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月月,今年35岁了。在婚纱店工作十年,我没想到今天遇到的一位女客户就让我莫名其妙的嫉妒起来。
女客户名叫安爽,今天已经是第五次来到我店里试婚纱了。
交道打的过于频繁,大家也就都熟稔了:“安爽,你老公对你可真好。我至今未婚,都找不到一个可以让我和他一起试婚纱的人。”
“月月姐,你这么漂亮,早晚会找到对你好的男人的。”
“说实在的,我在这个婚纱店干了这么多年,你老公不厌其烦的陪你过来多次试婚纱,还总挑我们店最新最贵的款式,这样的男人啊,几百个都找不到一个。你可要好好珍惜哦。”
“那必须的。我找人的眼光不会太差,我不找那最有钱的,只找那最有钱且最疼我的,哈哈。我们结婚,老公送我一套价值700万的房子,光求婚钻戒我就有十多个。是我老公跑遍世界各地买回来的。这首饰啊,包包啊,我戴都戴不完。要不下回来我送你几个吧,反正搁我那儿也都是摆设。”
“诶?你老公给你买的东西怎么能轻易送人呢?你好好留着吧,将来肯定会有大用处的,至少也是一份甜蜜的回忆呀。”
“还是月月姐,你会说话。”
“别夸我了,怪不好意思。对了,前几次你老公来,都在男试衣间,没过来溜达过。这回你把他叫过来,让我看看他长什么样子吧!我倒看看这有钱人是不是长了个三头六臂?回头啊,我也照你这标准找。”
“可以呀,没问题。”
此后时间仿佛停止住了,我在见到安爽老公的那一刹那,就觉得自己已经消失了。因为安爽的老公竟是我的初恋男友林志!
我和林志在一块儿的时候,他还是个连工作都找不到的毛头小子。
当时,我和他租住在一个阴冷潮湿的出租房内,若是遇到下雨,床上还会滴答滴答漏水。虽然我们日子清苦,但我仍然觉得他将来大有可为。
可是,当看到昔日的大学闺蜜结婚后,老公开着劳斯莱斯去接她,婚礼上她戴着几十万的大钻戒,我看了看很是羡慕。
那天我在婚礼上喝了很多酒,回到家我就问林志什么时候娶我。
林志说你再等等,快了快了。这时,房顶上的一滴水掉到了我身上,我闻着发霉味的屋子,顿时大哭起来。那一刻,我决定和他分手。
但是,我毕竟是爱林志的,他也还在工作中,所以分手的话并没有说出口。可是,林志却把我的话当真,他辞去了工作,说要找一个赚钱多的工作,赶紧赚钱养我。
我天真的信以为真,又继续和他在一起。
但接连一个月,我下班回家,都能看到躺在沙发上玩游戏的林志。我觉得跟着他人生再无希望,终于在某天下班回家,他让我去做饭后,我忍不住爆发,并直接收拾行李走人。
我知道,和玩物丧志的男人注定没有未来,和不关心我的男人,我也没有未来。
爱和钱,总得抓住一个吧!
如今,十多年没见,没想到林志成为了我最想嫁的那类富豪。可惜,新娘,却已不再是我。
@个个:
真是莫欺少年穷啊!当初你怎么都看不上的男人,没想到竟然经过时间的洗礼,已变成你仰望都够不到的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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