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微橙子
我不记得以前有没有写过鲁迅跟弟弟周作人绝交的事情,广为流传的说法是:因为鲁迅斥责了弟媳妇羽太信子花钱无度以及偷看了她洗澡导致兄弟反目。
关于这个说法,主要的依据是在兄弟两个人闹矛盾的时候,周作人亲自给哥哥鲁迅送了一封绝交信,信的末尾是这样写的:
以后请不要再到后边院子里来,没有别的话。愿你安心,自重。
弟弟周作人要哥哥鲁迅不要到自己住的院子来,还要他自重,自重这两个字无疑让人猜测鲁迅是否曾经有过不自重的行为?
事情缘于周作人的妻子跟他哭诉鲁迅偷窥她洗澡,对她不安好心。
或许以前我也会相信这种说法,是人都有瑕疵,做出此种出格的举动也不是不可能,但现在再看这个问题,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太可靠。我更倾向于这是羽太信子对鲁迅的污蔑。
为什么要污蔑这个大哥?
而且是一个全力顾家、一个长兄如父般的大哥呢?
鲁迅跟周作人从小到大的感情是很要好的,他们自父亲去世便家道中落,鲁迅有了生存能力后也承担起了一个大家长的职责,为了便于照顾家庭,鲁迅出大头在1919年买下了位于北京八道湾11号一所三进的大四合院子,把母亲、原配朱安、弟弟、弟媳妇也一并接到这个房子里一起住,当然这里面也有弟弟周作人攒的一部分钱,以及卖掉绍兴祖宅的一部分钱,但置业的大头是鲁迅掏的。
因为朱安没什么文化,大字不识几个,为了便于一家人的生活安排,鲁迅于是把赚来的钱都交给了有文化的弟媳妇羽太信子管理开支,只是没料到,羽太信子花钱大手大脚没点节制,时间一长鲁迅就有了意见,委婉地提出她的毛病,要求她注意节俭生活,这么一来,让羽太信子很不爽,于是没多久就闹出了“鲁迅偷看她洗澡”的传闻。
周作人听闻此事跟鲁迅大闹,还写了前文所说的绝交信,直指他不自重不配为大哥,鲁迅一气之下搬离了这个家,兄弟二人彻底闹翻。
要我说,这一切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香艳偷窥的事儿,就是兄弟之间长期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的必然结局。
兄弟姐妹之间有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只要是相对人口多一点的大家庭,都不可避免会发生这种事。
鲁迅不管在个人才华上,生存能力上,还是在名气上,都远胜于弟弟周作人,对于周作人来说,鲁迅既是兄长,也是一个父亲般的存在,从小被他照顾,成年后被他提携,成家后又被他照应着生活,买房安家娶媳妇,事事都周全;
按说有这样一个哥哥,应该感恩才对,但事实上,一个人长期接受另一个人的好与照拂,心理上并不会舒坦,给与受之间并不是平等的关系,你开始可能会愧疚,会不安,会想要回报,但时日一长当你无法做出相应的回馈时,就会产生另一种压迫式的不良感受,会觉得自己在对方面前是弱小无力的,是永远会被你掌控的。
加之周作人知道,不管他怎么努力,也无法在事业上超越鲁迅,周作人自然是优秀的,但跟鲁迅相比,还是逊色许多,周作人最后成为汉奸,去汪伪政府任职,跟鲁迅走了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道路,信仰的不同是一个原因,也有一个原因是想证明给鲁迅看,离了你我照样能活得还不错!
他之所以在羽太信子哭诉鲁迅偷看她洗澡这件事情后跟鲁迅决裂,无非也是拿这个当最佳的借口翻脸而已,因为日常的琐碎矛盾拿不到台面上来说,如果因为开销用度鸡毛蒜皮的事情跟哥哥决裂,难免会被人指责自己气量太窄,不够大度,但拿这种带色的事情说事儿,立马就能在人格上、道德上占剧优势,把对方迅速打倒矮化,还能得到外界的同情。
为什么现实生活中也存在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当哥哥或当姐姐的,对弟弟妹妹照顾有加,出钱出力付出很多,但结果却没得到弟弟或妹妹的感恩,反而觉得理所应当,甚至是觉得你付出再多也还不够?
这里面跟鲁迅对弟弟弟媳妇是类似的,总是处于施的一方,在受的一方看来,他们会不自觉地产生微妙的仰人鼻息之感,产生被瞧不起、被掌控之感,为了摆脱这种不好的心理感受,他们就会拿放大镜找你的不是,挑你的错,让你觉得自己确实某方面没做到位,甚至是做错了,这样受的一方才能达到心理平衡。
鲁迅真能偷看弟媳妇洗澡?应该不太可能。
鲁迅曾在《而已集·小杂感》里怒斥这种国民劣根性:“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他的真实内心可以窥见一斑。
鲁迅当然不是完人,他也有他的私与欲,有他的矛盾和挣扎。
比如对原配朱安,他一生无爱,最终另外找寻了自己与许广平的爱情,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朱安是母亲做主强行塞给他的女人,是母亲以病重之名义哄骗他回来完婚的结果。
评价一个人,不能脱离当时的社会背景。
原配朱安是鲁迅母亲给他订下的姑娘,鲁迅一直不同意这门亲事,想要退婚但遭到母亲的强烈阻挠,一是母亲不愿跟朱安父母及其他亲戚结怨,二来若是退了亲,对于朱安的名声也不好,再订亲更是困难,若是退婚,在那个年代朱安无异于被社死,她将毫无退路,不愿结又退不了,这门亲事就僵在那儿了。
无奈之下,鲁迅曾要求朱家让朱安上学堂,放小脚。可朱家人没有应允。
1906年,留学日本的鲁迅接到家里传来母亲病重的急信,要求他火速赶回绍兴东昌坊周家。回去后才发现入了坑。周家上下洋溢着一片喜庆,新房已经新加装缮布置停当,大红的“喜”字和红烛已经宣告了喜事即将到来。
这种情况下,鲁迅只得硬着头皮与朱安完婚。
朱安是一个牺牲品,鲁迅做为当事人,也是封建思想的牺牲品。但他起码没像民国其他文化名人那样直接把原配抛弃,而是养了她一辈子。如果他狠下心把她抛弃,在那个时代,被丈夫休掉的女人在世人眼中是“下下品”,她的命运或将更惨。
而朱安本人,也接受并顺应这样的安排,她对自己是鲁迅原配夫人这个名份是很在意的,不然,她不会在鲁迅离世后说出”我也是鲁迅的遗物呀!”这样的话来。
总之,周作人是汉奸,鲁迅则是:“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这是毛主席对他的评价)
一个汉奸,一个英雄,在这件事情上,谁的说法更可靠?不言自明。
后世人之所以喜欢拿这件事情论证并丑化鲁迅的人品,无非也是因为这种香艳之事能满足看客们的猎奇心理,从此生出这样一种心理:
“原来连这样的斗士也会干这种龌龊之事,那我作为一个普通男人做点有违伦理道德的事情、在男女关系上混乱一点又有什么可值得批判的呢?”
这才是人们热衷给鲁迅安上“偷窥狂”名头的核心原因,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做坏人的私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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