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临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伦3位律师收警示函



5月16日,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引起舆论关注。5月17日,深圳证监局对该所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圳证监局5月18日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看门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提供专业、审慎的法律服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深圳证监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发挥监管合力,从严监管、压实责任,督促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合规意识,为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30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一则《警示函》,对象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其执业的智度股份。
处罚原因为,2020年7月31日、2021年1月7日智度股份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中伦律所指派熊川、王振为经办律师,中伦律所于同日出具《法律意见书》,称其指派的经办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该《法律意见书》由熊川、王振签字及中伦律所盖章确认。经查,几位律师并未出席上述股东大会,中伦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伦律所、熊川、王振、周德芳、叶云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前,上市公司和而泰晚间披露公告,这原本十分寻常,然而公告的封面页,却出现了“致命”的笔误,“临时股东大会”被错写为“临死股东大会”。按照流程,其合作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相关法律意见书。

和而泰的这则“2022年第一次临死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显示,出席本次和而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约1.5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16.5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52人,代表股份约1.24亿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13.6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12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中伦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如今,中伦拥有包括390余位权益合伙人在内的2400余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青岛、杭州、南京、海口、东京、香港、伦敦、纽约、洛杉矶、旧金山及阿拉木图18个城市,业务范围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业绩报告显示,和而泰主营业务为两大板块,分别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期末,和而泰普通股股东总数约为7.19万户。
记者注意到,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临死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不止和而泰一家,还有洲明科技、中航重机、智慧松德(现称福能东方)等上市公司在其公司发布的公告内也犯下相同错误,且存在笔误的公告时至今日仍可在相关软件平台检索到,安如磐石。而将公募基金写成“公墓基金”方面,中微公司、思瑞浦在公司2021年年报内文中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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