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令:严禁“大拆大建”!4月起,宅基地、耕地“大整顿”!“3拆3不拆”农民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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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常关注我们文章的老粉都知道,在近两三年的内容当中,我们数次提及“合村并镇”一词,并围绕其从政策、规范、落实等各个方面进行过重点阐述。
2月份,2023年最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其中在第二十四条再次提及“合村并镇”,原文如下: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依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在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县域统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是值得肯定与支持的,但违规农民的意愿坚持搞大社区以及村庄撤并是坚决不允许的。

严禁“大拆大建”
不可否认,推动以“县域统筹”为主导模式下的乡村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有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也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强国梦打下了基础。
但国家也明确强调,对于那些没有条件、没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在违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合村并镇,甚至大拆大建是国家明确禁止的。
“大拆大建”的弊端:
①浪费国家资源,违背规划初衷
②滋生“蛀虫”,农民并不能真正获益
③违背了农民的真实意愿
④推动三四线小县城房价上涨,与房价维稳的基调不符
因此,对于有条件有需求开展合村并镇的地区,一定要循序渐进,且严格按照农民的意愿,不能强制农民集中上楼。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国家定要严惩不贷。

“3拆3不拆”
随着乡村城镇化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未来的5~10年,农村的经济发展面临更多的机遇。但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仅以合村并镇为例,作为加快推动城镇化建设、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集约土地发展经济的一种针对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方式,在推进其开展的过程中,必将涉及到宅基地与耕地,且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对于大范围的合村并居,农民最关心的除了新社区、新房子的居住环境之外,还有就是原有的宅基地与耕地会如何处置。虽然通过合村并镇的形式能够使土地更加集约化利用,也有助于推动规模化生产模式的发展,但是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也要依法保障。
那么,具体到实际当中,哪些存在会优先参与合村并镇,而哪些又不会参与呢?我把其归纳为“3拆3不拆”,具体如下:
3拆:空心化问题非常严重的村庄、不具备发展条件且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村庄、已经被纳入到征收拆迁范围内的村庄
3不拆:有历史价值的特色保护古村落、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庄、超半数农户不愿意参与的村庄

宅基地耕地“大整顿”
而提到合村并镇涉及到的宅基地拆迁,就不得不提近期广大农民朋友所关注的“大整顿”。
①耕地非农化作业,比如建设鱼塘、挖矿、采砂以及建房等等,均属于违规行为,国家已经屡次强调,农业性质的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严禁非农化操作。
②撂荒或长期闲置土地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这种现象不仅会给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造成难度,还会让土地越来越“不值钱”,难以发挥其原本价值。
③合村并镇农民愿意上楼之后,原有宅基地或耕地的补偿迟迟不到位,或者补偿标准过低。这种也是与严重侵犯农民基本权益的违规行为,国家也要严厉整顿与打击。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即国家并非不允许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在符合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搞合村并镇,而是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背农民的意愿搞大拆大建,更不允许强制农民集中上楼。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保护农民最基本的土地权益,并针对现存的宅基地耕地问题开展整顿。毫无疑问,这些举措均是利好农民,且有助于农村发展的,我们应该大力支持,大家觉得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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