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的农民赵国强拿着已故父亲留下的大额存单走进当地的农村信用社。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信用社不仅“不认账”,反而报警告他涉嫌诈骗,赵国强做梦也没有想到,取钱竟然会惹上官司。
1995年,赵国强在父亲通过当地信用社的信贷员,存了40万元,存期是20年。由于当时没有网络,存单是手写的,上面约定的利息高达17.1厘。
2009年,赵国强的父亲病重,急需用钱,他也没舍得让老伴将钱取出来,为的是死后能给妻儿留下一笔丰厚的遗产。
直到2015年,存单存期已到,赵国强的母亲才让他去把钱取出来。当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看到这张老旧的存单时,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请示领导后,她建议赵国强先将存单复印件留下,过些天会通知他来办理。
结果,一个月过去了,信用社也没人通知他。赵国强登门询问,工作人员建议他前往漯河市召陵区信用联社取款。
等他到了信用联社,联社的女会计却告知他存单是假的,并已经报警处理,因为他涉嫌诈骗。赵国强听后,情绪激动,本想据理力争,却被前来的警察带走。
警方经过仔细核对后,发现存单并无任何伪造的成分,警方唯一存疑的地方是:1995年的时候,普通人家的收入都很低,赵国强的父亲从哪里赚到了40万元。
赵国强一五一十讲述了父亲的“致富”经过,父亲原来是一名村干部,任职期间认识了很多行业的老板。
后来,父亲从村干部的岗位上辞职下海经商,先是跟着一个老板走南闯北干木材生意,捞到第一桶金后,经人指点,自己当厨师开了一家餐馆。
起早贪黑经营餐馆很多年,钱赚了不少,但是身体却熬不住,就又在老家开了农机门市部。多年来,父亲勤俭持家,省吃俭用,攒了不少钱。
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满世界跑业务,父亲自然也是他们的业务目标。父亲看到信用社给出的利息很高,就将40万元存款存了起来。
当时的存单几乎都是手写加盖章来生效,也没有现在的电脑录信息这一技术,所以,当赵国强拿着存单去取款时,信用联社在系统中查不到这笔钱,另外,信用社认为几十年前,一个农民哪能赚这么多钱,便以为赵国强涉嫌诈骗。
警方最终认定赵先生和信用社的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建议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2015年5月,赵国强将当地的信用社以及召陵区信用联社告上法庭,请求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判决信用社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2041600元。
召陵区信用联社则拒绝付款,他们认为,赵国强提供的存单存在着虚假漏洞,存单在信用社的系统上没有任何记录,联社查询不到任何关于存单的信息,故联社不具有任何给原告方支付存款的义务。
法院要求信用社拿出当年的印章、印泥、印模等与存单上的印章来做对比鉴定,信用社则称由于年代久远,20年前的印章、印泥、印模等公章早已全部丢失。
另外,信用社提出存单上没有经办人签章的疑点,赵国强声称是当年信用社管理混乱导致的。当年信用社的信贷员都是在信用联社里盖好章后,再拿着单据到各乡村去拉存款,才导致出现存单上没有经办人签章的情况。
2015年12月,警方再次受理此案,并于2016年1月向召陵区法院出具了情况说明书,说明书中,警方说初步判定此案为刑事案件,因为赵先生不予配合,无法立案。
2016年3月,召陵区法院依据警方说明,驳回了赵国强的民事诉讼请求。2016年4月,漯河中院驳回赵国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6年9月,赵国强的存单被办案机关带走鉴定,最终结果是该存单出具时间与上面标注的1995年1月12日不符合。
这个结果对赵国强打官司极为不利,赵国强的母亲听闻后一病不起,不久后就撒手人寰。临终前,她交代赵国强无论如何也要将这笔钱查清楚。
目前,此案立案已经好些年了,却迟迟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最关键的问题是,当年赵国强的父亲是通过中间人(信贷员)进行存款的,办理此笔存款的信贷员也早已去世,存款人也已经过世,这笔巨款成了“死无对证”。
对于赵国强来说,查清这笔巨款,已经不仅仅是拿回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的问题,还牵涉到自家人的清白。
由于历史原因,这件事已经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查清真相注定变得曲折困难,遥遥无期,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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