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叔说字——自然篇(月)



    月亮    
   自然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月”,象形字。初文像半月之形,表示“月亮”之意,有时与“夕”混同。金文等一脉相承,但是至小篆字形有讹变。月亮有圆缺变化,古人遂以残缺的圆形即半圆代表月亮。
甲骨文:“三日乙酉夕,月有食。”(《合集》1485)是其本义。《说文》:“月,阙也。太阴之精。象形。凡月之属皆从月。”以“阙”训“月”,犹存半月之意。《释名·释天》:“月,阙也。满则阙也。”古人认为月是“太阴之精”,所以它也是妇人、女子的象征。由于月亮盈亏的周期为一月(朔望月),所以人们把这种时间长度也称为“月”。《书·洪范》:“二曰月。”孔颖达疏:“从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后引申为“光阴”之义。
有的甲骨文有所变形。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进一步变形,失去半圆形象。离地球最近的天体本身不发光,它通过折射太阳光在地球的夜空中“发光”。造字时代的古人误以为夜空中看到的、周期性地呈现圆缺的天体是发光体,因为月亮出现在夜晚、光线缺乏热量,古人称之为“太阴”,与出现在白天、光线充满热量的“太阳”相对。造字本义:通过折射日光在夜空中可以观察到的离地球最近的、圆缺变化的星球。“月”与“夕”在甲骨文中本是同一个字,后分化。“月”,甲骨文在半圆形中加一短竖,表示当月亮升高时,它表面的阴影会显现出来。篆文字形的“月”与“肉”相同;在合体字中的“月字旁”通常表示的是“肉”而不是“月”。
古文释义
《说文》:阙也。太阴之精。《释名》:月,缺也,满则缺也。《易・系辞》:阴阳之义配日月。《礼・祭义》:月生于西。《公羊传・庄二十五年注》:月者,土地之精。《史记・天官书注》:月者,阴精之宗。《淮南子・天文训》:水气之精者为月。
又《书・尧典》: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传:一岁十二月,月三十日,三岁则置闰焉。
又《洪范》:二曰月。传:所以纪一月。疏:从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礼・礼运》:月以为量。注:天之运行,每三十日为一月。
又姓。金月彦明首建孔子庙,明洪武中有月辉、月文宪。
又外国名。《前汉・霍去病传》:遂臻小月氏。
又《韵补》:叶危睡切。曹植《七启》:世有圣宰,翼帝霸世。同量乾坤,等曜日月。
又叶鱼橘切。《黄庭经》:洞房灵象斗日月,父曰泥丸母雌一,三光焕照入子室。《类篇》:唐武后作囝。
《正字通》: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石经改作“月”,中二画连左右,与日月之月异。今俗作“月”以别之。月中从“冫”,不从“二”作。

 文字 | 六叔     图片 | 六叔  
排版 | 六叔     审核 | 六叔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