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2岁陈凤兰失踪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尖沙咀大华夜总会的妈妈桑陈凤兰结束工作,和手下两个舞女去附近的酒家宵夜,陈凤兰喝了很多酒(也有说法她还吃了迷幻药),三人在加拿芬道和金巴利道路口分手。陈凤兰要搭的士回家。第一辆被拦下的的士司机注意到陈凤兰醉酒,怕她吐在车上,没有同意载她。之后陈凤兰不知所踪。
(陈凤兰)
陈凤兰22岁,18岁上和大自己9岁的丈夫苏卓华结婚,夫妇育有两个女儿,一家四口住在油麻地宝灵街44号4楼D座。2月2日晚22时许出门上班前,陈凤兰和苏卓华有过争执,因此第二天她没回家,丈夫以为是妻子赌气回了娘家。陈父联系不上女儿,从女婿那儿得知女儿不见了,5日便拉着女婿去警署报案。警员因陈凤兰的身份认为她大概率没有什么事,要不就是去了澳门赌博,要不就是外出躲债,要她的家人不用担心。
当时香港政府正在兴建沙田区。沙田区被城门河分隔为两部分,政府决定建造跨河桥梁,方便通行。2月11日早9点,建筑工人在沙田城门河岸边无意见到河里飘着类似公仔头的物体,用竹枝将其钩到岸上,才意识到那是一个女子的头颅。女子短卷发,双耳佩戴圆粒形金耳环,脖颈上的切口很整齐,头颅发白发胀,应该已经被丢进水里一段时间了。建筑工人赶忙报警。警方在头颅浮起地点一带进行地毯式搜索,七个多小时后,在距离发现头颅地点约200米处找到一个黄色胶袋。胶袋上印着旺角音响中心字样,外面缠着电线,里面是用电线绑住用1981年12月18日出版的报纸包裹的物品,而报纸之下,竟然是一双人腿。这双腿上穿着时髦的玻璃丝袜,在股骨与盆骨交接处被人用利器割断。头颅上颚安有三颗假瓷牙。法医以死者牙齿的状态推测她年约二三十岁,以肌肉浮肿和苍白的程度判断她是在五至十天前死去。
(警方在城门河岸边找到尸块)
(1982年2月12日报纸对碎尸的报道)
两天后,警员在城门河畔再寻获一个旺角音响中心的黄色胶袋,袋口用绳索捆绑,已经有些许松开,袋里装着一对从肩胛骨处被砍断的手臂,右臂的纹身是一把蓝色弯刀穿过红心,一条浅蓝色带子围绕红心,红心右上角有一只振翅的蓝色燕子。
(尸块右臂的纹身)
法医初步认为所有尸块属于同一名女死者,其躯干部分遗失。警方向大众公开假牙和纹身的特征,呼吁知情者提供线索。
陈凤兰的父亲和丈夫在电视上看到对城门河尸块的报道,假牙纹身都与陈凤兰相符。他们给黄大仙警署凶杀组的探员联系要求认尸。在红磡停尸房里,陈父、陈姐和苏卓华依照尸块右臂纹身、鼻子右侧一道细小疤痕、左唇上一颗黑痣、三个假牙,确认死者是陈凤兰。
陈凤兰12岁丧母,父亲忙于赚钱供养陈凤兰和她的三个姐姐一个哥哥,对她缺乏管教。陈凤兰早早辍学,终日游手好闲,15岁时就和邻居一名少年同居,去舞厅做小姐。她手臂上的纹身就是15岁那年所刺。不久陈凤兰在舞厅结识苏卓华,迅速同居,等陈凤兰满18岁,其父签字让两人注册结婚。苏卓华原先在赌场工作,不过没有滥赌的恶习。1980年苏卓华和陈凤兰相继失业,经朋友介绍去法国闯荡,未几二人因为人地生疏,又返回香港。陈凤兰通过姐夫介绍,到大华夜总会做妈妈桑。1981年12月,苏卓华曾在一家酒吧工作,向酒吧预支500元薪水,后被追债。
陈父和陈夫均表示陈凤兰的死应当与金钱纠纷无关,而是牵扯到情感纠葛。陈凤兰最近认识了绰号四眼仔的男友,四眼仔经常开着宾士轿车接送陈凤兰上班。陈凤兰和四眼仔打得火热,也为此与丈夫关系紧张,四眼仔将苏卓华约出来,要求他让妻,两人不欢而散。陈父常不得不在女儿女婿之间调和。
同时大华夜总会代客停车的兴仔自2月3日陈凤兰失踪后再没有露面,也引起警方注意。
警方排查苏卓华、四眼仔和兴仔在2月3日及之后的动向,三人在陈凤兰失联至可能遇害的时间段内都有不在场证明。
3日最后与陈凤兰一同饮酒的两个舞女见陈凤兰登上一辆的士,向司机称要过海,但她们不记得的士车牌或司机外貌特征。
那个年代香港共有约16,000部的士,司机近3万人,警方未能从中锁定载陈凤兰的司机,案件搁置下来。
二:31岁陈云洁和29岁梁秀云相继失踪
(陈云洁)
31岁的陈云洁在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收银员,专值晚班,已婚,有两名子女,与家人住在红磡黄埔新村。陈云洁平日安静、打扮朴素,每天六点下班都会立刻乘的士回家。
5月29日,大雨。清晨6时,有人见陈云洁在佐敦道搭上一辆的士,之后音讯全无。家人当天就察觉不对,向警方报告失踪。
(梁秀云)
梁秀云,29岁,在尖沙咀翡翠城夜总会任领班,已婚,有一子一女,与丈夫、母亲同住在大角嘴大同新村大荣楼。
6月17日清晨4时许,梁秀云下班,独自乘的士后失联。梁秀云的丈夫向警方报案。
三:17岁梁惠心失踪
(梁惠心)
7月2日傍晚,梁惠心告别父母前往尖沙咀。母亲交给她30元港币,让她如果玩得太晚的话乘的士回家。17岁的梁惠心是圣方济各书院的中五毕业生,应届同学们在尖沙咀的喜来登酒店为老师举办谢师宴。
23时许,热闹的宴席进入尾声,即将各奔东西的同学们打算再去舞厅继续聚会,梁惠心没有同行,而是站在酒店门口等的士,准备回家。当时酒店散席的客人很多,的士供不应求,梁惠心等了许久。
父母家人和同学再也没有见过梁惠心。
3日凌晨1时许,焦急的父母赶到尖沙咀一带找梁惠心,又与同学联络,所有人都不知道梁惠心身在何方。清早梁家人报警。
梁惠心被列入失踪人口,警方除了将她的资料分发给全港各分区警署,,发布有她照片的寻人启事,也去医院查找是否有她就医的信息,然而她杳无音讯。
与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不同的是,梁惠心还没有步入社会,人际关系相当简单,家人想不出她除了家还会去哪里,又有什么地方可去。
四、十三张底片
8月16日,柯达远东公司照相馆旺角分店经理报案,尖沙咀分店的同事由于放大机故障,交给他们一些底片放大。店员放大冲洗照片后检查品质时,发现照片的内容是人体肢解、尸块和性器官的特写,感到情况严重,汇报给经理。警方层层上报,九龙区重案组接手对这批照片的调查。由于尸块切割的刀痕并非专业人士所为,专家鉴定照片既非医学资料,也不是后期制作的剧照,而是真正的人体躯干和部位。照片中血肉的颜色显示,尸体的主人死去尚不足三小时。
鉴证人员和法医反复仔细检视照片,一张照片的右上角有可疑反光,将照片放大1,000倍后,警方确定反光处是一滴水珠,水珠反射出一个少女的半张脸——这半张脸和7月2日失踪的梁惠心相似。案情重大,当务之急是在不惊动嫌疑人的前提下查清照片的来龙去脉。
按照百老汇照相馆旺角分店的店员所说,警察赶到尖沙咀分店,经手的张姓店员回忆,客人自2月以来,四次找他冲洗照片,8月13日交给他13张底片要求放大,巧合的是,张姓店员与客人曾一起参加摄影培训班,两人相识,还合资请裸体模特拍照过,客人名叫林过云。林过云对张姓店员说,自己在验尸房兼任摄影师,帮助拍摄尸体解剖照片。张姓店员认为林过云的说法合理,承诺会将照片之事保密。为了避免惊动同事,张姓店员每次都亲自冲洗林过云的照片,直到8月这次,分店的放大机发生故障。
张姓店员没有林过云的联络方法,每次林过云送底片来,两人都会约好取照片的时间,之后林过云会打电话到照相馆确认。这一次,张姓店员告诉林过云17日来取照片。
张姓店员与林过云闲聊中得知他是一名夜间出车的的士司机,住在土瓜湾。
17日,警方布置张姓店员照常上班,除了派便衣警员在照相馆附近蹲守,另一批警员去摄影培训班查找林过云的资料。林过云登记的住址在土瓜湾贵州街4M号安庆大厦,警员遂赶到贵州街一带监视他的动向。晚18时许,照相馆即将打烊,车牌为BR2212的的士在路旁停下,一名年轻男子从驾驶座走出,撑伞走进照相馆,径直问张姓店员照片是否弄好。张姓店员将装有照片的纸袋交给男子,让他检查照片是否是他交来要求放大,男子翻阅照片后,将19张照片中6张景点照片挑出还给店员,说剩下的13张才是自己的。正当男子准备交钱时,收账的店员掏出手铐,刹那间将男子左手铐住,对他宣读米兰达权利后,将他押送上警车带去九龙警察总部。
(林过云被捕)
被捕的正是引起警方一连串反应,集结大批警力的将13张人体残肢底片送洗的客人林过云。
五:床下的秘密
林过云面对警察并未显得惊慌,镇定地说底片是6月28日载客后在汽车后座发现,他因为对摄影有很大兴趣,观看底片后挑选了13张自认为很有艺术价值的送去冲印。虽然林过云的叙述显得没有大破绽,警方却敏锐注意到其中不合理的一点:梁惠心7月2日深夜失联,她为何会出现在6月28日搭乘的士的客人的照片里?除非梁惠心不是受害者,而是与凶手相识。这样的可能性在警方看来极低,林过云依然有很大嫌疑。警方将林过云带回他家。
林过云和父亲、弟弟、妹妹和妹夫一家住在安庆大厦2楼F室,一间365平方英尺的单位,林过云和弟弟林国强同睡面积只有70平方英尺的卧室,林国强睡上铺,林过云睡下铺。
(林过云在安庆大厦住处的平面图)
负责搜证的警员在林过云床下和衣柜里搜出超过1,000件证物,除用防腐剂处理过并保存在多个盒子里的六个女性乳房、女性子宫及阴道标本、女子身体部位照片外,还有包括手术刀、止血钳、真空吸管等手术工具。林过云另藏有44盒编号录影带,其中3盒标注名称,分别为[严肃的秘密]、[雨夜行动]、[第四次行动]。屋内有大量摄影器材,录影机,解剖类医学书籍;日历上的四个日期旁写着 第一次行动、第二次行动、第三次行动、第四次行动,而四个被标注的日期分别是2月3日(陈凤兰失踪)、5月29日(陈云洁失踪)、6月17日(梁秀云失踪)、7月2日(梁惠心失踪)。
林过云家里搜出的照片中,一部分显示受害人手脚被绑,虽然所有的照片都没有拍到受害者的脸部(水珠反射的梁惠心脸的照片纯属意外),其中一名受害者照片右臂的纹身与陈凤兰的纹身一模一样。
梁惠心的身份证、失踪时所穿白色皮鞋、白色腰带、褐色钱包,以及钱包内的现金和8张证件照都仍保存完好。针对女性的身体器官,林过云辩称系一个从事医科的朋友寄存,那朋友后来去了美国,已经失联;梁惠心的身份证和衣物是客人遗落在的士后座,他想要交给警方,一直没有机会。
三盒有注名的录影带拍摄地点都在林过云和弟弟的卧室,内容是他解剖三名女受害者的过程,严肃的秘密拍摄的是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雨夜行动拍摄的是第三名受害者梁秀云、第四次行动拍摄的是最后的受害者梁惠心。从解剖陈云洁的手忙脚乱,到处理梁惠心时,林过云显然越来越熟练。陈云洁和梁秀云仅被肢解,而梁惠心是在死后先被林过云性侵再遭到肢解。
林过云将摄影机放在弟弟所睡的上铺拍摄。录制过程中,林过云不时爬上床铺调整摄影机的位置和角度。
鉴证人员在林过云房间地面上提取到女性阴毛,在墙上提取到少量人的血肉。
有了如此多的物证,尤其是录影带,林过云杀害四名女性已毫无悬念,警方正式将其拘捕。林家狭小,林过云的弟弟林国强更是每晚都和他同住一间房间,警方也控制了林国强和兄弟俩的父亲林伟乐。
六:恶魔的过往
(林过云)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1955年5月22日生于香港,是林伟乐的长子。林过云两岁时,林伟乐去文莱的石油公司工作,林过云和刚出生的妹妹由母亲带着移居文莱,那时林伟乐已经养了外室,且已怀孕,林过云的母亲和妹妹没有得到好的照料,先天不足的妹妹后来智力低于常人。林过云和母亲妹妹父亲还有父亲的及外室所生弟妹住在一起。
1962年林过云七岁时,林伟乐带两个妻子、林过云和数名子女返回香港。林伟乐在观塘买了房。林过云直到小学毕业成绩都还算不错,但升入初中后被林伟乐要求放学帮忙家里摩托车店铺的生意,林过云学业渐渐拉下,和父亲关系也变得很差。林伟乐对林过云异常严厉,隔三岔五就会打骂林过云,还要将他赶出家。林伟乐一生有过三次婚姻,育有十名子女,林过云在这个庞大的家庭里却形单影只,与家人关系疏离,也没有结交什么朋友。
青少年时期林过云对女性产生迷恋,从国外订购色情杂志满足性冲动。林过云十三四岁时,一天继妹在观塘家里洗澡,林过云偷窥,被父亲的二太太发觉告状,林伟乐回家后将林过云的头推去撞墙数次。
1973年,林过云18岁时和父亲吵架被赶出家,他持刀挟持一名女子进入厕所实施猥亵,被人察觉报警。警方的心理专家对林过云做过精神鉴定,判断他不适宜被判刑入监,而是要他进入青山医院接受精神病的治疗。林过云在医院里住了100多天,出院后改名林友强。
林过云做过冷气学徒,也在父亲林伟乐的摩托车店铺里打工。1978年,23岁的林过云考到的士司机牌照,改名林过云,两年后由白天开车转为夜间开车。林过云搬去土瓜湾安庆大厦,很少回观塘,即便回到父母家,也似乎有意避开母亲,不愿意和她说话。虽然他和母亲很少交流,不过每月会拿800元给她作家用。母亲发觉他变得不爱干净,衣衫不整,不洗澡。
1981年林过云对摄影发生兴趣,加入摄影培训班,认识了照相馆的张姓店员。林过云买了很多昂贵的摄影器材,除了照相机,还有摄影机。
林过云被家人认为相当神秘,虽然和同父异母弟弟林国强同一间卧室,他却只允许林国强在睡觉时间进入卧室。林国强也不能碰林过云的任何物件,一旦林过云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弟弟动过,就会揍弟弟。
林国强白天上班,原本就和林过云作息时间错开,再加上林过云对林国强的种种限制,林国强对林过云的生活知之甚少。警方调查后排除了林伟乐和林国强的涉案嫌疑。
七:雨夜屠夫
林过云被抓后始终不交代罪行,警方努力寻找他的弱点,以期攻破他的心房。林过云提出两点要求,第一,要找人为他立传;第二,要求警方永远保存他割下来的受害者的性器官,不得销毁。得到警察承诺后,林过云才承认杀人分尸。
2月3日凌晨,酩酊大醉的陈凤兰被第一辆的士的司机拒载,只得重新打车,她遇到了林过云。也许林过云没有多想,就没有担心陈凤兰可能会吐在车上难以收拾。陈凤兰坐进副驾驶座,交待的地址不是并不太远位于油麻地宝灵街的家,而是要林过云开去将军澳。车子经过观塘时陈凤兰控制不住,将头探出窗外呕吐不止,林过云为了安全把她拉回车厢。林过云被一片狼藉恶臭不已的车子激怒,转而将车开回自己在土瓜湾的住所。他将车停在安庆大厦楼下,回家取电线,返回车上,陈凤兰还未清醒,林过云用电线将她勒死,趁四下无人,将尸体带回家,藏在客厅沙发之下。
林家人对沙发下的女尸一无所知。天亮后,林父、林弟、林妹和妹夫出门上班办事,家中只剩林过云。他把陈凤兰的尸体拖出来,脱光衣服,给裸尸拍照。林过云用陈凤兰钱包里的500元去买了电锯,把陈凤兰肢解成七块:头颅、双臂、双腿、躯干、性器官。性器官被放进胶盒用酒防腐,头颅躯干和四肢就用报纸胶袋和电线装好,分次运去沙田区,丢进城门河里。
林过云对警察说,勒毙陈凤兰时,他心里充斥着莫名的憎恨,杀人后,他居然对这种操纵的感觉上了瘾,想要继续犯案。他以英语自称Rainy Night Killer雨夜杀手,后来案件被媒体报道时,大都以香港屠夫为标题,林过云还有些不高兴,认为自己应该被称作雨夜屠夫,因为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和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被他杀害时都在下雨。
5月29日6时,林过云选定了乘车的陈云洁。车辆驶至漆咸道,林过云将事先准备藏好的手铐铐住陈云洁双手,再用电线把她勒死,用车将尸体运回土瓜湾。林过云在弟弟林国强还没起床前把陈云洁的尸体拖到床下,天亮家人纷纷外出后,林过云架起录影机,录下了肢解尸体的过程。
这一次林过云使用的是外科手术刀。陈云洁的乳房和阴部被割下来进行防腐处理,尸体的其余部分用报纸包裹,装进麻包袋。林过云把尸块装到车后箱,等夜晚出车时将尸块带去铜锣湾大坑道山坡的草丛里丢弃。陈云洁的录影带被命名为严肃的秘密。日后陈云洁的丈夫根据林过云拍摄照片中一名受害者所穿蓝色长裙、右手烫伤的疤痕和左脚牛痘的疤痕,认出了妻子。
6月17日遇害的是梁秀云。她被分尸的影片被林过云取名雨夜行动。林过云把录影机摆在林国强所睡的上铺床上。恶心的是,林过云剖开了梁秀云的腹部,掏出内脏放进口里品尝。他原打算吃人肉,但由于感到恶心放弃了这个计划。梁秀云的尸块除乳房和阴部被处理后装入胶盒保存,其余部分也被林过云带到铜锣湾大坑道的山里丢掉。
(林过云驾驶的的士)
7月2日晚梁惠心不幸坐上林过云地的士。梁惠心告诉林过云去山谷村,但林过云将车开到海底隧道附近一个天桥下时突然停车,用刀威胁梁惠心,再取出手铐,要梁惠心自己戴上。梁惠心大声哭泣,要求林过云不准触摸她,才戴上手铐。林过云要梁惠心坐到副驾驶座后开车,在九龙河葵涌货柜站之间兜风,之后停在货柜站的停车场,与梁惠心交谈约一小时,将梁包中物品全部取出,一一向梁询问它们的用途。
林过云见不时有路人经过,将车开到龙翔道一加油站前停下,继续和梁惠心聊天,问她关于学业,前途,家庭,信仰等问题。凌晨三四点时,两人都疲乏不堪睡了过去。清晨5时许林过云醒来,见梁惠心还在睡梦中,用电线将她勒死,带回家里,藏在沙发下面,等家人全都离开后,才将梁惠心尸体拖出来,脱掉衣服,对尸体实施奸淫,再割下乳房和性器官,肢解尸体。全程照旧用录影机记录。
林过云供称,到杀梁惠心时已有厌倦之情,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杀死她。但他又说,想要让所有受害者性器官的照片成为历史图片,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说:“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记录下来,这个是我的习惯。”
八:判决
8月21日林过云松口同意带着警方去大坑道山边寻找更多人体残肢。
8月22日,警方派出凶杀调查科和机动部队共140名警员前往在大坑道,依据林过云绘制的地图和他的指认,在山头先后寻获三具已经腐烂的女性尸块和碎肉,尸块上的性器官都被割除,尸块装在麻包袋内,再用白胶袋密封。
12月27日一早,清洁女工在大坑道公园发现一具骷髅头骨,头骨顶部还有少许头发,下颚缺失,上颚仍有五颗牙齿。由牙医资料照片鉴别头骨属于第二名死者陈云洁。
(林过云的庭审引得市民围观)
1983年3月案件开庭,按林过云辩护律师的要求,七名陪审团成员均为男性。
一个多月的庭审结束,七名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定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法官判处其死刑。自1966年11月后,香港再也没有执行过死刑判决。林过云在死囚监狱关到1984年8月,得到赦免,改判终身监禁。
(林过云)
如今林过云在石壁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