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使用礼俗来对基层社会进行管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礼俗对基层社会变迁的消极影响。春秋战国时期使用礼俗来对基层社会进行管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为后世所继承。但所有管理方式都不是完美无瑕的,礼俗经历过移风易俗后在基层社会使用时很容易被抵触,而本来治理效果很好的礼俗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随着时间推移出现流变,经过日积月累逐渐显现出弊端,如不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很容易出现不良影响。

礼俗本是不同地区的小传统,随着各诸侯国开始实施变法和不断的扩张领土,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就必须采取移风易俗的手段。但强行移风易俗很容易引起百姓的抵触心理甚至恶性反弹,不仅适得其反,还会威胁到统治。如各诸侯国在变法过程中都遭到过强烈反对,民间的淫祀现象也层出不穷,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秦在统一过程中与楚国的矛盾。
云梦秦简中的《语书》就明确记载了秦国的礼法在楚地推行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其基调反映了秦统一六国实行集权统治的强烈意志,为此,要彻底清除各地在原有价值体系上存在的风俗习惯,全面施行秦的法律。”
楚国百姓们不愿遵守秦国的礼俗刑法,因此南郡郡守腾发布律令命官吏强制推行:“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有(又)且课县官,独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纹。”这次强制推行律令的后续效果并没有过多记录,但如此强硬的手腕可想而知很容易加剧秦楚之间的矛盾。

而秦二世而亡,反秦程度最强的是楚地,率先起义以及推翻秦朝统治的也是楚人,“亡秦必楚”想必与秦强行改变楚地礼俗而导致楚人的抵触有着不可忽视的关系。
使用礼俗来管理社会而产生的矫枉过正和礼俗流变是带来负面影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礼俗是通过道德精神层面来管理基层社会的百姓,虽然效果上与使用刑法管理有相似之处,但在当时以人治为主的社会环境下,很容易出现因过于关注礼俗而使其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
如在春秋战国时期备受重视的孝文化,对个体来说是一种传统美德,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维持社会秩序的礼俗。因其还有移孝于忠的作用,在小家庭中孝顺父亲,在国家层面就要忠于君主,因此被统治者和思想家们大力提倡。

这本是一种纯善的礼俗,却在推广过程中向着僵化的方向发展。孔子对孝的主张就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他赞扬过一个“三战三北”的逃兵,因为这个士兵有老父亲“身死,莫之养也。”可见在他的观念中,对君主的忠诚以及国家的利益都要放在孝之后。孔子还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与云梦秦简中记载的法律“父盗子,不为盗。”异曲同工,也是一种消极保守的孝文化,使得法律的权威被迫置于礼俗之后。
云梦秦简中还记载“某里士五(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五(伍)丙不孝,谒杀,敢告。’”父亲状告儿子不孝,甚至请求处死儿子,官府都必须执行,也不需详细调查其所言是否属实,但是孩子状告父母却无论有没有正当的理由都不予处理:“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

对基层社会的管理需要多重方式综合使用,一味追捧其中一种就会导致过犹不及,很容易因积弊过多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旦礼俗管理基层社会的方式被盲目推崇,就会导致对社会的管理出现失衡,反而会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
再如中山国的没落,中山国统治者在一众强国的包围下却不懂居安思危,推行“专行仁义,贵儒学,贱壮士,不教人战”的政策,致使“战士怠于行阵者,则兵弱也;农夫惰于田者,则国贫也。”以至于出现了“兵弱于敌,国贫于内”的局面,最终被赵武灵王所灭。“华夏的赵国学习胡服骑射而终于吞灭中山,白狄的中山则以举士朝贤而归于衰亡。”
这种现象的发生与礼俗不无关系,中山国的灭亡与其盲目尊崇儒学,机械效仿其保守礼俗有一定的关联,可见礼俗到底会对社会产生何种影响关键要看如何使用,以及如何平衡它与其他管理方式的关系。

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尚处于礼俗管理初步形成的时期,因此其消极影响虽有表现,但并未造成过于严重的后果。而后世如汉代的愆礼现象导致社会秩序不稳定,宋代以后直至明清礼俗更是成为了束缚人性的枷锁,这样的消极影响值得引以为戒。
礼俗对基层社会变迁的积极影响。礼俗本身也具有很强的整合功能,“与依仗权力驭民的法治有所不同,更与现代的法理社会有不同的实质”,为后世几千年所沿用和发扬。
从礼治角度来看,春秋战国时期是礼学思想的起源。礼崩乐坏颠覆了旧的礼治,诸子也纷纷根据自己的思想给礼加入新的内涵,被改造过的礼有着更强的生命力,也更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再只流行于贵族中,也能对基层社会的百姓进行约束,这些制度虽然有糟粕,但也不乏许多精华,对文化的传承以及帮助维持基层社会秩序的稳定有着深刻意义。

反观六国变法不彻底的原因,除了政治经济上的因素外,礼俗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六国人民受传统礼制影响深刻,对政治抱有“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的心态,因此对变法也持消极态度,自然影响了变法的深度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制度都处在萌生及发展阶段,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进步,最后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加以实施并为后世所继承,使用礼俗对基层社会进行管理也不例外。春秋战国时期用来管理基层社会的礼俗有以下四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方式:
第一种是用民间百姓使用的礼来管理基层社会。春秋战国时期对礼的使用极为推崇,不仅上层贵族有纷繁复杂的礼仪,百姓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是有礼可尊的。基层社会比较常见的有丧礼、婚礼、挚见礼、乡饮酒礼等诸多类型。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大变革出现了士庶阶层的变动以及学术的下移,促进了礼下庶人的步伐,也使基层社会人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学习和遵守礼。

这些礼不同于上层贵族们所使用的那般复杂而僵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非强制性规范的道德约束,潜移默化的使百姓从内心里真正信服,从而自主的维护社会生活稳定。统治者们往往也会通过对礼的节制进一步巩固对基层社会的统治。
第二种是用乡俗来管理基层社会。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乡俗格外重视,乡俗涵盖的内容很广泛,各地迥异的民俗、以孝悌为代表的纯良民风、乡里间的重学之风等都是乡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百姓的生活有着深刻影响。
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基层社会经历了一个移风易俗的过程,乡俗从民间自发形成而被统治者尊重到根据统治者的意愿进行制定和修改,乡俗逐渐变成了统治者约束人们的有力工具。乡俗本就是被人们所认可的道德规范,起着增强凝聚力的作用,王权的渗入使得民俗对基层社会的管理力度更进一层,成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

第三种是利用民间鬼神观念来管理基层社会。春秋战国时期民间的鬼神观念十分兴盛,典籍及出土资料中关于鬼神的记载也很常见,主要形式有对鬼怪的驱逐、对神灵的信仰、对父母及祖先的祭祀等。春秋战国时期的鬼神观念经历了从敬天保民到重人轻鬼的过程,且不同诸侯国的鬼神信仰也各不相同。
民间的鬼神观念是普通民众的精神寄托和慰藉,也是增强凝聚力和认同感的重要途径,同时,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以及思想家们的提倡,国家意志也开始干预其中,通过对百姓精神信仰的引导来加强对基层社会的统治。
第四种是用民间舆论来管理基层社会。舆论是最能直观表达民众对政治事件看法的方式,其传播形式很多样化,如“询国人”制度、民间流传的诗歌、谣谚等,这就导致其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很大,因此统治者为了维持基层社会秩序必须对舆论进行重视,只有根据民心所向施政才可以稳定百姓的情绪。

但舆论监督的效果是比较有限的,而且百姓们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提出的诉求不一定是正确的,因此统治者们也会留心对舆论进行引导,使舆论走向趋近于对统治阶层有利的一面,使舆论也成为一种维持基层社会稳定的工具。
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礼俗管理基层社会的方式也会随之变动,但统治者意志的引导与民间百姓自发形成的礼俗彼此制约又相辅相成,不论哪一方占据主导位置,用礼俗管理社会都能达到一种平衡稳定的状态,这是其他管理模式很难达到的。
结语
此外,礼俗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管理方式,更是一种文化特征,不仅百姓们对此有了认同感后日常行为会更加有序,还能作为华夏民族的精神文明源源不断地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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