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仁双尸案


归仁乡双尸
2000年6月24日,一个晨练者在台南县归仁乡(后改制为台南市归仁区)见到一人横躺在一条农村产业道路中间,上前查看,那人是名老汉,身上压着一辆自行车,老汉穿的白色汗衫上全是血迹。晨练者还没从惊吓中回神,无意中竟然又看到路旁的田里还躺着一名年轻女子,同样全身是血。
现场周围全是稻田,没有监控。附近的居民认出男死者是当地农民张清木,时年68岁。张清木胸口、肩部、手臂共计五处锐器伤。
张清木的家人表示,当天一早张清木骑自行车去自家田地巡查作物的生长情况,完全没有任何异状,谁想到竟然遇害。
警方从现场皮包里的钱包里找到女子的身份证件,她名叫陈宝珠,18岁,是一名高职夜校学生。陈宝珠伤势集中在胸腹部和四肢,颈部有一条刀痕,全身共48处锐器伤,其中左前胸三处致命伤,左上背一处深入右心室致命伤。陈宝珠因心脏破裂引发心因性休克死亡。
陈宝珠包里有一张当天凌晨时分台南县六甲乡后壁村一家便利商店的购物发票,手机在23日深夜至24日凌晨多次联系的人是一名王姓男子。警方找到便利商店的监控,发现陈宝珠凌晨从商店购买一些物品后站在门口等待,而王姓男子表示陈与自己系干姐弟相称,凌晨两人约好在便利商店门口碰头。他因为有事耽搁了一会儿,赶到商店前时,陈宝珠并不在,是过了一段时间后由两辆摩托车送过来的。陈宝珠告诉王某,自己被两男子搭讪,同意和他们出游。骑车的两男,一人载着陈宝珠,一人载着王某夜游。王某感到疲劳,提前告辞离开,之后不清楚干姐姐陈宝珠的去向。
法医测出陈宝珠死前曾与人发生过性关系,死亡时间在24日清晨4:30至5:00之间。陈宝珠手机于24日3:30给家人打了最后一通电话。
陈宝珠、张清木陈尸地点距南丁路702巷工寮不远,警方按照陈宝珠干弟王某提供的两名男子的外貌特征,向工寮的业主等人询问。果然有人表示与陈宝珠搭讪的染了金发个子高大的男子可能是郭俊伟。郭俊伟1981年生,有吸毒前科。警方将他的资料照片交给王某辨认,王某确定郭俊伟就是24日凌晨与陈宝珠搭讪之人。
警察找到郭俊伟,其称23日、24日,陈宝珠遇害的时间段,他正在跟表姐夫刘某开货车运货,刘某也向警方佐证了郭俊伟的说法,为他提供不在场证明。警察提取郭俊伟的唾液,与陈宝珠体内的精液做比对,证实两份DNA一致,在陈宝珠死前与她发生关系的正是郭俊伟。
6月27日,警方赶到郭俊伟家中将其逮捕,从他家佛堂里搜出陈宝珠的手机和一把蝴蝶刀。蝴蝶刀刀柄长10.3公分,刀锋长9.5公分,单刃,刀痕与两名受害者张清木、陈宝珠所受伤口相符,刀上提取到两人DNA,郭俊伟在铁证面前很快承认与陈宝珠的死有关,并交待自己的共犯谢志宏。不知出于何原因,鉴证人员没有检测蝴蝶刀上的指纹。

(郭俊伟家中搜出的凶器蝴蝶刀)
6月28日凌晨谢志宏到案,不出预料的是,郭谢二人互相推诿罪行,各自都声称是对方杀害陈宝珠和张清木。

(白衣郭俊伟、橙白相间上衣谢志宏)
郭俊伟版本
6月23日晚23时许,郭俊伟和谢志宏一起在郭俊伟位于归仁乡和顺路25巷的住处饮酒后,骑各自的摩托车外出兜风。
24日凌晨2时许,郭、谢二人路过台南县六甲乡后壁村一家便利商店时,见到一名女子独自站在门口。郭俊伟上前搭讪,邀请女子与他们出游,女子应允。
女子名叫陈宝珠,18岁,当时正在等干弟王某。陈宝珠坐上郭俊伟的摩托车,谢志宏骑自己的摩托车,三人骑行一段时间后,陈宝珠要求返回便利商店继续等王某,郭俊伟和谢志宏于是调头。王某出现与陈宝珠聊了几句后,坐上谢志宏的摩托车,陈宝珠仍由郭俊伟搭载,四人骑行游玩。不久王某说要先走,与三人告别,郭俊伟遂载陈宝珠和谢志宏向滨海方向出发。陈宝珠再要郭俊伟带她去某地找朋友,两人为此发生争执,郭俊伟气恼,于2:50左右将陈宝珠带到台南县仁德乡太子路31巷附近的一处废弃砖窑旁,谢志宏骑车尾随。
陈宝珠和郭俊伟在砖窑旁大吵,郭俊伟抢走陈宝珠的手机。即使如此,陈宝珠仍跟着郭俊伟和谢志宏回到郭俊伟在归仁乡的住处。郭俊伟指使谢志宏上楼去取自己的蝴蝶刀,郭俊伟将蝴蝶刀放进摩托车的置物箱,再搭载陈宝珠去台南县关庙乡埤头村宝生国小旁边的墓园。郭俊伟要谢志宏留在牌楼下,自己带着蝴蝶刀和陈宝珠去了墓园的凉亭。郭俊伟以蝴蝶刀恫吓陈宝珠,后者屈服,同意与郭俊伟交往。


(郭俊伟在墓园交代胁迫陈宝珠同意与自己交往的过程)
郭俊伟又带着陈宝珠,和谢志宏回自己住处,到家后,郭俊伟强制与陈宝珠发生关系,谢志宏在隔壁郭俊伟旧家看电视。随后郭俊伟去不远处的表姐夫刘某家请求推迟货车出车时间,谢志宏在此期间也想和陈宝珠发生关系,被陈拒绝。


(警察带郭俊伟返回现场重演作案经过)
郭俊伟返家后,陈宝珠提出要回家。4:20左右,郭俊伟载陈宝珠来到归仁乡南丁路702巷工寮,陈宝珠再三说要回家,郭俊伟大怒,一方面也担心陈宝珠会把自己性侵之事泄露出去,遂用蝴蝶刀刺向陈,致使陈从摩托车上摔下,倒在田里。陈宝珠反复求饶,承诺不会向任何人说郭俊伟强奸自己,郭俊伟不信,继续用刀捅刺陈宝珠。此时被陈宝珠拒绝求欢的谢志宏对郭俊伟说:“你这样杀怎么会死”,接过蝴蝶刀,一边辱骂陈宝珠,一边对她猛刺,直至她死亡。
张清木正好骑自行车经过,慌乱间踩了刹车,他的动静引起郭、谢二人注意,虽胆小的张清木无心见义勇为,想要逃走,仍被二人拦下。谢志宏示意郭俊伟用刀刺杀张,张胸部中刀,不支倒地,谢志宏从郭俊伟背后夺过蝴蝶刀,再向张背部刺了两刀,刀锋深入胸腔,刺破肺脏,导致张清木因失血休克而亡。
按郭俊伟的说法,他对陈宝珠和张清木都有动刀,但最终杀死二人的是谢志宏。
谢志宏的三份供词
谢志宏21岁,身材瘦小,案发时在餐厅打工,白天上班,晚上经常和朋友外出喝酒消遣直到凌晨。谢志宏与郭俊伟不算认识,两人6月19至20日间在共同的朋友家遇到,谢志宏要了郭俊伟的电话。
23日谢志宏早上在餐厅打工,晚上觉得无聊,打电话给朋友,所有人都无法出门,谢志宏无意见到桌上有一张纸条上记着郭俊伟的电话,想着约他试试。谢志宏说想去夜游和打桌球,约郭俊伟在新丰钓虾场见面。深夜郭俊伟带谢志宏回自己家喝啤酒,喝到次日凌晨,二人骑摩托车出去游玩,在便利商店门口看到陈宝珠,郭俊伟搭讪。事件直至夜游、砖窑争执、墓园谈判、郭性侵陈,谢志宏的供述都与郭俊伟并几乎无二致。郭俊伟通过测谎,让警方更相信他供词的真实性。
谢志宏在数年间共录有三份口供,其中6月28日及7月5日的前两份口供,谢志宏交代在郭俊伟后,自己也对陈宝珠实施强奸。郭俊伟在南丁路工寮边刺杀陈宝珠后,谢志宏补了几刀;张清木路过被他们拦下,郭俊伟先动刀,谢志宏补刀。
警方在谢志宏住处搜出案发时他所穿衣物、拖鞋和所骑摩托车。所有物品上均未检测出血迹。
法医依据两名受害者深浅不一的刀口,和众多刀伤,认定凶手不止一人;郭俊伟表示前晚饮酒过度,又与陈宝珠发生关系耗费大量体力,以其一己之力根本不可能杀害两人。陈宝珠遭到歹徒连刺48下,属于过度杀害,警方认为行凶之人与陈宝珠有深仇大恨,与其发生关系后被拒绝做男女朋友的郭俊伟以及意图发生关系失败的谢志宏都有杀死陈宝珠的动机。
警方以郭俊伟和谢志宏共同杀害陈宝珠和张清木结案,将案件移交检方。检方以强奸和杀人罪起诉郭俊伟,以杀人罪起诉谢志宏。从2001年初审到2010年七度更审,郭俊伟和谢志宏共被九次判处死刑,2011年法院对二人执行死刑定谳。
与郭俊伟的定罪从未被质疑、郭俊伟本人也对罪行供认不讳迥然相异的是,谢志宏在被移送解放当天,检察官侦讯时,就翻供表示既没有强奸也没有杀人。他说郭俊伟杀害陈宝珠时,令自己站在三十公尺开外把风。陈宝珠、张清木被郭杀死全程他都没有靠近。
郭俊伟始终坚持谢志宏是致使陈宝珠、张清木死亡的凶手,法庭和检方都没有采纳谢志宏的第三份口供。多年来谢志宏没有停止过喊冤。
无罪(?!)
在多方人士的活动和努力下,2018年台南高分检重启谢志宏杀人案的调查,检察官找到2000年谢志宏被抓后办案人员要他自己记叙的案发前后的行踪交代稿,此份文件并未同口供一起移交检方。行踪交代稿是谢志宏第一次被正式问询前写下,他在稿中否认杀人,称所有的犯罪行为均为郭俊伟一人所为。三四个小时后,警方给谢志宏录下第一份口供,谢志宏承认性侵陈宝珠及参与杀害陈宝珠、张清木的罪行。检察官以为警方不能解释谢志宏从行踪交代稿到两份警方录取口供到检方侦讯笔录中截然相反的陈述,他的言辞反复缺乏合理性。
与行踪交代稿一样被警方扣下,没有被检方和辩方检阅的,是陈宝珠干弟口述作出的郭俊伟画像以及郭俊伟家的现场照片。
同年9月检察官申请再审,谢志宏案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二次检察官主动为死刑确定案件申请再审,控辩双方联合准备推翻谢志宏的死刑判决。
谢志宏的辩护律师指出,案件证据链不完整。首先,警方没有将谢志宏的行踪交代稿、王某口述的郭俊伟画像及郭俊伟家警方采证的照片交给检方、辩方和法庭,使得案件审理没有采纳完整的证据。其次,谢志宏前两次承认罪行的口供录音和录影文档均缺失。谢志宏声称遭到刑讯逼供,供述的内容系警方指导下作出,并非他本意。第三,鉴证人员采证疏忽,没有检测蝴蝶刀上的指纹,也就无法核实握刀的人。谢志宏在案发时所穿衣物鞋和所骑摩托车包括车把上均没有血迹反应,没有任何物证证实他参与杀人。第四,郭俊伟的供词不足以采信:如果谢志宏拿刀捅刺过两名受害者,其手上势必沾染血迹,血迹也会带到谢志宏所骑摩托车两侧把手上,然而鉴证人员并未从摩托车上采集的任何一点血迹。
法医仅对陈宝珠解剖,对张清木没有进行解剖。办案法医根据张清木身前身后的刀伤由三个不同方向刺入,在验尸报告中写下“不排除是二人所为”。关于陈宝珠“过度杀害”一说,两名当年负责尸检的法医意见相左,一法医指出法医术语中,并没有过度杀害这个名词,另一位法医却认为,陈宝珠绝对是遭到了过度杀害。过度杀害的主因是余怒未消,通常凶嫌会在最短时间内行凶,以期得手后又充足时间可疑逃走。陈宝珠一案中,凶手用了较长时间动手,共刺杀受害者48刀,显示作案之人与陈宝珠有深仇大恨。这名法医又说,无法依照两名受害者刀伤的位置、刀刃进入的方向来判断行凶人数,至多只能作出不排除有两名凶手的结论。被问及一个人能否造成如此多刀伤时,法医给出肯定的答复。
辩方认为与郭俊伟相比,谢志宏没有杀害陈宝珠强烈的作案动机。郭俊伟曾被测出具有反社会人格,个性强势,体型与谢志宏颇为悬殊。二人可以说才刚刚相识,谢志宏对郭俊伟发出杀人指令,又在郭俊伟施行不力时补刀结果两名受害者性命,而郭俊伟竟然言听计从,这与二人的性格和行事特征完全不符。
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开始再审,次日谢志宏获释。2020年5月15日台南高分院正式改判谢志宏无罪,审判长引用宋慈洗冤录内容指出:事莫大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杀人者抵,法故无恕,施刑失当,心则难安……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杀二命,仇报相循惨何抵止。谢志宏被关押6,834天,法院以1天5,000元台币折算,共赔付谢3,417万元。

(重获自由的谢志宏)
的确检警在办理此案、对谢志宏定罪的过程中有重大疏失,在完全没有证据指证谢志宏杀人的情况下让他受到死刑判决,服刑十八年多,让他蒙受冤屈。然而宣告谢志宏无罪也引发了一些质疑。谢志宏在郭俊伟连杀两人时,替他望风,既没有试图阻止犯罪,也没有在案发后想过报案。他在陈宝珠、张清木遇害案中真的完全无辜无罪?
矫枉过正绝非法律的公平正义。
死刑释宪
张清木家境清贫,他死后妻子需要借款才能办理丧事。陈宝珠的父母难以接受丧女之痛,她死后不久,陈父郁郁而终。被派到监狱陪伴郭俊伟走完人生最后一程的布教师的妻子的表妹正是陈宝珠。布教师深深理解陈宝珠父母家人的痛苦,对于冷血的郭俊伟以为已无教化可能,甚至支持对他执行死刑。
郭俊伟每次与布教师会谈时都会抱怨司法不公,咬死谢志宏是共犯乃至主犯。布教师向他坦承与陈宝珠的关系后,郭俊伟说的是“钱都赔了”。
郭俊伟和废死派的人士也从没有停止撤回死刑判决的努力。郭俊伟方面主张其犯案时“仅18岁,其思虑尚未成熟,而郭俊伟往后人生仍长,倘若科予郭俊伟无期徒刑,促使其接受适当处遇措施,应有改善行为之重生空间,且无任何证据资料显示,郭俊伟已无改过自新之机会,倘若径自科处死刑,应有未洽……”

2023年8月,台湾最年长的死刑犯72岁的王信福声请释宪,其主张台湾刑法的死刑规定有违宪之虞。台湾目前等待执行死刑的犯人共37人,所有37人都陆续提出释宪声请,主张死刑与宪法保障的生存权相抵触。2024年1月,台湾宪法法庭受理死刑释宪安,以王信福案为主案,合并其他36名死刑犯相关声请一并审理。预计法庭最快会在7月下旬作出判决。死刑释宪案被广泛认为会影响台湾的死刑存废问题。
37名等待释宪判决的死刑犯,除了王信福、郭俊伟,尚有1993年至2003年强盗奸杀80岁老妇,杀害母亲同居人及同居女友的连环杀人犯张人堡、砍杀心仪女性超过百刀,要求母亲不要付钱和解,以免“到时没了钱又没了儿子”的富二代王鸿伟、盗用分手女友20余万元后杀害前女友及其母亲的黄麟凯、驾驶计程车搭载并性侵杀害数名女子的“中山之狼”徐伟展、因积欠赌债为诈领保险金先后杀害母亲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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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无真相之案件(原案链接)
无罪推定,要求默认被告无罪的前提下,检方承担证明被告有罪的举证责任。疑罪从无,要求在审判阶段,在检方未能尽到举证责任证明被告有罪的情况下,应推定被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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