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宝湖花园烧尸案


1993年7月5日,和丈夫罗福成经营烧腊店的钟彩娟失踪了。罗福成同日收到钱燕荷转交的钟彩娟的分手信,里面写着:“恨死你!几年前已经知道你和祖儿上床,我现在已知道我要做的事是功成身退……”罗福成大惑不解,信的笔迹并不是钟彩娟的,他担心钟彩娟有危险,于次日和岳父一起去警局报案。他向警方透露自己包养小三的实情,也提出自己的怀疑,小三钱燕荷很可能和妻子钟彩娟的失踪有关。


(罗福成和钟彩娟)
钟彩娟失踪当日是她母亲的忌日,她的父亲曾要女儿回家给亡母上香,一向孝顺的钟彩娟并未出现。更让罗福成担心的是,钟彩娟自从得知钱燕荷的身份后,与她一直势同水火,怎么还会拜托小三给丈夫送信?
罗福成和钟彩娟都是33岁,两人在大埔墟畔涌村开的波仔记烧腊店(罗福成的父亲罗波是创始人,店原名罗波记,罗福成继承父业后改为波仔记)出售白切鸡,烧鹅,蜜汁叉烧,凤爪,化皮乳猪和金沙骨,在街坊间口碑很好,生意兴隆。
钱燕荷比罗福成大13岁,她和罗福成的相识是一次不算巧合的巧合——钱燕荷为了找到金主,时常随意给陌生人拨打电话聊天勾搭。1989年的一天钱燕荷的电话被罗福成接到,两人谈得非常投机,见面后更是天雷勾动地火,很快发展了婚外情。罗福成为了方便和钱燕荷交往,向妻子钟彩娟谎称钱燕荷是自己的远方亲戚,善于经营,请她为烧腊店工作。
罗福成除了会到钱燕荷在宝湖花园B座的住处和钱燕荷幽会外,有时甚至趁着钟彩娟不在店里的时候也会和钱燕荷发生关系。久而久之,钟彩娟察觉到丈夫和远房表姐情况不对,和罗福成对峙,罗福成不得不与钱燕荷分手。没想到钱燕荷背着钟彩娟抱了个男婴私下找到罗福成,说自己为他生了个孩子。1992年罗福成又和钱燕荷恢复交往,为了让钱燕荷有收入,罗福成在大埔宝湖花园利运街开了波仔记烧腊店分店,让钱燕荷打理。

宝湖花园的波仔记生意一直不好,罗福成不得不每月掏钱为钱燕荷交房租,钟彩娟通过丈夫花钱的行为又一次抓到他的外遇,要求罗福成关掉亏钱的分店。她失踪前几天,刚去市政局申请取消宝湖花园分店的执照,而罗福成按照她的指示,也三个月没有为分店付房租了。
 
7月8日,在大埔道金山郊野公园游玩的年轻人在路边看到黑色垃圾袋,出于好奇打开查看,发现里面装的居然是被烧焦的人体残肢。两个年轻人立刻报警,警方封锁现场取证,证实垃圾袋中装着的的确是人体部分,包括大腿,小腿,手臂和内脏,死者为年纪二、三十岁的女性,死亡时间约在三至四天前。重案组接手案件,通过在公园附近走访查找抛尸人的线索外,也同时查询近期申报失踪的女性,最终根据年纪和死亡时间等特征确认尸块属于7月5日失踪的波仔记烧腊店老板娘钟彩娟。
警方根据罗福成的线索开始对钱燕荷展开调查。钱燕荷住在宝湖花园B座16楼B5单位,警察上门,看见浴室完全被烟熏黑,仍旧散发着烧焦的气味,钱燕荷的头发有些地方被烧焦,脸上和手上都有被烫伤的迹象。警方对钱燕荷的怀疑更甚,将其拘捕,带回警署协助调查。钱燕荷坚持自己不知道钟彩娟的下落。



钱燕荷家贫,念完小学四年级便辍学进了制衣厂做女工。1963年,钱燕荷与一男结婚,两人婚后关系不好,丈夫很快有了小三,钱燕荷为了麻醉自己,选择与酒精和安眠药为伍。1981年,钱燕荷与丈夫离婚,独自抚养她们的一对子女。钱燕荷为了养家,学习美容技术,在家为人提供美容服务,兼供应斋菜。第二年,钱燕荷才17岁的女儿因为在婆家杀死婆婆,砍伤公公而入狱服刑十年,她的女儿阿仪只得交给钱燕荷照顾。
因为钱燕荷不松口,警方转而向她11岁的外孙女阿仪寻求线索。阿仪告诉警察,7月5日晚上她睡醒起床,从门缝看到钟彩娟被绑在椅子上。第二天早上她起床要上厕所,却发现厕所门紧闭,还传出烧焦气味,外祖母让她去楼下上公厕。晚上阿仪跟着外婆乘出租车带了几个白色塑胶袋去郊野公园丢弃。
7月9日重案组警察到金山郊野公园搜查,他们在停车场对面的斜坡尽头水塘边找到一具没有被袋子包裹的人头,在距离人头三米左右的草丛里找到由白色塑胶袋装着的人体内脏。为了避免钱燕荷弃尸水塘,下午重案组请了水上攻击队的同事潜入水塘打捞,不过再没有新的发现。

至此钟彩娟的部分手臂及臀部仍旧不知所踪。这部分消失的人体部分被传说由钱燕荷煎炸过后做成咕咾肉在烧腊店贩卖,已经进入市民口中。一时间大埔一带的烧腊店都门可罗雀,无人敢购买。
 
钱燕荷得知外孙女阿仪带着警方去找到了钟彩娟的尸体残块,知道再无抵抗的必要,才交待了案情。
7月5日凌晨5点,钱燕荷和外孙女阿仪乘出租车到畔涌村波仔烧腊店等待,不久钟彩娟来开门,钱燕荷假作有事要商量,将钟彩娟带回自己在宝湖花园的家中,吩咐外孙女回房睡觉。钱燕荷请钟彩娟不要注销利运街的波仔分店的牌照,钟彩娟告知自己几天前已经向市政局申请。钱燕荷再央求称让罗福成再去申请牌照延期,还问钟彩娟索要一万元,用来偿还拖欠三个月的店铺租金。钟彩娟连声拒绝。
上午10点,两人出门去买了饮料和蛋糕,返回钱燕荷住处继续商谈,当再次谈到钱的问题时,钟彩娟见不可能有结果,想要离开,钱燕荷突然暴怒,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朝钟彩娟刺去,钟彩娟受伤后失去反抗能力,而钱燕荷就进房间取来胶带将钟彩娟绑在椅子上,再用胶带勒死钟彩娟。钟彩娟被勒时用手抓钱燕荷,导致她头部和手上都带了伤。当时已近深夜,钱燕荷用毛巾盖住钟彩娟尸体后,返回烧腊店准备第二天开门的食材。
当天罗福成因为见不到妻子,多次给钱燕荷打电话询问钟彩娟下落,钱燕荷让罗福成不要报警,还说钟彩娟晚点就会回家。罗福成对钱燕荷起疑,和她说:“如果你抓了她,就请你放人,不要为难阿娟。”钱燕荷未置可否,只是一直求罗福成看在两人儿子的份上不要报警。
7月6日钱燕荷照常开门。因为不小心烫伤脸,她去商场买了药膏。回家敷药之时,钱燕荷灵机一动,想不如把钟彩娟的尸体烧掉。她分次去买了火酒(异丙醇)和纸钱,将钟彩娟的尸体摆在浴缸,铺上纸钱再浇上火酒,用打火机点燃,一直烧到火焰熄灭。
钱燕荷烧尸后接到罗福成电话,他刚刚向警方报了钟彩娟失踪,猜测可能警察会上门向钱燕荷询问情况,因此提醒钱燕荷稍微收拾一下家里。
罗福成的电话让钱燕荷很慌乱,她对着焦尸拳打脚踢泄愤。之后她从厨房拿了菜刀,将钟彩娟大卸八块,用三只塑胶袋分装。钱燕荷做这些的时候,她的外孙女阿仪一直都在旁边看着。阿仪问钱燕荷在做什么,她说自己解决掉想害自己的人,如果有人问起,无论如何都要说没有见过钟彩娟。
做完这些的钱燕荷带着烧尸时不小心被烧的伤口,若无其事去烧腊店营业。等到收市,她回家带着装着钟彩娟尸块的袋子和外孙女一起搭出租车去金山郊野公园抛尸。
 

1994年7月5日,钱燕荷被裁误杀罪名成立,处六年有期徒刑。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痛斥钱燕荷处理尸体手段残忍,剥夺了钟彩娟家人安葬钟彩娟的希望,但是考虑到钱燕荷在开庭前已经认罪,将原有刑期八年减为六年。

钟彩娟的家属不满量刑,收集超过万民市民签名,到律政署请愿。律政署的回复是,认为本案没有足够基础支持案件复核,最终不作司法复核。发言人表示,法官根据钱燕荷作案时无预谋,无杀人意图,做出的量刑。法官量刑时不应当考虑受害人离世后尸体被如何处理的因素(也即尸体的后续与误杀罪量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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