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配)泻殖
抽象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写”,会意字,“寫”的简体字。舄(xī),既是声旁也是形旁,是“潟”、“寫”、“瀉”的本字。舄,金文(由右翼、左翼构成的双翼)(厶,是“厷”的省略,即“雄”的省略),表示雄鸟拍动双翅,像右翼,像左翼。有的金文将“厶”写成一个圈,表示雄性鸟类的泻殖腔。有的金文误将右翼写成形似“臼”(jiù)的,篆文延续金文的错误写法。当“舄”的“鸟禽泻殖”本义消失后,楷书再加“氵”(精液)另造“潟”代替。当“潟”的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宀”(家园)另造“寫”代替,表示常见的鸡鸭等家禽的泻殖。造字本义:动词,雄性鸟禽骑在雌性鸟禽背上,拍动双翅,交配泻殖。隶化后楷书“寫”将篆文字形中的“舄”简化后,楷书“写”依据草书字形,将正体楷书字形中的“舄”简化成“与”。古籍多以“寫”和“瀉”代替“舄”。
由交配泻殖引申出倾注、倾泻之义。如《周礼》中的“以涂写水。”《诗经》中的“我心写矣。”后来,此义由后起的“泻”(泄)字专一承担。
“写”,又引申为使用某种手段仿制物形、图像。如刘向《新序·杂事五》:“钩以写龙,凿以写龙,屋室雕文以写龙。”这里的“写”表示用铸造、雕刻的手段仿制龙形。又由此引申出描画和抄写义,如“写生、写景、写诗、写作、写字、复写”等等。
在表达书写的意义上,“书、写”二字字义相同,但使用中也有区别:唐代以前书写用“书”字,很少用“写”字。唐以后,“写”才逐步替代了“书”字,表示书写之义,“书”则多用来表示书藉、书信。
古文释义
《唐韵》悉也切《集韵》《韵会》洗野切《正韵》先野切,音泻。
《说文》置物也。
《广韵》除也,程也。
《增韵》倾也,尽也,输也。
《诗·邶风》驾言出游,以写我忧。
《注》写,除也。
《小雅》我心写兮。
《注》谓我心输写,而无留恨也。
又《礼·曲礼》御食於君,君赐馀器之漑者不写,其馀皆写。
《注》谓萑竹所织,不可洗涤,则传写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泽之凟也。
又洩也。《周礼·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浍写水。
又胆钞也。《古谚》书三写,鱼成鲁,帝成虒。
又摹画也。《史记·秦始皇纪》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
《注》放,效也。
又铸像曰写。《越语》王令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
《注》谓以善金铸其形也。
又《集韵》四夜切,音卸。与卸通。
《石鼓文》宫车其写,四马其写。《注》舍车解马也。
又叶舒吕切,音暑。
《诗·小雅》旣见君子,我心写兮。叶上湑下处。
又叶蘇果切,音琐。
《谢惠连诗》有客被褐前,投心自询写。臧否固消灭,谁知穷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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