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生产、能买卖,为啥不能上路?老年代步车究竟该不该集中销毁?


最近几年,一种低速的以三轮、四轮为主的代步车,飞快在农村、城镇老年人中流行起来,由于价格低、占地小,不用考驾驶证,所以尤其受消费者欢迎。
毕竟,不要驾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检、不摇号、不限购、不限行,一脚油门就能潇洒走四方的自由,谁不想要呢?

只是,近年来,全国各地都陆续掀起了三轮车、代步车的大整治活动,浙江、江西、湖南、四川、河北、河南等多个省市都纷纷出手,甚至要集中销毁这两种车,这样的自由也即将走进规范。
比如早在2019年,安徽蚌埠就开始“蚌埠住了”,前前后后查收了5400多辆非法的、不合规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然后一气儿销毁。
2022年11月,黑龙江佳木斯市、广东省开平市等等都先后开始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整治和销毁。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不可谓不惊人。甚至有些地方是市场监管与公安、交警、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整治!

为什么要销毁?不浪费吗?
对于这样各地开花的收缴销毁行动,也有无数的看客发出疑问:一辆三轮车就算是二手的,少说也得好几千块钱,就这么砸了烧了不可惜吗?而且这些车辆看起来都还很新,别说报废了,就连丁一点磨损都没有,这样的销毁未免也浪费了?
更何况,既然这样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最终的宿命都是被销毁的话,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批准它的生产与销售呢?这不是浪费资源,得不偿失吗?

其实,整治这些车辆都是出于对交通安全的考虑。从多个地区的集中销毁情况来看,大多被查收的车辆都是冒牌的低质量车、不符合新国标强制标准的“非标车”、以及性能达不到标准的报废车,还有一些则是拼装车,改装车,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而这些车辆不仅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甚至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也无法为司机和受害人争取到有效赔偿。

小小的车辆背后大大的危险
【1】混乱的老年代步车制造商背后,暗藏“杀”机
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看起来构造简单,但实际上生产制造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一点也不比其他交通工具要低。2021年工信部就发布了新版国标《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在其中将老年代步车新增到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一类里,更是列出了六项必须合格才算合法的标准。
比如,整车尺寸要达标,座位个数不能超过4个,整体重量不能超过750kg,最高速度得大于等于40公里每小时但又不能小于70公里/小时,使用的电池得是以锂电池为主……种种的要求和限制都在最大力度的保证电动代步车的安全。

而就在这样的严格标准之上,也仍然有许多的生产厂家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有许多生产老年代步车的企业,根本就没有生产资质。他们只是在原来要被淘汰的电动车基础上,罩了个壳子,做成了老年代步车的样子就敢宣传售卖了。
这样的“代步车”有些连根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别谈防抱死的紧急制动ABS装置了。而且车身使用的通常也都是非常廉价、也容易破碎的低强度玻璃钢材质,而非高级抗击抗震的强化钢材。

正规的任何车辆前后都应该安装配合防撞梁的吸能盒结构,这是为了在发生碰撞时能够吸收、分散碰撞压力。而这样没有资质的“电动代步车”不仅没有防撞吸能结构,甚至大多数车本身结构就是重心高、底盘轻,一个漂移的快速度和大幅度转弯,就能直接侧翻过去,危险系数直线上升!这样的电动车不是出行神器,应该是妥妥的“谋杀神器”。

【2】热衷于“自我改装”的老年代步车用户们
除了没有资质的厂家为了牟利直接改电动车伪装成老年代步车以外,这种车辆还有着买来时是正规无问题,经用户自我改装后“全是不合格问题”的情况。
比如,下雨了遮挡视线不方便,那咱给它安个雨棚和雨刷,避水;觉得空间小、憋闷不透气?没关系,安个空调也能行……就算自己不会改,给出定制的要求找到店里,店铺也能按要求给您一比一做出来。

除了外观以及设备上的改装外,有些司机开着电动车也有一颗要“飙车”的心,会为了车子跑得更强劲,对电池、电机以及控制器都进行改动。而这样的改动明显就会导致重量增加,车辆重量不匹配,爬坡或者载重行驶时,又是一个容易侧翻的重要因素。

2020年贵州就有一个行人被一位老人驾驶的老年代步车给撞飞,当场头部受伤、肋骨骨裂。而这个老人曾经是开燃油小汽车的,后得了高血压脑梗之后反应迟缓,差点酿成几次事故后便改成了开电动代步车。而改开电动车后,老人家还是不灭飙车的心,对车进行了改装,也就造成了这场惨案的发生。

【3】“无名无分”的三无代步车也无人可以管束
其实老年代步车只是俗称罢了,这一类车辆类型多,品牌繁杂,只是因为使用的人群多为老年人,所以才被称为“老年代步车”。这些代步车通常一眼看过去和五菱mini没多大区别的样子,只是他们没有车牌,纸牌上只写着“老年代步车”、“内燃观光车”、“低速电动车”的字样而已。

这样身份上的模糊,却暴露出在道路管理、法律政策上同样模糊不清的界定以及规定上来。据央视新闻报道,仅2011年至2013年10月两年多的时间里,北京市涉及电动代步车的事故就有757起,伤858人,死亡136人。甚至真的出现事故之后,这种所谓的“弱势群体”车并没有任何弱势优势。
2014年2月,安徽安庆一位残疾老人就驾驶一辆四轮的助残代步车出行,车上还有他的妻子。然而途中车辆失控撞上路边树木,老人当场死亡,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车内还有其他两人受伤。
只是,事后司法鉴定部门却表示,这种车辆不属于“助残代步车”,而是实打实的“机动车”,这也就导致了该事故中老人家属向车辆制造商索赔的极度困难。

根据对国内的生产厂商调查,国内并没有四轮代步车的明确相关标准,所以厂家的制造就是完全纯靠经验,“我以前做电动车的,就按制造电动车的模板来;你以前做摩托车的,那就产摩托车的经验走。”
同样的,因为没有相关标准,所有的老年代步车都无法实现合法“上牌”;所以所有的监管部门在督管时没有处罚依据,就只能“一刀切”地不让卖、直接销毁!

许多驾驶人都对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充满了困惑:能生产、能买卖,为什么不能上路?因为正如我们上文所说,它们实在太危险!
我们理解老年代步车对上了年纪的群体生活而言能带来多大的便利,所以我们也呼吁取缔不合法的代步车生产制造、同时也明确老年代步车的法律界定,规范使用标准。
销毁不合规的、充满安全隐患的代步车固然重要,但明确哪种代步车到底能不能用?什么人在什么条件下能用?……也同样重要,因为只有有法可依,驾驶人被处罚时才能心服口服。

参考资料:
马驰:中小城市治理“老年代步车”政策研究 ——以Z市为例,中国政法大学
王佳、刘金、周孟顺、刘万祥: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发展现状研究,汽车实用技术. 2019,(10)
董扬: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的思考,汽车纵横. 2017,(03)
许月明、梁广华:中部地区低速电动车使用现状调查以及治理建议——以河南省为例,统计与管理. 2018,(10)
姚霁云:协同治理视角下兰州市“老年代步车”类电动车管理困境与对策研究,兰州大学
姚明月:我国老年代步车市场调查研究,现代商贸工业. 2015,36(10)
李行健:电商称“老年代步车非机动车”被判“退一赔三”,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9,(05)
田玺、李春华:“老年代步车”治安问题研究:警学研究. 2020,(01)
肖祖华:老年代步车仍在“野蛮生长”,湖南日报
廖为芳:老年代步车监管不能“脱缰”,云南日报
韩丹东、关楚瑜:横冲直撞的老年代步车怎么管,法制日报
治理“老年代步车”乱象,听听专家怎么说,道路交通管理.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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