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倡导“天乳运动”,规定妇女不能束胸上街,否则罚款50大洋



民国时期倡导“天乳运动”,规定妇女不能束胸上街,否则一次罚款50大洋。 听说过“天足运动”,是不是还没听过“天乳运动”? 当然这项运动还有一个大背景:封建时代,女性身上被套了很多枷锁,女性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男性的审美。于是就出现了摧残人性的“缠足”,让女子拥有一双“三寸金莲”,不能走出家门,不能走上社会。 1911年,清廷灭亡后,国民政府接盘后,便开始推行剪大辫、放足运动。但是当时出台政策,很多人不是太愿意执行,就开始采用强制措施,革除旧的风气。尽管要通过“放足”来达到女性解放的目的,却又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束胸。 

天乳运动宣传海报首先,从传统文化出发,“夫为妻纲”这一点不能变。女性不能太张扬,要守贞。 其次,在东学西渐的盲目跟风中,就直接把英国的“束胸”照搬了过来,也被称为“小马甲”或者“小坎肩”,意思是要让女性胸部平坦。 因为那个时候大家以为“束胸”就是减少男女之间的差异,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男女平等是心理和社会分工上的,误以为是外形特征上的。 并且在1920年时,还有一项规定:女性要是敢穿袒胸露肉的服装,都会被抓进监狱。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女性们只能用起束胸,将胸束得平整,像男性一样。甚至睡觉的时候都得束着。 而束胸导致的后果是:女性对自己的胸不自信,含胸驼背,胸肺功能不好,血液流通不畅等。 相比裹脚来说,束胸对女性的伤害更大。 这个时候以讨“袁”为主旨的《民国日报》率先发声了:若不解放女性的乳房,不等列强来,我们自己先亡国灭种了。 

于是《民国日报》牵了头,张竞生、胡适两位文化界名人也纷纷响应,呼吁女性解放胸部,并指出这是封建思想的荼毒,还说:这原本是生理上的自然现象,何必要害羞呢? 1927年妇女节这天,20多万女性同胞在武汉掀起了一场为期20天的女权运动,高喊反对束胸。场面也是惊世骇俗! 直至当年7月7日,由朱家骅起草的《禁止妇女束胸的提案》审核通过,三个月内,广州自上而下一律禁止束胸,为了做得彻底,并严令:如若还有束胸上街,罚款50大洋。 50大洋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是什么概念,相当于老师技工人员一个月的工资。 1927年时,普通工人的月薪大概是在20块大洋左右;教师技工人员的月薪是50大洋;而医生、律师等人的月薪在100块大洋左右。 所以没有人和大洋过不去,敢挑战这项规定,这就是所谓的“天乳运动”,当时进行得如火如荼。 但是那个时候没有内衣,取掉了束带,穿什么呢?那就外面穿衣服,里面什么也不穿。 最早还是电影明星阮玲玉穿上了时尚的内衣,在当时名叫“义乳”,它是以橡皮为材料制作而成,特点是束胸而不压胸,引起了当时万千女性的争相模仿。 

对于这场轰轰烈烈的“天乳运动”,主流媒体给出的答案是为了“强国保种”,而胡适给出的理由是“有害婴儿健康”。 虽然当时的“天乳运动”也不是彻底地从女性自身角度出发,而是从“强国保种”的角度出发。但是当时的社会风气比之前开放了。 商家开始借着这股风气,打广告。诸如“三猫牌”香烟广告上,就是一位双乳丰满,身材曼妙的妩媚女子。 所以,“天乳运动”在这些广告商的引导下,又开始出现了审美偏移:女性要胸部丰满,要身材曼妙,一味地追求形体美。 在追求双乳的解放时,似乎女性又戴上了新的枷锁。 不过,也有好的方面,女性也不会因为这种生理的发育而感到羞耻,这在历史上也是女性解放走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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