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女护士蒋爱珍因清白被毁,举枪怒杀3人,后来怎么样了?




作者:大翎
编辑:柳叶叨叨
1978年9月29日清晨,护理员蒋爱珍拿着一把五三式步骑枪,冲进了新疆农八师144团医院的内科病房。
“李医生,你不是要我去死吗?我要你先死!”
话音刚落,扳机一扣,“砰”……
李佩华医生胸口中枪,当场倒地身亡。
蒋爱珍转头直奔外科走廊,“叫你造谣!叫你造谣!”
“砰”……“砰”……
钟秋、戴淑芝二人倒在血泊。
蒋爱珍走到外科大门,撞见郭建雄医生,举枪就打,但一弹未中。
她继续跑到家属院寻找“目标”,却被随后赶来的群众包围,僵持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逮捕。

事件一出,全国轰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更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现了。
当地诸多民众竟堵在法院门口,为杀人凶手蒋爱珍求情、请愿,要求从轻发落。
甚至,《人民日报》专门发表了一篇7000字长文,为蒋爱珍发声、助力。
这等奇观,实属罕见!
自古以来,杀人抵命,本是理所当然。为何连杀三人的蒋爱珍,却有如此多人替她鸣冤?这起杀人案件到底有什么隐情?

1972年,刚满16岁的蒋爱珍初中毕业,她离开家乡浙江绍兴,跟随大哥蒋根土万里迢迢来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当一名农垦战士。
这个江南小姑娘干起活来,一点都不“江南”,活脱脱一个女汉子。
挑土、赶车、修水库、摘棉花、抗旱、挖泥塘……大多数男工干的活儿她都抢着干。
靠着勤劳苦干,蒋爱珍很快被评上先进。
一年后,她顺利入团;两年后,她被推荐到医院当护理员;四年后,她成功入党,被选为医院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
那会儿,蒋爱珍才20岁,被领导称为“军垦一枝花”。她完全没想到,自己的人生即将迎来一场最漫长的噩梦。
而噩梦的开始,源于大哥的一句好心“嘱托”。

蒋爱珍在144团医院工作,医院的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恰巧是大哥蒋根土的老战友,大哥爱惜妹妹,就嘱托昔日好友,多多关照蒋爱珍。
张国政也很给面子,热心指导蒋爱珍工作,遇到困难能帮则帮,两人的关系也因此密切起来。
谁知,这种“密切”关系却成为了张、蒋二人日后被恶人诬陷的“把柄”。
当时,144团的李佩华、谢世平、粟友成,他们跟张国政早有矛盾,一直伺机整他下台。
那个年头,搞臭一个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生活作风问题上入手。
好巧不巧,倒霉的蒋爱珍成为了这场派性斗争的“牺牲品”。
1978年3月,蒋爱珍请假回乡探亲,临行前一晚(3月17日),张国政跟另一同事,到蒋爱珍房间,叮嘱她路上小心。
谢世平、李佩华得知张国政要去蒋爱珍卧室,便龌龊地认为两人一定会发生关系。
半夜两点钟,谢世平妻子钟秋带着六、七人,在蒋爱珍卧室周边蹲点,然后教唆护士长,让其指使蒋爱珍到手术室取无菌纱布。
支开蒋爱珍后,谢世平一脚闯进卧室,拿着灯四处搜查,却找不到他们想要抓的“鬼”(张国政)。
待蒋爱珍回来,发现房间里的谢世平,以及躲在走廊角落的李佩华,顿觉事情不对劲。
她害怕卧室里的钱被偷,本想着去找支部书记,但书记家离医院很远,她便去找张国政求助。

张国政来到后,谢、李二人突然高喊:“我们来抓鬼咯!”
凭借敏锐的直觉,张国政很快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立即派人找来支部书记和支委,说明事情原由。
支部检查了蒋爱珍的卧室,翻了床褥被头,未见异常。
谢、李两人便深知他们的抓鬼行动“失败”了。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但没想到谢世平和李佩华还不死心,他们甚至想出了一条“毒计”。
第二天(3月18日)早晨,谢世平就立马向上级告状,捏造事实,诬蔑张国政和蒋爱珍昨晚在卧室里干了不可告人的丑事。
同时,谢世平的老婆钟秋,李佩华的老婆戴淑芝一大早就在医院、商店、学校、菜市场传播:“在床上活捉一对……医院抓了条大鲤鱼……”
两三天后,谢世平、李佩华等人继续你一句我一句地添油加醋,补充“丑事”的细节,越说越逼真,越说越传神。
讽刺的是,这些被恶意捏造的谎言竟然成为日后某些领导逼迫蒋爱珍承认“三·一七”事件的主要“证据”。

虽说是谣言,但三人成虎,部分老百姓开始相信谣言的内容,经常对张、蒋二人嚼舌根,对他们的态度也大不如前。
在上世纪70年代,对于一个22岁的黄花大闺女,清白比命更重要!遇到这种清誉被毁的事情,她能做什么?
她只能哭、生气、绝食,靠输葡萄糖液维持生命。

谢世平、钟秋等人还时常在医院里大骂张国政和蒋爱珍乱搞男女关系。活在辱骂和谣言里的蒋爱珍,精神逐渐崩溃。
她时哭时笑,经常大喊大叫,半夜里还跑到戈壁滩上泪眼汪汪地找“妈妈……”
后经医生诊断,蒋爱珍不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李佩华等人不但没有同情蒋爱珍,反而说她“装疯卖傻”,真是欺人太甚!
大哥蒋根土看着身心日渐摧残的妹妹,心疼又难受,他苦口婆心地安抚蒋爱珍:“你要振作起来,你是党员,要相信和依靠组织!”
“是啊,我要相信组织,组织一定会还我一个清白。”蒋爱珍在心里默念着。

3月30日,144团党委指派特别工作组到医院,负责专门调查“三·一七”事件。
然而,工作组组长杨铭三是什么来头?他是张国政的对头,在过去的工作中,曾多次跟张国政闹得不可开交。
这次调查,从一开始,就是偏袒谢、李一方,结果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可蒋爱珍并不知道这些,还以为自己迎来了“救星”。她满怀希望地写了一份详细材料交给工作组,并多次找杨铭三哭诉冤屈。
但每一次,杨铭三都是重复几句官话:“有嘛,就承认,跌倒了就再爬起来。”
“跌倒,什么跌倒?我是被人害倒的!”蒋爱珍心里有气却不敢发。
过了一个多月,工作组什么也没查到,团长冯俊(也是张国政的冤家)急了,亲自来到医院动员大家“揭发”张国政的作风问题。
为配合这一鼓动,李佩华和谢世平写了一封信,内容直指张国政和蒋爱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医院、招待所附近等地方到处张贴。

一开始,医院里还有不少人对“三·一七”事件持否定或怀疑态度,但工作组一来,这些人就渐渐变得沉默不语。
拿医生牛素玲来说,她仅仅听了蒋爱珍诉说一次冤屈,好心说了几句安慰话,就被杨铭三逼着写检讨书,还在全院大会上做公开检查。
另外有一名跟蒋爱珍谈过恋爱的青年医生,杨铭三竟当着人家父亲的面警告:“我以领导的身份告诉你,现在蒋爱珍的问题还没搞清楚,你不能跟她谈。”
而蒋爱珍的一举一动则时刻被工作组严密监视着,连她的私人信件也被李佩华等人随意拆看。人们逐渐对她避而远之,医院里再也没有人敢为她发声了。

8月5日,在全院的群众大会上,工作组肯定了“三·一七”事件的真实性,蒋爱珍百口莫辩。
会上,她顶了杨铭三一句,杨铭三竟狂妄地说:“哪怕到最后什么也查不到,就凭你跟张国政不明不白的关系,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对杨铭三和工作组算是彻底失望了。
8月6日晚,蒋爱珍再次找团长冯俊喊冤,冯俊仍旧哼哼唧唧,冷冷地用官话敷衍:“你要相信组织……”
蒋爱珍到石子河找上级,找到地区驻144团的工作队李队长,李队长还是一句场面话:“你要相信当地组织……”
一来二去,蒋爱珍对“相信组织”这条也绝望了。
在之后的一个月,工作组内部对“要不要开蒋爱珍批判会”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但杨铭三不顾众人反对,坚持要开会。

9月26日,一场名叫“说清楚”的批判会,成为了压死蒋爱珍的最后一根稻草。
会上,杨铭三要求蒋爱珍对“三·一七”事件、“与张国政接触”、“装疯卖傻”等问题逐一说!清!楚!
李佩华更是站起来指着蒋爱珍恶毒发言:“你不要再装疯卖傻!你为什么不去死?不去跳河?不去撞火车?”
随后,他高声宣读一份与谢世平联名签署的报告,要求团党委对蒋爱珍进行妇科检查。
医院副院长粟友成趁机附和:“是驴是马,拉出来让人看看,真金不怕火烧嘛!”
李佩华接着向工作组上交一份开除蒋爱珍党籍、清除出医务队伍、下放连队改造的申请。杨铭三接过申请,大声说:“一定转交上级。”
除此以外,会上还有不少人对蒋爱珍说了带侮辱性质的难听话,钟秋还在旁边对她指指点点,挖苦嘲笑。
蒋爱珍全程低着头,眼泪滴滴答答地往下掉,眼睛肿得像核桃。
当天夜里,她怀着彻底绝望的心情,写了一封万字诉冤信。
两天后,她又给父母、大哥和张国政写了遗书。
“这次是我害了您,如果那天晚上我不找您汇报,也不会连累您受此冤枉……”她给张国政的遗书写道。
几天以来,蒋爱珍满脑子只想着一死以证清白。然而,一件偶然的事情,改变了她的选择。

9月28日,民兵排长通知蒋爱珍第二天去打靶。
“打靶是为了什么?为了打敌人。我的敌人是谁?不就是那些专门整死我的人吗?”
那晚,蒋爱珍做出最终决定:“豁出去跟他们拼了!拼一个算一个,拼两个赚一个!”
第二天一早,蒋爱珍去武器库领了一把五三式步骑枪,装上以前剩下的八发子弹。她已经把“靶子”的名单列好:李佩华、戴淑芝、谢世平、钟秋、杨铭三、张凤梧、郭建雄、粟友成。
蒋爱珍在团里曾是一名优秀的射手,步骑枪在她手里拿得稳稳的,每一次瞄准、扣扳机、发射也都是稳稳的。
她没有一丝犹豫,直奔“靶子”所在地,砰……砰……砰……
李佩华、钟秋、戴淑芝相继倒地。
子弹打偏郭建雄后,蒋爱珍气势汹汹地跑到家属院找谢世平。
谢世平的儿子挡在门口:“爸爸不在家,他出去了。”
此时的谢世平,根本没有出去,只是害怕地躲在了床底。
蒋爱珍没有完全丧失理智,她没有伤害孩子,转头继续找“靶子”。
后来,越来越多的群众围上来,连张国政也来了。
“小蒋,你不考虑自己,也要想想你的大哥,你的父母啊!”
众人一直劝、一直阻、一直拦,周旋了一个多小时,蒋爱珍终于屈服了。

被捕后不久,蒋爱珍迎来一审判决——死刑;而被杀的三人,团党委则决定追认为“烈士”。
凶案发生一个月后,团里为三名“烈士”召开隆重追悼会。此做法引起许多群众不满。
团里的群众普遍认为,蒋爱珍做出极端行为是出于绝望的情绪。
就连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石河子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此案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认为,蒋爱珍是在被恶意诬陷又无处申诉的情况下杀人的。
对蒋爱珍肯定是要依法制裁,但同时也要惩办造成这一惨案的相关人员。
一时间,争议四起,民众一方面对蒋爱珍报以同情,一方面对迫害蒋爱珍的人感到愤怒。
1979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特别报道《蒋爱珍为什么杀人?》引起全国轰动和热议,并彻底扭转了整个案件的走向。

该报道完整梳理了蒋爱珍杀人案的前因后果,并表达了与大多数民众一样的立场。
《人们日报》编辑部和石河子中级人民法院在之后的五个月内,收到了一万五千多封人民来信,绝大多数表示同情蒋爱珍,要求从轻发落,并严惩诬陷诽谤者。
有人称蒋爱珍是“有骨气的女子”,给她寄来多封求爱信。
有人自费跑到新疆探望蒋爱珍,给予她鼓励和帮助。
还有人寄来粮票、钱款、衣服、食品、书报等,数也数不清。
社会舆论影响着案件走向,法院对蒋爱珍的判决也一直在变更。
1985年12月,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对蒋爱珍杀人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在此之前,侮辱、诬陷、迫害蒋爱珍的人员已分别受到行政和司法处分。

蒋爱珍在狱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提到一个小插曲。
1982年,杨铭三因渎职罪被捕,在石河子拘留所放风时,巧遇蒋爱珍。
蒋爱珍跑上前问他:“杨铭三,你后悔吗?”
“后悔……”杨铭三的声音低到喉咙里。
回到牢房后,杨铭三不言不语不吃饭,老拔自己头发,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只能说,做了亏心事的人,日子怎么可能过得安稳?
1990年7月,蒋爱珍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多次减刑后刑满出狱,回到了绍兴老家。
16岁离家远赴新疆,转眼18个春秋,绍兴这座小城已经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蒋爱珍看着一片繁荣的家乡,心中却是伤痕累累。
70岁老母亲把蒋爱珍紧紧搂在怀里,老泪纵横,声音颤抖:“妈妈再也不让你离开了……”

如今,蒋爱珍在绍兴一所医院上班,勤劳地工作,低调地生活。
她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小家,与丈夫、孩子住在一个种满青绿色芭蕉树的小区里。
她依旧麻利地干着各种活儿,把家人照顾得好好的,家人也把她照顾得好好的。
时隔多年,人们提起蒋爱珍一案,仍是一声叹息。
一个杀人犯,人们不但不恨她,反而激起满腔同情,这不仅仅是因为蒋爱珍的不幸遭遇,更是由于人们对诽谤诬陷者咬牙切齿的痛恨。

现实生活中,诽谤者、诬陷者只需付出很低的成本、很少的代价,就能肆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让人抬不起头,甚至误人终身。而害人者往往无需承担或承担很少的责任。
受害者蒙受极大冤屈或思想转不过弯时,就容易产生应激心理和偏差行为,这也是蒋爱珍选择走极端路线的核心原因。
然而,时代一直在进步,国家的司法体系也一直在完善。如今若是遇到被恶意诽谤之事,我们务必诉诸于法律与警方,切勿一时冲动而鲁莽行事。
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抗诽谤诬陷者,相信法律的正义会被执行,这才是我们维护自己名誉的正确之道。
但愿所有正直善良的人,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参考资料:
《蒋爱珍为什么杀人?》人民日报1979-10-20
《蒋爱珍案始末》文摘报2013-12-03
排版:小鹿
校对:天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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