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友看天下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转眼间已经过去了20多天了,该案进入司法调查阶段,因此相关消息前段时间没对外公布,热度也就很快冷却了下来。
就在大家以为此事件将慢慢淡出人们视野的时候,最新消息来了: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对“核准追诉”,应该怎么理解?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家对该案件进行剖析称:
虽然该案件影响之大、恶劣程度之深、民众判决凶手死刑呼声之高,但是却改变不了事实依据。根据现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判处三名凶手死刑几乎是不可能的,就连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也很小。
有网友表示,当听到专家对该案件这样剖析,不知有多少人和受害者家属一样心里拔凉拔凉的;
虽然之前多方发声要求必须严惩凶手,甚至连最高检也发声称:“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许“判死刑”、“判无期徒刑”只是大众的一厢情愿,最终的判决结果要是真的不尽人意,那受害家属心里该有多绝望!
如果不能对凶手施以重刑,严加惩治,那多少父母会惶恐不安?那些未成年的“恶魔”只会更加蠢蠢欲试。
该案件是否会开创先河,成为类似昆山“龙哥案”般的里程碑式的案件,只能拭目以待。
来源:凤凰东方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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