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操作前请注册或者登录。

晚清老照片:已婚女子出轨被杖则,情夫同罪跪下受罚!


本文刊发的晚清历史老照片,讲述了彼时已婚女子出轨后所该承受的惩戒与处罚。众所周知清朝乃是礼教非常严苛的时代,特别是在对妇女贞节方面的要求更为严厉,过往朝代无法与之相比。对于已婚女子出轨一事,清廷法律更是零容忍。已婚女子出轨后轻者会被杖则,重则还会因此被判以死刑等等严厉处罚,其行苟且之事的情夫更是同罪会被跪下受罚。

晚清时期住在京城里的旗人贵妇旧照,燕瘦环肥的样子各有不同千秋之美。根据《大清律法.犯奸》中注明:其首条第一例,凡是和奸者,一律杖责八十;有夫者,则杖则九十:刁奸者,按杖则一百处置。

晚清时期的男子出轨后被官府杖则场景旧照,可谓是通奸者情夫与出轨夫人同罪跪下受罚处置。清朝律法中所讲的“和奸者”之罪,意思是指男女两人是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通奸一事。而“刁奸”一罪,则是指男方威逼利诱使得女子与其发生不道德的关系。

晚清年间的女囚犯肖像旧照。其实在百余年前的朝廷律法规定中,若是平民百姓未婚通奸者,通常男女双方会被官府杖则八十。而若是已婚妇人与男子出轨通奸,这表明已经伤风败德,甚至损坏了其丈夫的利益,其杖则需九十之上。

晚清时期的男囚犯戴枷锁时旧照。清廷法律除了对寻常之人通奸罪作出了严厉惩戒,而且还有一些特殊男女通奸事亦是有另外的条例与处罚。比如其中:其军民相奸者,其奸妇、奸夫同罪枷号一个月,杖则一百。由此可见,当时清朝律法对有军籍之人有更好、更深的保障。而此举的出发点一是维护军人与朝廷的尊严,二来亦是解除军人们的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戍守边关、为国征战。

晚清年间的犯人被处以吊刑时场景老照片。以上讲述了清廷对普通通奸者,以及破坏军人婚姻者的处罚措施。另外,清廷律法还有对在朝为官者的婚姻保护。其中规定:凡职官及军民奸职官妻者,妻奸妇与奸夫一律按绞监候处死。

晚清时期的有钱人家贵妇肖像留影。或许时各朝各代都意识到破坏军婚者,或是损害官僚阶层、社会精英者的婚姻,其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因此其相关律法与惩戒亦是比寻常人更为严厉、打击。以上史料来自清朝的《大清律法》,有兴趣的文者可以深入阅读了解其中细节之事。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