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叔说字——人篇(寇)



   在屋内行凶、劫掠的行为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寇”(kòu),会意字,甲骨文的“寇”字,上部是一个“宀”,表示房屋;屋内右部有只持有刀棍的手,似乎正在威胁殴打左边站立的一个人。这种在屋内行凶、劫掠的行为便称之为“寇”。小篆的“寇”字将屋内靠左的人,演变成一个“元”字。“元”在古文字中,乃突出头部的人形,用刀棍击打头部,含有残杀的意思。楷书从小篆而来,一脉相承,形体相似。
“寇”的本义乃屋内施暴,即“盗匪”的意思。盗匪乃入侵者,因此,“寇”又包含有侵犯的意思。如杜甫的《复愁》诗,其中有“万国尚防寇”,这里的“寇”就指入侵者。明代将入侵的日本浪人称为“倭寇”;抗日战争时,中国人民将日本侵略者称之为“日寇”,都表示侵略者的意思。
“冠”和“寇”形体相近,常被人混淆错识。其实,“冠”字上部的“秃宝盖”乃表示帽子,其中的“寸”就是“手”,以手往头上(元)戴帽即为“冠”。“冠”与“寇”在形音义上均有所不同。
古文释义
《说文》暴也。从攴从完,当其完聚而寇之也。攴,击也。会意。《广韵》钞也。《增韵》仇也,贼也。《易·蒙卦》不利为寇,利御寇。《诗·大雅》式遏寇虐。《书·舜典》寇贼奸宄。《注》羣行攻刼曰寇,杀人曰贼。
又《左传·文七年》兵作於内为乱,於外为寇。
又《周礼》司寇,秋官,主𠛬戮理官也。
又《扬子·方言》凡物盛,多谓之寇。《郭璞注》今江东有小凫,其多无数,俗谓之寇凫。
又姓。宋有寇准。 《欧阳氏曰》俗作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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