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在手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掬jū”,原本写作“匊jū”。金文中的“匊”字是一个会意字。外部乃伸出的“手掌”之形,内部为“米”。两形会意表示将米握在手掌之中。《说文解字》释为:“在手曰匊。”一匊米即一把米的意思。如《诗·小雅·釆绿》:“终朝采绿,不盈一匊。”不盈一匊即没有采满一把的意思。
小篆的“匊”字承接金文,但字形同“匀”字一样,发生讹变,表示手掌的“勹”形讹变为表示包裹的符号。楷书在隶变过程中,以转注的方式增加提手旁,使词义归类更为明晰。
“掬”,《广韵》释为:“物在手。”即以手掌捧起之义。如《礼记》:“受珠玉者以掬。”现代汉语中则有由本义引申而来的“憨态可掬、笑容可掬”等词语,这是用手掌的蜷曲,比喻面部因笑而收拢为一团。
古文释义
《疏》谓手中也。《左传·宣十二年》舟中之指可掬也。
又《诗诂》两手曰臼,屈掌曰匊。
又《小尔雅》掬,一升也。今俗谓两手所奉为一掬,则数合也。
又《扬子·方言》离也。齐𨻰曰斯。燕之外郊,朝鲜洌水之闲曰掬。 《说文》在手曰匊。俗作掬。《广韵》与𢱬同。《韵会》本作揈。《正字通》本作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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