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烧酒店凶案
2006年9月3日,周日。下午14时许,济州岛济州市的韩某由于前一天无法联系到姐姐,决定午饭后到姐姐的烧酒店查看。正是营业时间,店没有亮灯开门,韩某用自己的钥匙开门,竟然在店里的厨房见到姐姐的尸体。警方接到韩某报警,立刻赶到现场。
(M烧酒店)
烧酒店的用餐区不大,只有几张桌子,其中一张桌子上摆着食物、酒瓶和两个酒杯。酒杯放在桌子两边,似乎有人曾对坐饮酒。
韩姐52岁,脸朝下趴在厨房地面,下身赤裸没有衣物,被人盖了一块毯子。韩姐背部有多处伤痕,血肉模糊,法医判断系圆头的凶器戳刺造成,但刺伤并非韩姐死因,她是被人用手掐颈窒息而亡,遇害时间在9月2日深夜至9月3日凌晨之间。韩姐尸体不远处,有一个装满水的盆子。
(记者还原的M烧酒店现场3D图)
韩某清点后告诉警方,姐姐随身佩戴的金手镯金项链不见了,烧酒店还有一些贵重物品遗失。
烧酒店位于健入洞济州港码头附近。健入洞是历史悠久的住宅区,除了本地居民,还有很多外来人口,港口周边亦有外国人出入。烧酒店开在居民区,韩姐就住在店的二楼。深夜闭店时,周围居民大都已经休息,周围通常比较安静,但韩姐遇害的时间段内,邻居们没有听到特别的响动。警方推测杀害韩姐的人应当是烧酒店的常客,原本意图劫财,特意等到其他客人都离开,韩姐即将闭店时动手。凶手用事先准备好的凶器攻击韩姐,性侵杀人抢夺财物后,从容地清洗了厨房地板,带走凶器,关掉电灯,用韩姐的钥匙从外部将店门锁上,扬长而去。
韩姐体内没有精液。鉴证人员提取烧酒店内、餐桌上酒瓶和酒杯上的指纹,采集证据。因为酒杯和酒瓶都是在冰箱里储存,直到客人要饮用时才会取出,酒杯酒瓶因室温在表面凝结的水珠使得指纹残缺不全,无法辨认。店内人来人往,客人众多,桌上和室内的指纹实在无法令警方锁定调查范围。警察按照韩姐的手机通讯记录,调查了烧酒店的常客和与韩姐来往密切的人,共70多人,仍然没有找到符合凶手作案方式的嫌疑人。
案件就此搁置。
紫丁香咖啡馆凶案
2006年9月25日,周一。傍晚19时许,济州市A某到母亲郑玉熙开的酒馆咖啡馆紫丁香。前晚A某怎么也打不通母亲电话,心里有些担心。
(郑玉熙)
紫丁香咖啡馆位于三岛洞一间建筑的二楼,入口在一楼建筑背面,一进门上楼梯才能到达。咖啡馆入口左手边是公共厕所,右手是间洗衣店。
(紫丁香咖啡馆位于有草绿色灯牌的建筑二层,绿色棚子下是洗衣店)
(紫丁香咖啡馆入口,左侧是公厕,右侧是洗衣店)
(A某从咖啡馆左边公厕翻进咖啡馆)
咖啡馆大门上锁,二楼没有开灯。奇怪的是,有水顺着楼梯从二楼流下,流到了门外。A某给母亲打电话,无人接听,但他隐隐约约听到二楼店里传出手机铃声。他从左边公共厕所爬到楼顶,从咖啡馆的窗口翻进屋,店里的水足有11厘米深。A某见到母亲倒在房间地上,已然死去。
消防车出动,将咖啡馆的积水抽干,警方和鉴证人员才得以进入现场。
死者是47岁的郑玉熙,其衣衫不整,身体上被铺盖了一块毯子,尸体旁有一个装满水的盆子。郑玉熙身上全是伤痕,手臂和手上的防御伤说明她生前曾与歹徒进行过激烈搏斗。
(郑玉熙遇害现场)
警方怀疑犯人作案后懒得打扫去除痕迹,干脆打开咖啡馆的水龙头,想要让室内水漫金山湮没作案留下的证据。由于郑玉熙遇害的房间没有进水,案发现场得以保存。咖啡馆的所有抽屉被拉开,翻得乱七八糟;郑玉熙的钱包、支票,店里现金和梳妆台存放的一些贵重物品遗失。咖啡馆的刷卡机最后留下的,是一张信用卡被五次拒绝交易的记录。这张信用卡事前已被失主挂失。
郑玉熙的死因同样是被勒颈致使窒息身亡。郑玉熙的下体被插入一个香水瓶,凶犯还将香水喷洒在她的阴道。鉴证人员从郑玉熙右手指甲内提取到疑似凶手的皮屑组织,从她下体找到一根男性阴毛。咖啡馆的桌上有吃食、酒和烟灰缸。鉴证人员采集了现场指纹,从烟灰缸的烟蒂上采集到男性DNA。
(桌上有吃食和烟酒,一片凌乱)
很快警方就接到消息,有人使用郑玉熙的支票在一家面馆吃面。根据面馆老板提供的线索,警察们在汽车旅馆抓获正在看色情杂志的高某。
高某43岁,出租车司机,济州市本地人,居无定所。高某18岁第一次作案,有超过十项盗窃前科。
警方从高某身上搜出郑玉熙的三张10万元面额支票,一些现金。他身上有被抓伤的伤口。经提取DNA和指纹进行比对,紫丁香咖啡馆内的烟蒂、郑玉熙下体的男性阴毛、郑玉熙指甲内的皮屑组织、酒杯上的指纹均属于高某。
面对种种不利的证据,高某坚决否认警方对他的性侵和杀人指控,只应下9月24日晚上到紫丁香咖啡馆,喝酒到次日凌晨四点,偷走店里的钱后离开。
疑点
警方认为9月3日的M烧酒店凶案与9月25日的紫丁香咖啡馆凶案非常相似,两家店相距不过两公里,紫丁香咖啡馆凶案的嫌疑人所住的汽车旅馆也只有十几分钟车程。
受害者韩姐和郑玉熙都是独自经营咖啡馆或酒馆的中年女性,两人遇害时间在深夜至凌晨。案发现场都被凶手用水擦拭清理过,受害者都有财物损失;凶手在作案后将店内电灯关闭,反锁店门;受害者的衣物都被脱掉,尸体上都盖了毛毯。受害者身旁都放着装满水的水盆,大概是凶手用来清洗受害者身体的。
高某表示根本没听过M烧酒店,更没有去过那里。警察搜查汽车旅馆和高某母亲家,没有找到任何能将他与M烧酒店凶案关联起来的物证。高某9月3日至4日的具体行踪没有证人,无法核实。
高某同意接受测谎,通过了测谎仪关于他是否杀害M烧酒店老板的测试。
在缺乏M烧酒店凶案证据的情况下,检方只得以抢劫、性侵和杀人罪对高某就紫丁香咖啡馆一案提起告诉。
一审法官判定检方提出的高某抢劫、性侵和杀人的证据不足,只能证明高某试图盗刷他人信用卡,并从紫丁香咖啡馆窃取支票和现金,因此判处他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检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仍然认为高某强奸事实不明,郑玉熙下体有高某的阴毛只能说明二人曾发生身体接触,不能证实高某性侵。法官驳回抢劫和抢劫的控罪,裁定高某杀人罪名成立,处十五年刑期。
高某2021年服刑期满,已经出狱。他至今仍不承认杀人。
(多年后衰败的M烧酒店)
M烧酒店凶案仍然是一起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