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火锅店因客人没有吃完雪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


前段时间,南京一间酒店,因为客人上酒店开会,但是没有把酒店配送的瓶装水喝完,而被市场部门以浪费水的名义进行了警告。
当时就有很多人不理解管理部门的做法,消费者个人的消费观念不文明,为什么却要求经营者来买单。
近日,在重庆,也发生了和南京酒店类似的事。

3月10日,根据重庆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介绍,渝北区某火锅店因为未能提醒顾客良性用餐,导致有16根雪糕开封后没有吃完,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而对该火锅店处以2000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通过店里的监控,初步了解到这16根没有吃完雪糕被遗弃的整个过程。
也许是因为隔天就是周末休息的日子,当天晚上 ,这家火锅店的生意比较好,所以店员还来不及翻台收拾卫生。
而留下没有吃完雪糕的那一桌客人恰巧是在执法人员进店之前不久,才结账离开。店员还没来得及收拾餐桌,正好就被执法人员看到了餐桌上剩下的一些雪糕。10支已被开封但没有食用,另外6支也只吃了一半。
根据《反食物浪费法》的规定,商家经营一方应当主动在消费者下单的时候有效提醒,引导进店的消费者防止食物浪费。
但是,从店里提供的视频监控里,并没有看到火锅店里的员工对客人做出过相应的提醒义务,因此客人造成的浪费,应当由经营者来承担相关责任。
再加上,店里也没有张贴宣传节约,避免浪费的宣传标识,所以才对这家火锅店开出2000元的罚单。

现在最头疼的争议点就是,商家经营者作为服务方,他只能友善提醒,但是并没有权力,更加不能去要求客人必须把这些东西吃掉。
尤其是自助性质的餐饮店,尽管经营者也出台了许多避免浪费的消费规则,比如餐桌上的食物剩余超过一定数量,需要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
但是实际过程中,真碰上了那些浪费的客人,也很难执行,生怕客人会大闹一场,影响其他人的用餐体验。
再有就是遇上一些难缠的客人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客人,比如说吃完这顿饭,马上就要打车赶飞机,这种情形之下,即便真的剩下一些饭菜,也不便打包带走。
再有就是,客人在点单的时候,店员已经做出提醒,而且店里也张贴了相关的宣传标识,但是客人依然我行我素,雪糕只咬一口,或者饭菜不符合他的胃口,这个应该怎么办?
找问题,谁都会。
但是,怎么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大智慧了。
市场管理部门找问题是一把好手,但是能否也给经营者提供一些比较好的处理方案,这样经营者也能够有效的配合。
__看别人家长里短,品自己人生百态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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