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比亚迪与三洋和解



20世纪90年代初,充电电池市场几乎是日本厂商的天下,三洋、索尼、东芝、松下等制造商占据了全球近90%的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比亚迪为代表的中国锂离子电池产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两者在国际商场上的竞争不可避免。
凭借巨大的成本优势,比亚迪在短短数年里迅速崛起,先后拿下台湾大霸、日本日高、飞利浦、伟易达等厂商的大额订单。而近两年与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以及国内新兴的波导、TCL、康佳等手机厂商的合作更使得比亚迪一跃成为与三洋、索尼比肩的全球第三大电池供应商。
而日本的东芝、松下,韩国的三星、LG等电池业务则日渐式微。2002年后,日本锂电池的全球市场份额持续下滑,2003年已降到58.2%。随着中国公司的迅速崛起,日本企业已明显感到了冲击和压力,他们与中国电池商的摩擦也自然而生。
比亚迪虽然在海外市场不断攻城拔寨,但架在中国企业头上的专利之剑成了比亚迪自身发展最大的障碍。以技术为矛、专利为盾,GE、微软、丰田、索尼、诺基亚、三星等世界级企业在中国做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
以DVD生产为例,中国企业不得不为每台出口DVD机上交十几美元的专利费,这让不少中国企业有了共同的认知:技术天堑几乎无法逾越,掌握在别人手里的专利犹如一堵打不穿的铜墙和一条要命的绞索,而在电池领域更是如此。
作为后进者,比亚迪只能在日本企业后面进行学习和改良,而基础专利牢牢握在日本企业手中。但是比亚迪从来不怕技术封锁,依靠自己力量实现研发创新;比亚迪重视知识产权,从企业开始发展就不断积累专利。虽然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战术上还是严阵以待。
自1999年以来,比亚迪在国内外申请的专利数以平均每年195%的速度增长。比亚迪每年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投人多达5000万元,对于专利发明人的奖励平均高达1万元每人次。面对如此多的专利数量,比亚迪在2001年成立了知识产权与法律部,专门负责公司的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事务。
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维权方面,比亚迪在中国、美国、日本及欧洲均聘请有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律师及法律顾问,在必要的时候,比亚迪会整合其在全球的法律顾问资源进行知识产权维权。比亚迪的准备是必要的,因为它的快速发展早已激起了日企的强烈反对,日系厂商开始以专利为武器维护其市场的优势地位。
2002年9月23日,三洋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比亚迪股份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美国法人—比亚迪美国公司,指控其侵害了该公司的专利。诉讼的主要对象是面向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锂离子充电电池,涉及的专利包括"锂二次电池"及"确保保护性电路可靠性的电芯"两项专利,诉讼要求禁止比亚迪向美国出口及在美国销售比亚迪公司的锂离子充电电池,并且赔偿损失。
在被三洋起诉后,比亚迪迅速整合资源,投人巨大人力、财力,并且先后两次聘请美国知名律师积极应诉。2002年10月3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将积极抗辩。2002年12月,比亚迪在美国应诉,提出并未侵犯利的抗辩和反索赔。经过艰苦而又扎实的文献索工作,比亚迪发现三洋公司是20世纪90年代申请的专利,但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有大量类似的专利申请,三洋的专利实际上是将类似专利的范围做了限制,实质上属于改进专利。
比亚迪又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比亚迪没有侵犯三洋的专利,而且三洋的专利本身也有弱点,所以,比亚迪要向三洋提起反索赔。比亚迪的举动让三洋十分惊讶。加之专利官司涉及专利有效性、有效期、有效范围等方方面面,一般专利差异在30%以上就无效,比亚迪在三洋所谓的专利方面也没有明显的抄袭痕迹,三洋在取证方面也遇到空前的难度。另外比亚迪近几年在锂离子电池技术也拥有了多项专利和自有技术,因此当比亚迪提出反索赔时也表现得理直气壮。
诉讼进行到最后,三洋公司在极有可能败诉的情况下,主动提出了和解。三洋同意撤销专利诉讼,比亚迪同意撤销向三洋提出的反索赔,两家公司于2005年3月底签署了正式和解协议。
比亚迪与三洋的专利纠纷反映的是中国与日本电池企业之间的行业竞争,虽然比亚迪与三洋的诉讼握手言和,但在未来国际电池市场中,中日电池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不过王传福不怕,比亚迪也不怕。"3年之内我们将取代三洋,成为电池产业的全球老大",这已经是比亚迪高层表达信心时普遍使用的一句话。如果从获取利润的能力和增长速度以及竞争力等方面来看,比亚迪事实上已经开始取代三洋成为全球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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