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灭门血案


结婚

邹朔1987年出生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毛城子镇的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乡村中学教师。2007年邹朔考上河北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同班同学,来自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东墟镇的张瑜恋爱了。毕业后,邹朔被分配去武汉工作,而张瑜则通过身任中石油四川石化领导的舅舅关照,进入中石油四川石化有限公司。邹朔为和爱人在一起,辞去了武汉的工作,到张瑜的工作地四川彭州,也在中石油四川石化公司找了工作,不过是在下属第三方公司做巡线员。
张瑜的父母得知女儿恋爱后,一直强烈反对她和邹朔。邹朔出身农村,父母无权无势,邹朔的工作比张瑜差,长相平平,在张瑜父母眼中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张瑜却没有听父母的话,还是与邹朔十分相爱。张瑜也来自农村,父母无业。
2013年6月6日,交往5年的张瑜背着父母和邹朔领了结婚证。邹朔带着张瑜回到吉林老家,邹朔的父母为小两口办了隆重的婚礼。


邹朔和张瑜结婚后,邹朔父母给小两口共计36万元现金用于买房装修买车及生活,其中邹朔和张瑜的婚房首付由邹朔父母支付,邹朔和张瑜用两人的工资每月还贷;二人的车辆由邹朔父母全资购买。之后,在张瑜的要求下,邹朔父母又借给张瑜的弟弟张占武5万元。

婚后邹朔把工资卡交给妻子保管和支配,自己省吃俭用,在外巡线时只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
 
关系变质
2017年6月张瑜父母张志军和姚兰英从河北老家来到四川彭州照顾待产的张瑜。邹朔的父母邹成海和杨会芬还没有退休;张瑜的父母都无业,时间比较充裕。杨会芬在儿媳快要生产前几天才放暑假,立刻赶到彭州,准备和亲家一起帮着伺候张瑜月子,带小婴儿。杨会芬因为路途遥远,乘汽车太久晕车,到邹朔和张瑜家后卧床休息。张瑜的父母见状不停说风凉话,怪杨会芬不做饭等他们伺候。杨会芬忍受不了亲家的污言秽语,没等到孙女出生就生气地回了吉林。
7月底邹朔和张瑜的女儿出生。张志军姚兰英和女婿邹朔相处得非常糟糕,张姚二人经常辱骂攻击邹朔乃至邹朔的父母,并怂恿女儿张瑜离婚。邹朔默默承受岳父母的羞辱,私下和妻子商量让岳父母回河北,由小夫妻自己带孩子,张瑜没有同意。
邹朔的工作要求他去各地出差,每个月都有大半个月在外工作,因此张瑜生了孩子后,带孩子做家务的重担邹朔能分担的相当有限,张志军和姚兰英认为邹朔不负责任,故意借出差逃避对家庭的义务。而邹朔母亲杨会芬没等到孙女出生回吉林,和其父邹成海忙于工作没有在抚养孙女中出力,也让张志军和姚兰英充满怨恨。
8月30日张瑜提取和邹朔的共同存款14万元,邹朔发现后问起,张瑜轻描淡写地说钱都用在家人和刚出生的小女儿的开销上了。

张瑜父母到彭州后,邹朔开始睡家中沙发。但是翁婿关系不断恶化,张瑜的弟弟张占武冲去姐姐家殴打姐夫。10月邹朔又一次出差,半个多月后回家却发现钥匙打不开门。张瑜把丈夫的衣服被子毕业证全都扔出家门,换掉门锁。张家人告诉邹朔以后都不许再进这个家。邹朔父母为邹朔张瑜购买的车子也被张占武开走。邹朔无法,只能在外租了500元一个月的出租房。邹朔几次想要回家看女儿都被张家人阻止。

张瑜在微信上两次和邹朔提出离婚,她说可以不要抚养费,条件是邹朔净身出户。邹朔起初以孩子的名义想要挽回妻子和婚姻,张瑜决心已定。邹朔不同意张瑜“快刀斩乱麻”的财产分割方案,他不反对由张抚养两人的女儿,期间他会支付抚养费,但需要张瑜娘家返还之前问邹家借的5万元现金,并分割邹朔和张二人的婚内共同财产,包括存款,房屋和汽车。二人协商失败。

2017年11月邹朔起诉离婚。因为女儿还没有满周岁,法院没有受理。
2018年2月,张瑜以9.8万元的价格将邹朔父母出资二十多万元为两人购买的车子卖掉。6月张瑜起诉离婚,不久因证据不足撤诉。
2018年8月邹朔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以邹朔张瑜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没有批准离婚。
12月22日张志军购买20cm长的剔骨尖刀藏在家中衣柜,张志军购买刀具的日期就在法院对邹朔的离婚申请做出判决前几日。
 
庆生过年团聚
2019年1月,邹成海和杨会芬的学校放寒假,二人想到儿子一个人孤身在外,决定到彭州和他一起过年,为他庆生,也看看孙女。6日是邹朔的32岁生日。他在接受了妻子和妻子父母强加给自己的现实——离婚后,开始为接下来的生活做准备。他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然后回东北老家重新开始。邹朔一个人孤零零在出租屋过了生日,没有庆祝。
9日邹成海和杨会芬在两天的长途跋涉后来到四川,和儿子团聚。杨会芬自从2017年7月被张志军姚兰英讥讽后患上严重失眠,一直没好。邹朔先陪母亲去四川省人民医院看病,拿了药后,一家三口回到彭州出租屋。邹成海和杨会芬给儿子买了个蛋糕,为他补过生日。三个人应该都不会想到,这不仅是邹朔的最后一个生日,也是他们最后一次吃生日蛋糕。

(邹家和杨家的亲属在接到警方通知邹朔三人被害后在邹朔的出租屋见到的还没吃完的生日蛋糕)
10日,非常想念孙女的邹成海和杨会芬决定去看望孙女。昨天的蛋糕还没吃完。此前杨会芬咨询过帮邹朔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因为邹朔和张瑜仍在婚姻关系之中,双方共同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也就是说,邹朔和父母去邹朔和张瑜共同的家里看孩子并不需要征求张瑜及其父母同意。不过上午十点出门前,邹朔还是给张瑜打了电话,告诉她自己和父母半小时后会到家看孩子。
 
灭门案
10:41,110接到张瑜报警,称自家发生案件。近午时,邹朔和张瑜家的物业接到其他业主投诉称邹家有人吵闹,物业赶到现场,为他们开门的是怀抱婴儿的中年妇女(张瑜母亲姚兰英),其身后站着白发络腮胡的男子(张瑜父亲张志军)。物业在客厅的餐桌下看到全身血泊躺在地上的一名男子(邹朔父亲邹成海),男子正在痛苦地呻吟。男子身旁有一把带血的尖刀。沙发上坐着两人(邹朔和母亲杨会芬),胸前大量血迹,都似乎已经没有反应了。

(杀人的张志军)
白发男张志军喊:“是我干的,我不会走。”物业人员理解拨打120。几分钟后警察也到达现场,将张志军控制。
坐在沙发上的邹朔和杨会芬当场死亡,躺在地上的邹成海重伤,被送往彭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在第二天去世。经法医解剖证实,邹朔死亡原因为锐器刺破心脏,造成大血管及左肺破裂引发大出血;杨会芬死因系锐器刺破心脏,造成左肺破裂引发大出血。邹朔左胸有三处刺伤,右胸有一处刺伤;杨会芬左胸一处刺伤,右胸两处刺伤,右手拇指有一处刺伤。
邹成海左腹部有两处刺伤,左侧第八肋骨骨折,左侧肝脏被刺伤。邹成海因锐器刺破肝脏引发大出血而亡。除杨会芬右手拇指的伤口外,邹朔,杨会芬和邹成海三人所中九刀均为致命伤。
张志军和姚兰英都声称邹朔杨会芬和邹成海三人到家后即开始争夺邹朔和张瑜的女儿及两人共有的房产,邹朔和杨会芬更直接击打刚动过手术的姚兰英的头部,张志军为了保护妻子及自卫从衣柜取出剔骨尖刀先刺中邹朔杨会芬,最后刺中邹成海。
张瑜在接到丈夫邹朔电话后立刻打电话通知父亲张志军。张志军的妻子姚兰英于10:35给在上班的女儿张瑜拨打电话,据姚兰英和张瑜称,姚兰英当时说邹朔带了父母来家里闹事,要抢孩子和房子。张志军向警察交待自己行凶后分别在10:36,10:38和10:39分拨打110报警,但都占线无法接通。他的通话记录显示,三通电话均有接通,通话时间均为零秒。
10:38,张志军第二次拨打110时,姚兰英给张瑜打电话说张志军动了刀。张瑜与姚兰英通话后又打给张志军,张志军让她报警。张瑜在赶回家的路上拨打了110。张志军,姚兰英和张瑜都没有拨打120。
 
一审判决
张瑜与邹朔的亲戚会面商谈为张志军出具谅解书,张瑜提出自己可以抛弃对邹成海和杨会芬在吉林的房产,还会带女儿到吉林认祖归宗。张瑜的律师缓颊说,悲剧已经发生,如何将损害降到最低才是双方应该共同考虑的。况且邹朔一家也存在过错。
张瑜律师的话激起邹朔家人的无限反感。两家人的会面无果。
一审法官问张志军是否知道用尖刀刺入他人胸腹可能会致人死亡,张志军答:“不知道。”2019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院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做出判决,被告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张志军明知捅刺他人胸部和腹部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却对三名受害者的胸腹部要害处用力捅刺,造成三人死亡,具有主观杀人故意。张志军没有面对不法侵害,其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
 
不需要通知受害人家属的二审
2020年1月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张志军上诉请求。7月张志军杀人案二审开庭,邹家家属无人接到通知。10月28日二审宣判,邹家家属仍旧无人到庭。
二审法官是著名的王静宏。

2008年12月成都市孙伟铭无证驾驶,超醉酒驾,将汽车开向对面车道,造成四死一重伤。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孙伟铭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死刑。孙伟铭上诉,二审法官是王静宏。王静宏将孙伟铭改判为无期徒刑。自此之后的数年间,孙伟铭获得至少四次减刑,刑期由无期减为18年,之后又减刑3年3个月。四条人命,14年多甚至更少的时间就由法律认定可以偿还。
王静宏接受柴静采访时表示“以命抵命这种文化跟我们现在这种法律文化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因为我们这个国家长期以来杀人者死几千年都是流行的这种思想,但是这种严刑峻法并没有遏制或者杜绝我们现在存在的杀人案件,如果我们以杀人的手段想来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我觉得不是一种理智的判断,不是一种理智的处理结果。”
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二审时,张瑜以及邹朔张瑜未满三岁的女儿向法庭以被害者近亲属的名义出具了对杀人犯张志军的谅解书。王静宏认为张志军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的从轻情节,并指出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抢夺孙女,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的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因此撤销成都中院量刑,改判张志军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20年12月14日,吉林的邹朔舅舅接到朋友电话,问他是不是杀害其妹妹一家的凶手张志军被改判死缓。邹朔舅舅无比震惊,朋友将在网上看到的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发的博客传给他。这篇名为“张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死缓,蜀鼎律师出庭辩护”的文章提到,“二审成功实现“由死到生”的巨大转变,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生机””,“辩护律师认为,本案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具有刑事政策意义上的指导作用。张某某的成功保命,系蜀鼎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领域取得的又一次巨大成功。”
邹朔的舅舅知道张志军在一审后提起上诉,但是过去的一年里,他一直向法院询问二审情况,都没有得到确切答复,也不知道二审已经开庭宣判了。邹家人听说此事都很难过,试着在网上查找案件更多信息。二审判决在裁判文书网上被列为“涉及国家机密”,不予公开。邹家人接着委托成都当地律师向四川省高院要求审阅二审的判决书,高院拒绝。

2021年4月,邹朔家人再次启程前往成都,在四川高院见到张志军案二审法官王静宏。王静宏表示,刑事不附带民事的案件开庭可以不通知受害人亲属,也可以不送达判决书,但是受害者亲属索要的情况下,法院应当提供。经过邹朔家人正式请求,王静宏将二审判决书交给邹家人。
 
申诉
四月底邹朔家人委托侯世朝律师将申诉状递交四川高院。申诉主要的观点如下:
第一,  受害者邹成海和杨会芬的亲属没有谅解凶犯张志军。凶手女儿张瑜及其和邹朔未满三岁的女儿不能代表受害的杨会芬和邹成海的利益。张瑜与邹朔在邹朔遇害时虽然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但关系已经破裂,张瑜既是受害者家属也是加害者家属,其双重身份致使她的立场有利益冲突。邹朔和张瑜的女儿不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张瑜和女儿的谅解书不能影响法庭判决。
第二,  凶器剔骨尖刀并非一般家庭常用的刀具,张志军在邹朔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下达前几日特意购买并藏在家中衣柜,具有很强的预谋杀人的嫌疑。
第三,  姚兰英除头发凌乱外没有测出任何外伤,张志军全身上下没有任何防御伤口,与其所述邹朔等人先对她们进行殴打不符。邹朔三人的伤口都是致命伤,张志军杀人绝对不可能是激情杀人,而是有计划要致人死地。
正如杨会芬咨询的邹朔离婚律师所说,案发现场是邹朔和张瑜共同的房产,邹朔和张瑜是合法夫妻,两人共同育有的孩子,夫妻双方都有监护权探视权,邹朔和父母没有争抢属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财产和女儿的必要。退一万步说,即使邹朔和父母打算抢房子和孩子,他们三人没有携带任何武器,没有准备孩子的衣物和食品,空手进入邹朔自家,还脱了鞋子,哪怕他们抢到了孩子,难道还有时间换回鞋子再从容离开?而且房子是不动产,邹朔和并不住在当地的父母要如何争抢?
姚兰英称张志军将殴打自己的邹朔和杨会芬拉开,自己趁机跑去书房给女儿张瑜打电话,之后她从书房看到邹朔杨会芬和邹成海三人围殴张志军。张志军则称姚兰英一直和自己待在客厅,自己拉开殴打姚兰英的邹朔和杨会芬后,就用刀将二人捅倒。姚兰英和张志军的供词互相矛盾。关于邹成海的死,姚兰英的版本是,她和张瑜讲完电话从书房走回客厅时,见到邹朔杨会芬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邹成海坐在餐厅的椅子上和张志军说话。但张志军说的是因为邹成海向他扑过去,他出于自卫用刀捅刺对方。姚兰英和张志军的供词再次相左。邹成海在妻子和儿子中刀生死未卜的情况下还能平静地坐在椅子上和杀人凶手聊天,这不合常理。而张志军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尸检结果说明邹成海中刀的是在左腹部,凶手用力之狠,致使他肋骨骨折,肝脏被刺伤。如果张志军出于自保攻击邹成海,他用刀不会如此精准,邹成海身上的伤口应当更加凌乱,而张志军身上也应当有防御伤。
据张志军向警方坦白,他杀害杨会芬邹朔和邹成海就是在三人进家的短短五分钟之内。五分钟之内,邹朔三人完成脱鞋,坐在沙发上,追打姚兰英,又追打张志军,并被剔骨尖刀数刀刺中要害的所有事件,效率之高,令人称奇。更离奇的是,从姚兰英打电话给张瑜说邹朔三人要抢孩子抢房子到张志军第一次拨打110仅一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邹朔“围殴”姚兰英后一分钟内,张志军“自卫”杀掉三人。
此外张志军称自己杀人的顺序分别为邹朔,杨会芬,邹成海。可是法医在剔骨尖刀上验出,覆盖在最外层的血迹属于杨会芬,这就说明张志军在已经捅了三人后,又回头对杨会芬进行补刀。试问怎样的正当防护需要对毫无反抗能力的重伤者补刀?
最后,张志军,姚兰英自始至终都在行凶现场,张瑜也在其父杀人后第一时间被父母双方告知实情。三人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互相通消息商量后续,却没有一人想到拨打急救电话。而将近中午物业赶到邹朔家里时,邹成海还躺在地上呻吟。张志军姚兰英和张瑜就放任受重伤的受害者痛苦挣扎了一个半小时,其目的何在。
 
再审
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高院发布通报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5月13日,高院决定再审此案。8月20日,案件开庭,张志军通过视频方式出庭。张志军否认故意杀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属于正当防卫和激情杀人。法官向其询问此前他和姚兰英,张瑜所述三位受害人抢夺孩子和房产等细节时,张志军声称不记得了。
12月31日,高院改判张志军死刑。法庭认为张志军杀害邹朔,杨会芬和邹成海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此为终审判决。

张志军的死刑判决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邹朔,杨会芬和邹成海的骨灰至今仍寄存在他们家乡公主岭市殡仪馆,由于没有邹朔妻子张瑜的签字或授权委托书,邹家和杨家的亲属无法将三人骨灰带离殡仪馆进行安葬。自张瑜试图得到邹家和杨家人谅解书失败后,张瑜和张家人从未主动联系过他们,未道歉,未讨论去吉林处理邹朔三人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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