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140元,就能在月球上买一亩地?1980年,美国商人丹尼斯·霍普向全世界公开销售月球的土地,短短2个星期就赚了4万多块钱,甚至连美国前总统里根、卡特、小布什,也都在月球上买了一块地。月球还能被私人买卖?这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事实上,不光是月球,他寄给联合国的信里还说,除了地球之外,他对的其他7个行星都有领土主权,同样可以买卖土地,就连被将降级成矮行星的冥王星也不例外。只不过冥王星不能零售,只能整个买走,他卖土地的“月球大使馆”官网上,冥王星标价为25万美元。为什么这个男人可以获得月球以及其他行星的主权呢?这就不得不提1967年联合国通过的《外层空间条约》了。这个条约是国际空间法的基础,号称“太空宪法”,规定了从事航天活动应该遵守的10项基本原则,也规定了外太空天体的主权不能为任何一个国家所有。“不得通过提出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层空间据为己有。”可丹尼斯·霍普却发现了这个条约存在一个漏洞:地外天体的主权不能为任何国家所有,但却没说不能以个人或者公司所有。而当时的霍普刚刚离婚,不仅失业,而且还面临着破产,于是他干脆仔细研究了一下美国的法律,准备卖地球的土地发财。果然,他发现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规定,只要有人率先对无主的财产提出产权要求,他就可以成为这片财产的产权人。他甚至找了3位律师进行咨询,有2位说不知道,但第3个律师却说:“为什么不行呢?”说干就干,霍普立马给内达华联邦地区法院,以及联合国寄去了一份声明,宣称自己拥有月球和其他行星的主权。联合国没有理会他,而联邦地区法院则表示,月球不属于州管辖范围,与我无关。于是霍普随后就跑到了旧金山管理局进行了登记,从此他就成为了月球的主人,紧跟着就开了一家“月球大使馆”的公司,开始卖月球的土地。截止今日,月球大使馆的官网上显示,已经有600多万人购买了月球的土地,之后,他更是为600万的居民成立了银河政府,并且花费3年的时间,创造了一部银河政府宪法。甚至在2013年的时候,他还宣称银河政府已经与30个政府建立了外交关系,正在努力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生意做大了,自然也需要代理商为他工作,而在中国地区,一个叫李捷的人,于2005年9月5日,在北京朝阳区工商部门注册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了月球大使馆在中国的总代理商,可以独家销售南纬20-24度,西经30-34度的月球土地。只不过这家公司开张不到10天,就被工商局以违反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11款,吊销了营业执照,并罚款5万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刘俊海教授认为:“不管是丹尼斯·霍普或者李捷对月球都没有支配控制的能力,所以月球土地只能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而不能成为法律上的物,是不能进行买卖、转让的,从这点出发,签订月球土地的买卖合同也都是不合法。”要知道,发现小行星的人对小行星也只有命名权,不能私自拥有,更没有权利买卖,从霍普或者李捷手中购买星球的 土地,只是一时的“浪漫”行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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