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滨城十多年,没有亲戚,没有朋友,刘一辉这个人,也没人知道了。后来我就在想,能不能用刘一辉这个身份,骗拿一笔保险?”
自从有了这种想法,六哥(也就是刘一辉)开始四处寻找自己的替死鬼。而六哥在城市边缘经营的日租房,给他寻找目标提供了便利。
最终,他把目标放在了一位四十三岁,眼睛失明的流浪汉身上。
一天夜里,六哥以治病为由把流浪汉带到了早就准备好的面包车上并给了他一瓶酒暖身子。
等流浪汉在车里喝醉,六哥让面包车自己撞上路边的护栏,制造了醉驾的假象。
随后六哥给车子浇上汽油,一把火将车子烧得面目全非。
尸体被人发现后,警方根据六哥故意留下的线索初步断定死者就是刘一辉。
在此之前,六哥让女朋友张晓娟给刘一辉买了一份三百万的保险,受益人是张晓娟。
现在人没了,警方也有了初步结果。六哥找到张晓娟,让她用保险的先行赔付功能申请赔偿。几个小时后,六哥拿到了三十万赔偿款。
相比于前几个案件来说,《谎言真探》的第五个案子我认为是很失败的。
作为一个悬疑剧,剧中的线索、逻辑都要经得起推敲,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的话,剧情就有了致命伤。
“流浪汉被杀事件”中,导演很显然意识到故事逻辑有问题,也尽可能用技术手段做了弥补,但只要稍一琢磨,就能感觉到其中的问题。
这个问题出在张晓娟身上,她的口供前后矛盾。
第一次口供告诉了我们这么几个信息:
1、张晓娟是刘一辉的女朋友
2、面包车是张晓娟从孙海林那里借出来的,然后她又借给了刘一辉
3、张晓娟没有见过刘一辉的朋友或其他亲人。
第二次口供告诉我们这些:
1、张晓娟跟六哥是因为一次招聘结识,后来交往了两个月
2、张晓娟不知道六哥有日租房生意
3、六哥让张晓娟在网上买了一份保额三百万的保险,被保人是刘一辉。六哥说刘一辉是他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要从北京到滨城来投靠他。因为六哥一直没办身份证,所以受益人是张晓娟的名字。
4、事发后,六哥找到张晓娟要赔偿款,张晓娟还以为诈尸了。
很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张晓娟究竟是谁的女朋友?
(六哥和刘一辉是一个人,但是在张晓娟的角度是不同的人)
如果张晓娟是刘一辉的女朋友
这就说明第一次见面时,刘一辉是以真实身份跟张晓娟交往。后来得知刘一辉身亡,张晓娟伤心欲绝这个没问题。
问题出在后来买保险时。既然是刘一辉让张晓娟买的保险,那么“刘一辉”再去解释刘一辉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这就出现矛盾了。
这一个解释走不通。
如果张晓娟是六哥的女朋友
这样的话,说明第一次见面时张晓娟见到的是六哥,追她的也是六哥。那么后来六哥让张晓娟给刘一辉买一份保险,并且解释说刘一辉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这样也没有问题。
但是在第一次录口供时,张晓娟为了刘一辉的死而伤心,这就没有理由了。而且六哥后来问张晓娟要保险的赔偿,张晓娟也不应该会认为他是诈尸,因为死的是六哥的“朋友”,而不是六哥本人。
这个解释也走不通。
如果张晓娟知道刘一辉和六个是同一个人
这样在张晓娟得知刘一辉身亡后,伤心欲绝就有了合理解释。也可以解释后面刘一辉来要保险赔偿时,张晓娟以为诈尸了。甚至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不管身份是刘一辉还是六哥,影响都不大。
但这样的话,既然张晓娟知道俩人是同一个人,那么买保险时,六哥为什么又要解释刘一辉是儿时朋友呢?
所以,这个解释同样走不通。
既然如此,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张晓娟既不是六哥的女朋友,也不是刘一辉的女朋友,这跟剧情本身就冲突了,还是要排除。
作为推动剧情的重要人物,张晓娟的口供前后矛盾成了此次案件的重大败笔。
没有了张晓娟这一环,刘一辉的计划就难以成功实施,而刘一辉的计划又是整个案件的核心。
导演有意把两次口供放在了不同位置,在内容上也尽可能做了掩饰,但是一条两米长的伤疤,用一个创可贴怎么能掩盖的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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