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历史——抽象篇(凡)



    地面、区域    
   抽象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凡”fán,象形字。从字形上来看,“凡”想表达的是一个平面或一个立体的平面,可以引申为某一块地或领地,“凡”的引申有“平常、普通、大多数”等义。“凡”作为部首组成的常见字有‘帆’、‘巩’。‘帆’自不必说,‘巩’,一款从工从丮jǐ,一款从工从凡,但字义上却均指加固铠甲之类,(“《易·革卦》:巩用黄牛之革。”)‘丮’仅仅形似‘凡’,义不同。“凡”的组词中有‘凡人’、‘凡间’、‘凡事’,这些词语想表达的皆是地表之上的事物,与迷信中的阴间、仙界相对应。由此可见,“凡”的本义基本可以确定为地面、区域。
古文释义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符咸切,音帆。
《说文》:最括也。
《玉篇》:非一也。
《广韵》:常也,皆也。
《正韵》:大概也。
又《前汉·扬雄传》:请略举凡。注:师古曰:凡,大指也。
《杜预·左传序》:发凡以言例。
又《玉篇》:计数也。
《前汉·石奋传》:凡号奋为万石君。注:师古曰:凡,最计也。总合其一门,计五人为二千石,故号万石君。
又最凡,诸凡之最目也。《周礼·天官·司会》注:书谓簿书,契其最凡也。
《小宰》疏:凡要亦是簿书,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处印之。
又轻微之称。《广韵》:凡,轻也。
《孟子》:待文王而後兴者,凡民也。
又国名。在濬州。《春秋·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
《左传·僖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韵会》:周公凡伯之后。
又叶符筠切。崔驷《达旨》:高树靡阴,独木不林。随时之宜,道贵从凡。注:凡,常也。


图片:六叔
文章: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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