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抄书 | “A”



1850年3月16日,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 1804-1864)的长篇小说《红字》面世。
女主人公赫斯特·普林从牢中走出,怀里抱着刚出生的私生女,胸前戴着刺绣精美的红字"A"(英文“通奸”Adultery的首字母)。这一形象从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在宗教制裁的力量远高于法律的那时,赫斯特是暴露在众人目光下的“罪人”,要戴着那个刺眼的“A”度过一生。或许,她也可以用更容易、更怯懦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痛苦。但最终,她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保护爱人,自己承担“罪责”;自食其力,始终怀着对人的善意,帮助他人。
赫斯特用自己在社会道德压制下的自尊,把那个鲜红刺眼的“A”,变成了天使(Angel)、有能力(Able)、值得赞美的(Admirable)。
在一些时刻,我们总是自信身为“大多数”的道德观,“义正词严”地站在正义的制高点予他人以宣判。但是,当我们在为别人刺上罪恶的红字时,是否也将自己心里的红字暴露无遗?
你“在看”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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