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侮辱,起伏上下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陵”,这是在人(大)的一条腿下画有脚(止),另一条腿被截掉,以形成强烈的反差;旁边添加的锯形刑具,则使锯掉人脚之义更为明显。金文的“陵”字,将下边的“止”字变形,已失去象形的意味。小篆则将锯子的图形讹变为“阜fù”(写作阝fǔ),遂使“陵”的词义发生重大变化。
“陵”的物象源自锯脚,这是上古社会对逃跑奴隶的一种惩罚。由锯脚又引申出残害之义,如古代刑法中的“陵迟”一词,即一刀一刀将人体的肌肉慢慢割掉而杀死。“陵”为锯掉人脚,人脚锯掉则变成不能行走的废人,所谓“陵替”一词,即为“废替”之义。“陵”为残害他人,故有欺凌之义因而《仓颉篇》释为:“陵,侵也。”《广雅》释为“陵,侮也。”侵犯侮辱,就是骑在别人头上作福作威。如杜甫诗中的“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人被锯掉一只脚,行走时,必然一高一低,起状上下。因此,又假借表示山峦的起伏,由山峦之义又引申为大的坟丘,如唐代诗人李白《忆秦娥》词:“西风残照,汉家陵阙。”现代汉语中的双音词则有“陵园、陵寝、陵墓”等。这也是小篆“陵”字以“阜”为偏旁的自然引申。
“陵”与“凌”音同形近,因而在表示升上、侵逼等意义时,古文中多互换通用。
古文释义
《尔雅·释地》大阜曰陵,“阜”指“土堆”。《释名》陵,崇也,体崇高也。《书·尧典》荡荡怀山襄陵。
又《尔雅·释丘》後高陵丘。《又》如陵陵丘。
又东陵,地名。《书·禹贡》过九江,至于东陵。
又《玉篇》冢也。《齐语》陵为之终。《注》以为葬也。
又《玉篇》犯也。《广韵》侮也,侵也。《易·贲象》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书·毕命》以荡陵德。《传》陵,邈也。《礼·学记》不陵节而施之谓孙。《注》陵,躐也。
又《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注》王肃曰:陵迟,陂阤也。《史记·平准书》选举陵迟。《前汉·成帝纪》日以陵夷。
又《玉篇》栗也。
又驰也。
又草名。《尔雅·释草》苕,陵苕。《注》一名陵时。
又淬也。《荀子·君道篇》兵刃不待陵而劲。
又《荀子·致仕篇》凡节奏欲陵,而生民欲宽。《注》峻也。
又州名。《唐书·地理志》劒南道陵州仁寿郡。
又姓。《正字通》永乐中泺州同知陵茂,高邮人。
又《广韵》汉复姓六氏,吴季子之後有延陵氏,高士传有於陵子仲,战国策有安陵丑,吕氏春秋有铅陵卓子,汉有高陵显,秦高陵君之後,楚有公子,食采於邓陵,後以为氏。
又叶力中切,音隆。《胡广·侍中箴》国有学校,侯有泮宫。各有攸敎,德用不陵。
又叶落胡切,音卢。《柳宗元·佩韦赋》云岳岳而专强兮,果黜志而乖图。咸触屛以拒训兮,肆陨越而就陵。
又与鲮同。《楚辞·天问》陵鱼何所。一作鲮。
又与凌通。《史记·秦始皇纪》陵水经地。《注》正义曰:陵作凌,历也。 《玉篇》或作𠡭。《𥡆天子传》作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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