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合村并居(合村并镇)”,多数农民并不陌生。其作为加速推动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一项“改革性”措施,在完善农村结构与管理体制、集约化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等等方面均呈现利好态势。
而之所以要推进“合村并居”,主要也是基于现阶段部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低、空心化及土地浪费问题日益严重等这一现实背景。然而,“一刀切”、“大拆大建”、“强制农民上楼”等做法却层出不穷。
①一刀切:强拆民居,补偿标准不由分说,不接受也得接受,完全违背农民的真实意愿;
②大拆大建:甭管三七二十一,该拆的、不该拆的一律拆除,为拉高GDP而牺牲农民利益;
③强制农民上楼:对村民“威逼利诱”,采取断路断电等方式赶农民住进质量低下的新社区。
毫无疑问,种种做法背离政策初衷,也有损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据悉,在2020年人民网评论、人民日报以及多位专家教授曾撰文就部分地区“合村并镇”所遭受的舆论非议而进行公开批评。接着,一刀切式“合村并居”被紧急叫停。
归根结底,农民参与“合村并居”的意愿低,无非还是“钱”的问题。要么,拆除农房给的赔偿标准太低;要么地方财政提供不了有力支撑,使得农民的生活质量下降。比如在山东某地,农户需再补几万甚至十几万才能住进新社区。
那么,“撤小并大”的合村并居方式是不是在新农村城镇化的建设过程中不再出现了呢?并不是。有消息显示,2022年合村并镇这一对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有益的探索性改革措施或将重启,而依据便是日前国家发布的一号文件。
对于“合村并镇”,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原文中这样描述:“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换句话说,对于有需求、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在不盲目拆旧建新、不盲目大拆大建的前提下,还是允许的。
事实上,只要“经”不被地方念歪,合村并镇的利还是远远大于弊的。一般来说,合村并居能够为农民带来3个方面的好处:
①改善与提升生产生活环境
较传统农居相比,新型农村社区不仅规划更规范,基础设施也更加健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与提升农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环境。而唯一的难题便是资金的来源,国家之所以强调“有条件”这三个字,主要考虑的问题无非是地方财政能否为合村并镇的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倘若还是采取贷款建造社区或降低建设标准的方式,则对农户而言弊还是大于利。
②土地利用“集约化”
“合村并居”好在哪?除上述之外,还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因空心化而导致的大量土地被闲置的问题,有利于集约化土地,进而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与传统农居的坐落方式不同,新型的农村社区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的方式,从土地的利用层面而言更加高效。而且,释放的大量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来招商引资,用于助力产业经济发展及提高村级财政支撑能力。
③缓解“空心化”难题
啥叫“有需求”呢?空心化问题严重的村庄更适合开展“合村并居”,通过小村并大村的方式解决空心化现象所带来的土地浪费严重、村级组织运转成本高、宅基地矛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合村并居还能有效缓解长期以来部分农村地区“用地紧缺”的难题,既帮助地方增加了财政收入,又有助于提高土地的财产性价值,让农民更加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地方推动“合村并居”需要满足有需求、有条件、且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基础,不可快进冒上、不可另有所图、不可大拆大建、不可盲目拆旧建新、不可损害农民利益、不可威逼利诱、更不可一刀切。按照规定,必须在符合政策要求的框架下严格规范村庄的撤并,不要让农民多花一毛钱。或许只有这样,咱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才会提高,合村并镇才会真正地惠及农民!对此,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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