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黑土地上的红色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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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黑土地上的红色旗帜
林枫,原名郑永孝,又名郑伯樵、郑凌风、林硕石。祖籍山东省海阳县。1906年9月30日生于双龙城(今黑龙江省望奎县)。7岁拜家叔郑元臣为师,入私塾读书。1919年夏考入望奎县高等小学校高级班,1923年赴天津考入南开中学。

在南开中学,林枫开始受到革命思想的熏陶,经常阅读《小说月报》、《语丝》、《向导》、《新青年》等进步书刊,并曾在校刊上发表题为《我们不能坐视》的文章,抨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向同学宣传进步思想,后被选为校刊编辑和学生会会长。1924年12月,以学生会名义组织同学去天津港欢迎孙中山北上和宣传《北上宣言》。1925年“五卅惨案”发 生,组织领导同学上街讲演,游行示威,带头冲破军警阻拦,向日本领事馆递交抗议书,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杀害中国工人、学生的罪行。在中共地下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林枫积极参加各种革命活动,大力支援北伐革命。1927年3月,经在南开中学任教的范文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天津党组织被破坏,林枫一度失掉与组织的联系。5月,暂回家乡望奎。在家乡的二十多天里,他向亲友邻里讲述革命形势,宣传革命思想,还把一些进步书刊送给少年时的同学传阅。以后为寻找组织关系,他独自赴江苏东海中学办学,领导学生进行反日反蒋活动。1929年夏,考入北平大学工学院,改名郑凌风。次年恢复组织关系,不久担任中共北平大学工学院党支部书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作为北平学生南下示威团中共党团5名成员之一,带领北平学生南下示威团赴南京向国民党政府请愿。他们联合各地学生,在南京举行示威游行,捣毁国民党中央党部、外交部和《中央日报》社等处,要求蒋介石联合广大民众,出兵对日作战。1932年担任河北省反帝大同盟中共党团书记,领导爱国群众抗日救亡运动。同年7月赴上海参加全国反帝大同盟代表会筹备会。11月任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长,不久改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参加组织为李大钊送葬的群众性活动, 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北平市委遭到敌人严重破坏后,在群众掩护下,辗转到江苏、山东 、山西、河北等地坚持革命斗争。
1935年“一二·九”学生运动爆发后,继任北平市委书记 ,组织领导“一二·一六”反对“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的更大规模的游行示威,使学生爱国运动向深广发展。同时,在组织学生南下宣传、建立民族解放先锋队、决定北平学生复课等重大决策中,都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1936年3月调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亲自领导了天津爱国群众和学生反对日本侵略的“五·二八”反帝运动。5月担任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刘少奇的秘书。在刘少奇领导下,林枫在开展华北抗日群众运动,肃清王明“左”倾错误的影响, 保护党的有生力量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1937年9月,林枫任中共山西省工委副书记。10月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不久,兼任中共北方局组织部长。在形势复杂、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吸收和调配党内外大批干部,使这些干部在抗日斗争中,各尽所长,发挥了积极作用。1938年5月,任中共晋西南区委书记。同年冬,一一五师主力东进后,兼一一五师晋西支队政委。在领导晋西南人民抗日斗争的同时, 有力地回击阎锡山向共产党的进攻。1939年12月,在阎锡山发动晋西事变,形势处于危急之时,带领全区军民,同阎锡山投降反共反人民的行动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1940年1月,晋西南、晋西北区党委合并,成立晋西区党委,任书记。1942年8月,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成立,关向应任书记,林枫任副书记,在关向应养病期间代理书记,并兼晋绥军区政委。在建立晋西 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林枫作出突出的贡献,受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林枫奉中央电令,率领中央干部团以及晋绥干部和部队千余人,9月22日由晋绥边区兴县出发,10月23日经过长途跋涉到达沈阳。林枫到东北后 ,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组织部长。他一方面以主要精力筹备召开东北人民代表会议,准备成立东北人民自治政府;一方面协同彭真安排和分配由关内入东北的干部1.1万多人,到各地开展工作。他出色的工作业绩,受到东北局领导的高度赞赏。1946年1月,东北局决定辽 北省与吉林省合并,林枫任吉辽省委书记,吉辽军区政委。在此期间,苏联红军决定从沈阳等各大城市北撤回国。“东总”作战任务要求以吉辽军区为主,夺取长春。林枫在磐石主持部署攻打长春的作战方案,亲自到长春东郊前线视察,并担任攻城政委。同年4月14日下午2 时开始,经过5天4夜激战,全歼长春守敌,生俘长春卫戍司令陈家祯中将以下1.4万多人( 其中包括国民党吉林省代理省主席王滨华、长春市市长赵君迈),缴获了大批武器弹药和各种军用物资以及大量法币等。5月初,东北局决定长春市划归东北局直接领导,林枫任长春市委书记。1946年8月,在哈尔滨主持召开东北各省联席会议,通过东北各省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成立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以后改称为东北行政委员会),他被推举为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在中共中央东北局领导下,经过他周密的组织,迅速将大批干部分配到东北各省和有关部门,为建立东北根据地作出了贡献。在东北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加强城市工 作等方面,他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定的正确方针,深入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当发现土改工作中出现侵犯中农利益、侵犯城镇工商业的偏差时,当即指示干部及时纠正,批评某些地方片面强调的“贫雇农说了算”、“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错误口号 。他还亲自到牡丹江、安达、昂昂溪、绥化、佳木斯等地调查研究,复查土改情况。1947年秋,呼兰县农民结队冲进县城挖浮财。他得知后,马上派工作组配合松江省检查处理,说服纠正。对于一些地方出现的“左”的倾向,根据中央的土改政策,及时地进行纠正。在整个东北解放战争期间,对清除日伪残余,建立革命政权,进行土地改革,发展生产,团结各阶层人士,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等各项工作,都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
1949年8月,东北人民政府成立,林枫当选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秋,高岗调中央工作后,他被提任东北局第一副书记和东北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他主管东北人民政府工作期间,在抗美援朝支前工作,在东北地区的农业互助运动,在恢复和发展生产及文教、司法 、民政等项工作中,都倾注大量心血,取得突出的成就。在农业生产上,提出大面积推广使用改良农具,要重视国营农场的建设和示范作用。为防治东北西部地区的风沙问题,他主持大面积植树造林,营造防护林带工作。为防治辽宁的浑河、太子河水患,他提出在浑河流域建“大伙房”水库。水库建成,为灌溉、防洪、提供工业用水等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在教育工作上,他重视正规化教育,培养各种等级专门人才。
1954年冬调中央工作,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东北地区工作部部长,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党委书记、校长,当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他在各个领导岗位上,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深受党和人民的赞誉。
“文革”中,林枫遭到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于 1977年9月29日与世长辞。终年71岁。

1941年4月于兴县。右起:关向应、彭真、林枫、周士第、贺龙、陈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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