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统治思想基础是什么?秦始皇对“五德终始”作了哪些改进?


秦朝统治思想的历史渊源。秦始皇采用“五德终始”说并非偶然,而是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需要回溯秦人思想文化传统和演变脉络以纵向考察秦统思想的文化传统和思想基础。

“五德终始”说暗合秦人思想文化传统尤其是秦人的“受天命”观念,秦先祖的天命观念在经过《吕氏春秋》引入“五德终始”说之后,被系统化和具体化,使得天命意志与君主施政结合,从宏观到微观的阐述自成系统,秦始皇采纳“五德终始”说是秦人文化心理所决定的,也是对《吕氏春秋》理论探索的实践和发展,暗合秦人的发展历史和文化传统,其中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和文化脉络。
一、思想基础:“受天命”意识。秦人建国艰辛,至秦襄公时期才因功被封为诸侯,获得与诸侯通使、聘享、会盟的资格。尽管封地是戎人占据的周人故地,但是秦国先君却深信秦有周故地、与周人兴起轨迹相似、也得天命上帝庇佑,因而与戎人杂居却始终以华夏自居。
政治上,秦人始终是周王征伐、防卫戎人的主力;文化上,秦国文化传统如华夏一致,“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从孝公说由余时以礼乐、诗书传承而自豪可知,秦文化也是吸收商周文化而发展的;

宗教观念上,秦人全盘吸收殷文化的鬼神观念,并独立中原文化而发展,因建国较晚而且诸侯“夷狄遇之”,所以受中原地区文化影响较少,处于相对封闭状态;
所以在周人已经提出“天道远,人道迩”及“敬天保民”即质疑天命而转向人事德治的时代下,秦人并未继承周人“天”崇拜和祖宗及道德伦理统一的宗教观念,而是表现出强烈的对白帝、青帝、炎帝、黄帝、“皇天上帝”等帝神崇拜,对天命和上帝依然深信不疑。
在周室衰微、礼崩乐坏之际,秦人认为周衰秦兴是天命转移的必然结果,因而虽然礼制规定,诸侯只能祭祀名山大川的地祇,但秦襄公却坚信秦人虽为周之小邦、但必将如周人那样,尽逐戎人、拥有周室故地,秦人将继承从周室转移而来的天命,于是祭祀天子才有权祭祀的天帝,“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见矣。”这表明秦人立国之初便深信天命移至秦,秦将受天庇佑、代周而兴。

此种“受命”意识,经过不断强化,逐渐形成根深蒂固的天命观念。秦文公时期,梦黄蛇“上帝之征”,不同于秦襄公的自行祭祀,而是得到天帝意志的认可和天启;
秦武公时期铭文“我先祖受天命”、秦桓公时期铭文“受天命”,公开宣布其统治权力是受命于“天”的而不是来源于周王室的分封,“这就表明,秦国的国君也自认为是这一块土地上的最高的统治者”。这种“天命”观念下形成的“受命”意识,成为秦人得以在与戎人及六国的艰难战争中百折不挠、图强图霸、最终崛起的坚定信心及思想特质。
天命的精神力量与政治军事的现实力量相得益彰,使得秦从蕞尔小邦崛起至攻克六国的统一帝国。先后将白帝、青帝、黄帝、炎帝纳入畤祀系统,使得秦人获得天命授予的正统地位。秦文公时期“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

众所周知,阴阳五行学说中的黄蛇、黄龙等与之对应的是黄帝,秦文公畤祀对象却是白帝,有学者指出,秦帝与黄帝的祭祀合一是秦文化与周文化相互吸收和改造的结果。然而,秦人首先以白帝为庇佑神,与自身文化即部落血源系统并无多大关系,秦人对于地域与部落并无观念差别。
秦人地处西方,据周故地,自然以周文化中“晚周亦郊焉”的白帝为祭祀神,也表明秦人不再满足于偏安一隅,渴望如周人代殷一样,东进和深入华夏文化区。秦穆公时期,秦人更将自身的政治诉求依托于上帝意志,为积极干涉晋国内政确立天命依据,“乃言梦见上帝,上帝命缪公平晋乱。”表明秦人已将天命观念作为理论武器并运用于政治实践,作为指导现实活动的思想指导。
而秦宣公时期“作密畤於渭南,祭青帝。”,以及秦灵公时期“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表明秦人以白帝、青帝、黄帝、炎帝为主的畤祀系统已经形成,原始的“受天命”意识经过现实政治结合,以四帝畤祀为表征仪式,渗透秦国上下并且成为对扩张地区进行教化的有力手段,建国之初便形成的天命观和“受命”意识,发展为秦人的坚定信仰,并成为引导现实政治的思想武器。

至秦献公时期,自西周“天命有德”天命观念因周室衰微受到冲击,“天命”转而演变成为天降符应的新观念:
天象灾异是上天对人间政事意见的表达,因而明确天象符应便是获得上天意旨的新天命观念,秦国因与六国政治文化交流的逐渐深入,也受战国流行的天命符应观念所影响,史书记载“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秦始与周合,合而离,五百岁当复合,合十七年而霸王出焉。’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
这一时期秦人明确提出自己得受天命、代周而兴、成就霸王之业的口号,表明秦献公利用祥瑞符应,为秦国成就霸王之业寻求天命基础及神学依据,也是对历代先君“受命”意识的总结和发展。
秦献公即位前,秦国因贵族专权而国政动荡,秦国之国势也早已不复秦穆公当年,献公政治上改弦更张的同时,正是以周太史儋的离合说及“天降符瑞”激励秦人“天命在秦”,不为现实艰难形势所挫而进行初步改革,献公后期“秦同韩、赵、魏的军事斗争,由失败开始转向胜利”。

某种程度上,正是在献公“受天命”和“得金瑞”的观念鼓舞下,秦孝公才形成强烈的强秦使命感,不为秦国强大的宗法传统及宗室贵族势力所动摇,坚定支持商鞅进行变法强国,才使得秦国风貌焕然一新、国力得到质的提高,实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至“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转变,献公七年与魏惠王在杜平会盟,“结束了中原各国长期以来不与秦国会盟的局面,显示了秦国地位的提高。”
秦国崛起之势初露端倪,在这漫长的艰苦奋斗中,正是由于“受命于上帝”的坚定信仰支撑着秦人百折不挠、图强图霸。孔子称赞秦穆公霸业时候就提出:“秦,国虽小,其志大虽王可也,其霸小矣。”
虽是赞扬穆公任贤之道,但从中亦可略窥秦人天命之志,以及天命观念对秦国发展影响之大。司马迁在评论秦国的崛起和统一时,也由衷感慨道:“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

二、《吕氏春秋》的贡献。将“五德终始”西引人秦,以“五德终始”将秦人意识层面上的天命观系统化和直观化,是《吕氏春秋》的贡献之一。《吕氏春秋》对秦朝统治思想的奠定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引入“五德终始”学说,是对秦文化传统中的“受命”意识的发展及对天命观念的继承。
《吕氏春秋》是对秦人天命观的继承,《吕氏春秋·应同》篇引入邹衍的“五德终始”理论,“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代火者必将水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倍,将徙于土。”
祥瑞符应与上天意志之说与秦人的“受命于天”观念不谋而合,而相对秦人朴素的天命意识,邹衍的“五德相胜”说将天命转移与历史演变进行了完美结合并进行了论证,使得天命与政治实践得以在“五德终始”中形成完备的系统。

秦人坚信的周德已衰、天命转移在邹衍著作中得到论证,能够为秦历代先祖“受命于天”代周建立统一天下的帝王之业寻找理论依据、奠定天命基础、制造符应舆论,同时也勉励秦国君臣明确形势、抓紧完成代周过程,否则将错过天命时机。
同时,《吕氏春秋》是对“五德终始”学说进行政治实践的尝试。邹衍的“五德终始”虽然盛行于燕齐之地,却并没有得到实践的机会。诸侯尊显邹衍却将其学说束之高阁,“王公大人初见其术,惧然顾化,其后不能行之。”
然而,《吕氏春秋》尤其是《十二纪》以阴阳五行总摄诸家学说,作为治乱兴亡的政治纲领,使得诸子理论在其系统整体中获得新意义,邹衍的学说与政治实践系统结合,具体来看,体现于:首先,为实现“王治之无不贯”以调整秦国政治传统,引入儒家“德政”、“仁政”学说,以改变秦法家的军国政治传统,结合法家制度与儒家的教化功能,形成儒法并用的思想体系;

其次,《十二纪》以阴阳五行家著作《月令》为“经”,以诸子学说为“传”进行阐释,使得月令行政模式与诸子政治内容浑然一体,阴阳五行为体、诸子学说为用,以阴阳五行规范四时行政,以诸子学说阐释其思想并详细论述行政要求。阴阳五行学说在政治理论上,由此获得新突破和新发展,“五德终始”成为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可行性的学说系统。
因此,《吕氏春秋》为“五德终始”说的政治实践奠定理论基础,“五德终始”不再是“怪迂之变”,而真正成为天命意志主宰下,劝诫君主奉行德治的政治理论,“五德”不仅仅是祥瑞符应,而是具有具体要求的施政纲领。
综上所述,韩非思想对秦朝政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秦朝“重刑”倾向的加强,但秦朝统治思想并非韩非思想而是五德终始和阴阳五行学说,不能因“重法”和“重刑”而夸大韩非对秦朝政治的影响。韩非主张实行文化专制政策,以禁绝游说言谈,强化君主权威。

然而秦始皇在统一后,却是实行文化整合政策,兼采诸子、博采众长、服务现实,体现于征召六国士人的文化政策,以及《为吏之道》所见的对诸子思想的实践。从文化整合走向文化专制的思想根源,不在于韩非思想而在于秦始皇改造的“刚毅戾深”和“急法”为内核的“五德终始”和阴阳五行学说。
结语
秦政是对商鞅的传统继承,秦始皇继承秦人天命观和“尚法”政治传统,立足秦国实践和政治现实,以“尚法”、“重刑”的秦国传统置换了邹衍学说主旨中“仁义节俭”的“德治”内核,推行于统一帝国,未能理解韩非强调的“世异则事异”的道理,将秦的尚法传统推向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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