打,又是好多年年。
到今年的1月份,霍震宇和霍丽娜、霍丽萍两姐妹形成同盟,将矛头共同指向了霍震寰和霍震霆,毕竟在南沙,霍震霆也有不少投入,郭晶晶也曾为南沙的相关项目站过台。
这时南沙的权益差不多价值70亿人民币。
主审法官说,这个案子“令人伤感”,谁也不算是为私利,霍震宇关注的是家族利益,而霍震寰只是想实现父亲的地产梦。

地产是霍氏财富来源的主要积累,霍英东自述,“讲来讲去,还是靠地产发达”。
中国内地的房地产学习香港,而香港房地产的奠基人就有霍氏。
1953年,霍英东与妻子吕燕妮合股注册成立了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后来又成立了立信置业,进军房地产,第一笔生意是铜锣湾的使馆大厦,震惊市场。
不过,整栋楼的买卖,周期还是太长,怎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市场的交易中来呢?
在后来的买卖中,霍氏就开始分层卖了,一下子就降低了门槛,能让不少有钱人参与到房地产的游戏中来,但这还不够,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拿下那么一大笔钱来。

(图:霍兴业堂广告)
再分割。
霍英东从嘉道理家族买下了油麻地公众四方街到东莞街的地块,要盖100多栋住宅楼,大概能提供600多个单位的住宅。
这600多个单位在房子还没动土的时候,霍氏就开始派发售楼说明书,向市民推介分期付款买新楼,先交部分定金,然后余款随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买楼花,也是买梦想,这样霍氏有钱盖楼,而更多普通人能够跨过买楼门槛。
然后,做楼书、卖“楼花”,席卷了整个香港,1956年,当时的港府发出了预售楼花同意书,“楼花”正式转正,成为了正式的买卖制度。
而作为这项制度的发起人,霍氏自然靠着它,赚了不少钱。
后来,随着内地的房改进行,商品房走向市场,刚刚建省的海南,学到了卖楼花的精髓,本来让更多人上车的卖楼花,成为了炒楼花,南下淘金成为了一场“击鼓传楼花”的游戏,有人爆赚离场,有人悲惨接盘。
1994年,在海南的房地产泡沫破裂的一年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源于霍氏的“卖楼花”再次被写进法条里,只不过名称是商品房预售制。
关于预售制的存废,在近几年争议很大,但一直也没有正式定论。

1979年,与当时港英政府不和的霍氏,开始大举投资内地。
房地产出身、与内地关系交好,霍英东也不断向上面建议,应该开放商品房并有偿使用土地,但是这事儿在内地太超前了,建言也只能出现在一些考察活动和零星的报告里面。

那时还是福利分房时代,“人一出生,国家就欠一套房子”,但是哪有那么多房子呢?
后来,深圳建了特区,但是城建的速度一直跟不上,因为没钱,不仅地方没钱,中央也给不了什么资金,只有政策,自己摸石头过河。
而霍英东则非常不解,“你们有土地,怎么会没钱呢?钱可以从土地中来”。
于是深圳开始带队去香港学习,并在1986年底草拟了改革方案,开始准备用国有土地出让收费,来筹措城市建设的资金。
1987年12月1日,中国内地“土地第一拍”成交,面积8588平方米、出让期50年的商品住宅用地,以200万元底价登上拍卖台,最终被深房公司竞得,成交总价为525万元,以现在的标准,最终成交溢价率高达162.5%。
“土地财政”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1988年,土地有偿使用,进入了《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写入宪法。经过几十年时间,土地已经成为诸多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说起来,源于霍氏的预售制和霍氏建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现在也越发呈现出了其“两面性”。
在前几年的风光时刻,房地产造富力度空前,富豪榜几乎被房地产承包,地产首富不要太多。但是现在,同样的制度,同样的手段,昔日的富豪,又成为了暴雷事件的主角,多唏嘘。
而在暴雷之后,对于预售制的疑问更大,交了钱的房子,最后能拿到吗?烂尾楼会更多吗?房价会崩吗?
各种疑问之下,地产商们喊着“保交楼”,业主们也战战兢兢。
如果说回到房价,它们是房价上涨的元凶吗?
起初,预售+按揭,确实是降低了门槛,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但是在客观上,炒房的空子也被撕开,也确实推高了房价,让很多人买不起房。
就连霍英东集团的副总、霍震寰之子霍启文,都吐槽香港房价太高,“买不起房”。
土地有偿出让,确实解决了地方财政问题,但也确实随着连年攀升的地价连着房价,让房价涨得更凶。
不过,当地产商们在富豪榜上跌落,房价开始松动,还是为不少人提供了机会,2021年,中国房地产交易额超过18万亿,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
这个纪录能持续多久?房价能不能降?土地财政还有多大空间?……
种种疑问,现在远没有答案,给中国贡献了这些制度创新的霍氏家族,还能提供一些新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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