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邻居没关门男子闯入强奸,转账10000元求原谅,一年后再犯进牢房


有一句话说得不无道理:“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这不,男子郑某的荒唐行为就把这说法展现得淋漓尽致!
其失控程度实在令人汗颜!

案件重现:
40来岁的郑某和妻子一起在外打工租住在一栋农民房里,而和他们住在同一栋楼的女子陈某也是拖家带口在外面打拼。
因为都是邻居,三天两头电梯里遇到都会打个招呼,时间长了也就熟络起来,而郑某格外注意陈某,这陈某30来岁长得俊俏,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女人身材却依然保持得很好。
妻子与郑某结婚十几年,加上每天为生活奔波早就对夫妻生活没有了兴趣,但郑某对性生活的需求一直很强烈,而妻子的厌倦让他长期处于压抑中无法发泄,而陈某的出现让郑某那难以控制的欲望愈发强烈,他总会有意找机会接近郑某与郑某熟络起来,每回遇上都会聊上几句,接触的时间长了郑某每到晚上满脑子都是陈某的影子,逐渐产生了与她发生性关系的念头,并且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但是苦于没有机会。
直到有一回他借口找陈某借用工具,发现陈某嫌屋子里通风不好经常直接把大门开着,并从陈某口中得知她丈夫每天晚上都会很晚才回来,这时郑某脑子里冒出了一个罪恶的念头,而这个念头直接把他推到了犯罪的深渊。
而陈某对这位热情的邻居并没有什么防备,对于郑某的串门也没有太在意,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郑某那充满欲望的眼神几乎要把她直接生吞了去。

没过两天,那天晚上郑某实在难以忍受煎熬整个人都失去了理智,双腿根本无法控制地往陈某家走去,陈某家的门还是虚掩着,郑某悄悄的趴在门缝往里面看,只见陈某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躺着看电视,那丰盈的身子郑某看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这次他竟然没有像以往那样找个理由去找陈某借东西,而是直接推门进去了,这时陈某看到郑某突然进来以为他又是找自己借东西,于是坐了起来问道:“老郑,啥事呀?是借啥工具吗?”
但这时的郑某满脸的通红,眼睛冒着火,神情怪异看着陈某,吱吱唔唔答不上来,陈某看郑某有点不对劲,正要从沙发站起来,没想到郑某这时突然扑向自己直接按倒在沙发上,一边扯她的衣服一边说:“我太喜欢你了,给我一次吧。”
陈某被突然变了模样的郑某惊吓得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就被他结结实实地压在了身下,这时郑某开始往她身上乱摸,并开始扯她的裤子她才反应过来,她开始拼命反抗并怒斥郑某,但郑某被情欲控制都完全失去了理智,不顾陈某的反抗作势要与她发生性关系,眼看自己根本敌不过身强国壮的郑某,也害怕自己的反抗会激起对方的怒火致使对方会做出更为危险的事情来,这时陈某不再反抗,而是对郑某说:“我今天来例假来,做不了,要不改天你再来,我答应你。”
而这一缓兵之计果然奏效,郑某犹豫了一下停止了手上的动作,陈某趁机从沙发上起来迅速跑开了并顺手抄起桌子上的刀具要求郑某赶紧出去。
这时的郑某恢复了理智,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他并没有直接从陈某家出去,而是害怕郑某把这件事情说了出去或者报警,那自己肯定免不了牢狱之灾,想到这里他急忙向陈某道歉,他愿意给郑某转10000元作精神损失费,陈某一开始就拒绝说不要他的钱,但他认为陈某不要就是不肯原谅自己,那这事肯定就没完。
陈某这时心里其实也害怕郑某做出什么事情来,为了让他赶紧离开,于是同意了郑某从微信转账10000元过来,随后郑某离开了陈某家。
当天晚上陈某就把郑某意图强奸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丈夫,陈某丈夫顿时暴怒,这郑某竟然跑到家里来作恶这也欺人太甚了,10000元就想了结此事?
作为丈夫的他哪里能容忍得了别的男人如此欺负自己的妻子,必须找他要一个说法。于是第二天陈某的丈夫和陈某直接上郑某家里算算这笔账,郑某自知理亏,频繁向陈某夫妇道歉,怪自己一时糊涂冒犯了陈某,并一个劲地请求陈某夫妇高抬贵手放过自己。
而在一旁的郑某妻子这才知道丈夫犯下了如此荒唐之事,当场气得就给他一顿揍,破口大骂他不是个东西,揍完丈夫之后一个劲地给陈某夫妇道歉说好话请求原谅,在一旁的郑某被妻子打得流了鼻血也顾不上擦,也赶紧过来继续一个劲地道歉。
带着一股怒火而来的陈某本以为郑某会与自己大动干戈,却没想到郑某夫妇主动拼命道歉,这气顿时消了个七七八八,在郑某夫妇好话说尽的情况下,双方坐下来协商处理此事时,陈某把接收的10000元发还给郑某妻子。

本以为这件事情也就过去了,两家人也不会再有什么往来的了,没想到这个郑某贼心不死,一年后直接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事隔一年,在2021年8月31日的晚上郑某贼心不死完全忘记了第一次的教训,他再次悄悄地跑到陈某家里去想看个究竟,是不是还是把门开关呢?
经过上一回的事情陈某确实有一段时间每次在家都把门关紧了,但过了一段时间家里风气流通不好的问题还是让她心烦,于是在家的时候还是会开一下门,认为经过那一次教训郑某也不会再犯这样的事情了吧,郑某应该确实是一时糊涂,按常理也不会有第二次,时间久了陈某也就把这件事情慢慢淡忘了。
就在这一天晚上,陈某没有把门关好就去洗澡了,事情就这么巧这一幕正好被再次悄悄闯了进来的郑某看到了。
郑某这次连招呼都不打,直接跑进卫生间搂着光溜溜的陈某,试图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陈某没想到郑某竟然如此猖獗,当时就极力反抗并大声哭喊,正好陈某的两个儿子也在家,听到妈妈的哭喊都跑到卫生间查看,郑某看到有其他人顿时吓了一跳赶紧放开了陈某,陈某趁机带两个儿子跑到卧室,并趁机反锁卧室门,同时大声呼喊邻居求助,郑某见情况不妙赶紧落荒而逃。
丈夫又正好出差不会回来,陈某因害怕于是带着两个儿子跑到宾馆去住了一晚,并且打电话给出差在外的丈夫,丈夫安抚着妻子并让她第二天就报了警。
郑某到案后一开始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未如实供述其行为,并狡辩陈某第一次因为来例假了,没有办法进行,要求他第二次找机会再来,所以才有了第二次的行为,这是陈某自愿的。
但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郑某被认定触犯了法律,涉嫌强奸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郑某第一次强奸未遂,且被害人丈夫与郑某妻子均已知晓此事,被害人与妻子都原谅了他,谁知他不仅没有痛改前非,时隔一年两个月之后再次图谋不轨,郑某两次均违背被害人陈某的意志,强行要与其发生性关系,行径实在恶劣,这回陈某及其丈夫再也不能容忍,于是立即报了案,让郑某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最终在郑某的妻子百般哀求之下,陈某夫妇看在她的份上,念着都在外面打工也不容易,于是出具了谅解书,这也让郑某在量刑上有了从轻发落的机会。

本案的法律要点。
强奸罪司法解释: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通俗的解释:只要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也就是说被害人是没有和你发生性关系的想法的情况下,你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比如欧打等暴力手段,又或者下迷药,趁醉酒进行性侵犯等,只要是在没有得到女方允许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都有可能涉嫌强奸。
案情事实:回归到本案,郑某第一次直接闯进陈某家里对陈某进行侵犯,陈某极力反抗并怒斥郑某,郑某的行为完全是违背了陈某的意愿采用暴力手段要对陈某进行性侵犯,而在郑某的供述里提到陈某说“来例假了这次不行,下次再来”的说辞,陈某也证实了确有此事。
但这是因为陈某意识到在这力量悬殊的处境之下自己再度反抗也于事无补,而采取的自保脱身策略,而非同意了与郑某发生性关系,因为郑某的狡辩毫无意义,很显然,郑某的行为符合“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中的暴力手段意思表示,最终认定强奸罪名成立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并经过第一次的教训郑某还再次来犯,情节已属恶劣,在量刑上会从重处罚。
量刑标准: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是第二次对同一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情节恶劣,对受害者的身心以及社会影响有一定的危害性,情节严重,因此应当从重处罚。
郑某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
虽然郑某两次都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均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郑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因此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依据司法实践,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幅度通常在3到4年之间。结合郑某具有的上述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鉴于郑某屡教不改,其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并要求郑某作出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俗话说:是可忍孰不可忍。郑某在取得妻子原谅后,再一次实施性犯罪,他完全没有考虑妻子的感受,将她的善良贤惠当成软弱可欺,必然会对妻子的感情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因此,其妻子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其赔偿。

通过本案给广大男性提个醒,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夫妻生活不和谐,夫妻双方应当坐下来理性地去沟通,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决,而不是肆意侵害他们以达到满足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有悖人伦道德,违背法律,为人所不齿,除了给家人蒙羞还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同时也告诫广大出门在外的朋友,日常生活里还是得有点安全意识,居家生活得关紧门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很多意外都是在自己的一时疏忽之间发生的,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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