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囚禁少女案


2020年8月29日,14岁的高雄少女C告诉父母朋友的阿姨会带她们去旗津区玩。C的父母在家一直等到晚上19时还没有见女儿回家,给她打电话无人接听,只好赶去报案。C的朋友通过阿姨找到C的父母,告知她和C其实是到了新竹。C的父母这才了解到真实情形,C和朋友说要去新竹面试一个手机游戏陪玩的工作,请朋友和她一起乘高铁到了新竹,她们14:50出站时已有一辆香槟色丰田轿车等候在外,C和朋友约好17时在高铁站碰面回高雄,随后就上了丰田车。

(新竹高铁站)
朋友在高铁上看见C用邀她参加面试的人寄给C的“公务手机”与对方讨论接头方式,其中提到车号7923的车会接C去面试地点。朋友鬼使神差地在手机上记下了这组数字。
朋友在约好的时间回到高铁站,始终没有等到C,就打电话给她,C也没有接听。
C的母亲心情沉重,去女儿房间寻找线索,在枕头下面找到C常用的手机,上面还留着她用FB自带的通信软件与一名陌生男人的聊天记录。两人从五月断断续续聊了三个月,男人向C介绍陪人玩手机游戏的工作,一个小时可以赚200元。C果真赚到了工资,男人用某人的身份证在便利商店留了地址,不定期会给这个地址寄包裹,少女领取的包裹里面就含了现金。
八月下旬,男人问C是否考虑转正,一个月可以赚5万元,条件是需要到新竹面试。

8月20日C收到男人寄来的高雄新竹往返高铁票和一支公务手机。
C的母亲直觉这个工作机会是一个骗局,除了报警外,又试着与男人联系,此时那人的账号已经删除。C的母亲将女儿和男人所有的聊天记录贴到网上,请网友帮忙提供线索找到该男。
网友根据男人的FB账号追踪到此人的电话号码,发现账号的主人是住在新竹的男子王钲浩,给他发短信询问,王钲浩自称很困扰,不认识C,所有的事情也与他无关。接下来网友循着与王钲浩FB账号关联的其他电话号码和邮箱,找到了名叫罗育祥的32岁男性,曾就职保安,现无业。罗育祥是劣迹累累的人物,可疑的是王钲浩和罗育祥曾在同一家保安公司就职,应当互相认识。

(罗育祥)
2018年5月罗育祥担任保安公司经理,负责面试招聘员工的工作。他以此为契机,经常以介绍工作为由约寻找打工机会的少女见面,开着奥迪车出现,在给她们的饮料里掺下迷药,趁机拍摄少女裸照并对她们实施性侵。5月15日罗育祥约15岁的A到自己位于新北市的住处拍摄实习照片,驾车接到A带回家,在饮料中加入麻药美托咪定让A喝下。罗育祥要求A去厕所更换实习制服,趁A药效发作昏迷之时,脱去她的内裤,用手机拍了A的裸照,之后对A性侵,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不断拍摄照片。
第二名受害者B16岁,是罗育祥朋友的女儿。5月26日罗育祥假称帮忙介绍实习工作约了B和她的女朋友在板桥捷运站见面,选中B后,将她一人载回家中,以面试前需要换衣服为由,让B在制服内穿上情趣内衣,肚兜和丝袜,拍了色情照片。拍照结束,罗育祥也给B饮用了加入美托咪定的水,B昏昏欲睡,被罗育祥扶进卧室后脱光衣物拍了裸照。正当罗育祥准备实施性侵时,B突然惊醒,罗育祥见状捂住她的嘴,让她不要喊叫。B同意不叫嚷,并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期间B的父亲给女儿发短信询问行踪,罗育祥假冒B回复短信称在加班,会晚点回家。到了深夜,B的父亲见女儿还没有回家,直接打电话给罗育祥,罗育祥不得不开车准备送B回家。B在车上再次失去意识,罗育祥在开车途中兽性大发,停车对B第二次实施性侵且拍照,之后又将B带去汽车旅馆,脱光B的衣物实施强奸,犯案过程同样拍了照片和影片。
B于27日凌晨1至2时被送回家。B的父亲察觉女儿状况不对,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B有服用迷药和被性侵的痕迹,于是报警。罗育祥被警方询问时一直保持沉默,警察搜查他的手机及随身物品,从手机中发现罗育祥性侵A和B的照片和影片,罗育祥不得不承认罪行。
罗育祥号称自己以往因为遭受同居女友背叛,对女性产生仇恨心理,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找少女发泄怒火和报复。他在网络上找到的受害者大都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只要给她们一些小小的金钱诱饵,她们就会上钩。
2019年1月罗育祥因性侵A和B两名少女遭起诉,罗育祥认罪,尽管检方认为他可能还残害过其他受害人,也可能再次犯罪,要求法院在判决前羁押罗育祥,法院却以罗育祥被保安公司开除后无法再以相同手段犯案,且认罪态度良好为由,准许他以五万元交保。2020年7月台北法院以罗育祥两项罪行各判7年6个月徒刑,合并执行10年有期徒刑结案,罗育祥和检方分别服从判决,没有提起上诉。案件于8月31日宣告定讞,罗育祥的收监日期尚未确认。
(罗育祥母亲名下的独栋建筑)

(王钲浩在一楼的住处)
就是这个危险的罗育祥,在即将入狱前以及少女C失踪后也不见了。8月31日警察将王钲浩和罗育祥的妻子叶宜秀叫到警局配合调查,王钲浩的现住址就在罗育祥母亲名下的一幢位于新竹竹东镇的四层独立建筑的一楼,而罗育祥和妻子住在四楼。王钲浩承认认识罗育祥夫妇,但对为何与罗育祥共用手机和账号等顾左右而言他,不愿意回答。罗育祥的妻子则表示丈夫上周四离家后没有再回来,自己也找不到他。警察拿到罗育祥妻子的手机,她已将与罗育祥的对话记录删除。 
警察追踪C带到新竹的那支公务手机的GPS定位,发现8月30日手机信号出现在台北市中正区水源路,深夜移动至大安区重庆南路三段,而8月31日清晨则到了万华区国兴路,不久关机。上午手机信号再次出现,陆续在新北市的五股区和八里区移动。

警察根据C朋友提供的车牌号码,在联网车牌查询系统中找到丰田车的位置,就在新北市淡水。31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警察拦截该车,车内只有司机卢一帆一人,C则仍旧不知所踪。卢一帆称自己是新竹的出租车司机,不认识失踪的C,29日C在新竹高铁站外要求搭便车到新北市的永和环河路。卢一帆说自己在C指定的地点让其下车后就离开了,对于C后来的活动路线一无所知。警察继续调取这辆车在8月29日当日的监控,试图还原行车路线。新竹高铁站外的监控果然拍到车辆于29日下午搭载少女C的过程。循着车行进的路线,警方确定少女下车地点就在新竹竹东镇,罗育祥的现住所。 
罗育祥以往的作案模式针对的都是有金钱需要的未成年少女,以提供工作机会为借口约见受害人,警方推测此次少女C的失联极大可能仍旧是罗育祥主谋,王钲浩,叶宜秀和卢一帆胁从作案。至于不停变化位置的那支手机,或许就是罗育祥等人抛出的烟雾弹。

距离C失踪42小时,警方不敢错过黄金救援时间,决定直奔罗育祥住处搜救。在前两次的逐层查找及询问二三层租客全程,警察没能得到任何线索,而四层罗育祥居住的空间里空无一人。
警察反复观看29日及之后这幢建筑前后的监控,只见到C从卢一帆驾驶的丰田车下车走进建筑,没有见到C出来。C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还在楼内。
9月1日警察第三次上门,在四层到处敲打,就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之时,突然听到天花板上传来细微声响。警察大为振奋,继续检视屋内各处,在摆着双层床上方的天花板找到暗门,打开后,上方还有另一道暗门由上面关好。警察敲开上层门后表明身份,以开枪威胁密室内男子下楼。失踪的少女C也坐在密室内,健康状况良好。被抓男子正是罗育祥。

(罗育祥被抓获现场)

(入口藏在双层床之上的密室)

C在失踪66小时后被警方解救,带到医院检查身体确定无恙后送回高雄家中。警察从密室中搜出13g毒品阿普唑仑,以及铝制项圈。C被关进密室后在罗育祥的胁迫下戴上项圈,罗育祥告诉C如果不服从命令,项圈会通电。因此在警方前两次的搜查中,C听到警方的动静却不敢发出声响,害怕罗育祥会让她触电。第三次警方出现,C想要逃离囚禁的意志战胜了被罗育祥惩戒的恐惧,她故意碰到密室内的物体让警方察觉,得以获救。
 

罗育祥被捕后,警方针对他和妻子叶宜秀,前同事王钲浩,司机卢一帆的关系深入清查,还原了四人之间删除的手机短信记录,叶宜秀,王钲浩,卢一帆三人不仅知道四楼顶层加盖的密室却对警方谎称不知情,还在罗育祥囚禁C的数日内帮忙送饭,向罗育祥报告外界情况并按照他的指示合谋蒙骗警方。
叶宜秀告诉警方找不到丈夫,事实上罗育祥知道自己奸淫两名少女必定会被判刑,5月份就开始加盖密室,以期藏匿密室之中躲避刑期。叶宜秀为了配合罗育祥的计划回到娘家居住,还向警方报告丈夫失踪。
王钲浩替罗育祥管理建筑物业,将自己的FB账号借给罗育祥使用,任他在网上欺骗未成年少女进行犯罪活动。
卢一帆则先代罗育祥将C送入罗住处囚禁,随后替罗育祥将C的公务手机通话和通信记录删除,开车带到台北丢弃。罗育祥向卢一帆支付3000元报酬。 
罗育祥的妻子叶宜秀比他小12岁,两人也是在网络上聊天认识,那时叶宜秀才17岁。两人结婚后叶宜秀才得知丈夫有过性侵犯罪记录,但她选择忍气吞声,还帮罗育祥逃避法律制裁乃至犯下更多罪行。
罗育祥自强暴少女B被警方调查后失去工作,靠母亲在新竹的四层建筑的租金(每月约33,000元)过活。其母每周末都会从台北到新竹帮忙打扫,每月还会再给罗育祥2000元零用钱。
  

警察返回罗育祥住所搜证,检视他藏在密室中的USB发现其中存有另外二至三名受害女子的影像,罗育祥仅保存最近三个月的资料,历史文件全数删除,警方正在核实新的受害者身份,并怀疑可能还有更多的受害者。

2020年12月29日,高雄地检署以加重略诱等罪起诉罗育祥,求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罗育祥被禁止保释。叶宜秀,王钲浩,卢一帆被以藏匿人犯等罪起诉,检方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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