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为什么热衷于炒房买房屯房,因为投资股票或者基金市场有可能会跌,但是如果花钱买房的话,只会赚,不会亏,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卖的房子,适当涨价可以,恶意降价销售却不允许。
前些日子,江苏昆山市有两个地产企业在五一期间也想跟其他经营者一样,搞一个降价促销活动,提升自家楼房的销售情况,尽早回收一些资金。
结合各种优惠和福利折扣,房企的降价最小的幅度也接近30万,可以说这种活动举办的力度和诚意有多大。
然而这两家房企这种降价销售的做法立即遭到了同行的抵制,并将其反映到了有关部门。很快,降价促销活动立刻被当地官方叫停了。
根据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2023)110号文件写道:“擅自大幅度降价销售,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上述项目我局已要求立即整改,暂时关闭网签,并已将其不良行为计入年度诚信档案。”
很多人不理解,市场调控,为什么只允许开发商卖房子的涨价,却不准开发商降价,涨价的时候为什么当地部门不出面制止,一到降价的时候,却上来叫停?
难道在房地产行业,只有涨价才是善意的,因为可以提高GDP,降价就是恶意的,因为GDP提升的没那么高?
网上搜了一下什么情况叫恶意降价扰乱市场?
大概意思就是,生产者通过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对于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就存在扰乱的行为,做生意,都是为了赚钱。
像江苏昆山市这两家房地产公司的促销活动,原价188万优惠后总价只需要138万,单价也从2万1,优惠后的单价只需要1万6每平米,优惠力度在8折以下。只不过一套房子的成本到底有多少,或许只有企业自己员工或者行业专业人士才知道。
房企为什么给购房者提供这么大的折扣和力度,显而易见是因为卖了太长时间还是卖不动。
是因为位置不好比较偏僻,户型不太让人满意,还是因为当地的市场已经相对饱和,各种因素叠加在一起,才让房地产公司不得不降价处理这些剩余的房子。少赚点或者说按成本价卖掉,总比放在地上摆烂强。
从一些法律博主分享的信息看到,在我国的《价格法》里,商品房并不在市场自由定价的目录里面,也就是说,商品房的价格在各个地区的价格是具有一定约束性的,要按照当地的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涨跌。
话说回来,之前报道比较多的新闻是关于限制涨价的更多一些,而对于降价的信息还是比较少的。
以昆山市的房地产行业为例,搜到一条2016年有关《昆山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施意见》中就规定:
备案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12%。
从这一条信息里面,并没有出现降价的限制条款,也许当初在指定相关规则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有企业会降价处理,更加没有想到的是降价的幅度会这么大。
不过,昆山住建局发布的这个文件,对于那些早期买房的业主来说,则是表示支持,毕竟后来的购房者用更低的价格买的同一个开发商的房子,这一点对之前的房主来说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