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败诉,判刑,入狱
行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狱”yù,会意字,“獄”的简体字。形如两犬相遇而嘶鸣争斗;中间是一个“言”字,在此表示两狗相啮(niè)争斗时的叫声。小篆和隶书可谓一脉相承,楷书简体仅将双犬之中的“言”字做了简化。
“狱”的发音,大概从相遇的“遇”而来。“狱”的本义为双犬撕咬狂叫。由狗的厮咬引申,可以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吵骂。又因为那些争斗者在法庭上颇似二犬相斗,因而引申指争讼、诉讼。如《诗·召南·行露》:“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这里的“速我狱”,即让我吃官司,与人争讼的意思。以二犬喻指诉讼之人,表示古人对诉讼争斗者的一种憎恶之情。汉代以后,人们把监牢也称“狱”。这是由吃官司必有人败诉坐牢引申而来。《释名·释宫室》:“狱,又谓之牢,言所在坚牢也,又谓之囹圄。”
从字形上讲,“狱”字用两犬守护,也算误打误撞十分形象地揭示了牢狱这一概念。不仅监狱要用犬来看守,旧时,无论大户人家,还是寻常百姓,都用狗来看家护院,就连木刻的灶王爷画像上,在灶王爷的神案前,也站着一只金鸡和一只玉犬——据说鸡司展,狗守夜,鸡犬辅佐灶王爷,保佑全家安康。
古文释义
《唐韵》《正韵》鱼欲切。《集韵》《韵会》虞欲切,竝音玉。《说文》:确也。从㹜从言。二犬,所以守也。《释名》:狱,确也。确实人之情伪也。《玉篇》:二王始有狱。殷曰羑里,周曰囹吾。
又谓之牢,又谓之圈土。《广韵》:皋陶所造。《易·贲卦》: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书·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愼。《诗·召南》: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
又星名。《史记·天官书》:狱汉星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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