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老百姓有多惨?想要活下去,太难



古道
明末,农民们被逼到了什么地步?
看看下面这些历史记录,你也许就会有了答案。

▲流民图 局部 明 周臣
01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进京赶考。
明代举人赶考有特权:免收任何“过路费”,路上住驿站进城有会馆,全程白吃白住。
待遇这么好,陈其猷却寝食难安,实在是因为沿途所见山东全境大饥荒,太令人震惊。
陈其猷愤然绘制《饥民图》,序中写到:刚走二十里,就看到有人在路旁刮人肉,看着跟平日杀猪屠狗一样,根本不避人,来往路人也都习以为常。
走了半天路,他又看到一个老妇人,在路边煮幼儿,边煮边哭。
陈其猷问她:你既然都敢煮人肉来吃了,还有什么好哭的?
那老妇人说:“我在煮自己的孩子,我们饿了好些日子,实在是活不下去。我如果抛弃他,别人也会吃了他。与其这样,倒不如我自己吃了。”
见此人伦惨剧,陈其猷毛骨懔懔,好多天都吃不下饭。

臣自正月离家北上,出境行二十里,见道旁刮人肉者,如屠猪狗,不少避人,人视之亦不为怪。於是毛骨懔懔。又行半日,见老妪持一死儿,且烹且哭,因问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妪曰:此吾儿,弃之且为人食;故宁自充腹耳。臣因此数日饮食不能甘。
——《饥民图》自序
不过,比起毛骨悚然的人间惨剧,还有更让人细思极恐的:会试结束后,那些与陈其猷一路同行,共同亲历惨景的“天子门生”们,却是每天灯红酒绿,各个“声歌诱耳,繁华夺目”,百姓疾苦?与我何干!
想一想,这些“举子”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是大明朝的各地父母官。可这般“装看不见”的模样,又怎能做得了好官。
此时,距离明朝亡国,已不到28年。

02
陈其猷的山东老乡,青州府推官黄槐开,也在奏文中提到当地的食人肉卖人肉之风:
自古以来的饥年,只听说过易子而食,拿人骨髓熬汤的。如今却见有人在市场杀活人卖人肉,每斤人肉六文钱。
有人刚饿死倒下,立马就有人拿着刀具去剖腹挖心,支起锅具煮食,甚至评价人心味美,小孩的心更佳。
有人上前呵止,杀人者便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不吃人,别人就要吃我。

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
——《青州府志》
03
明末的“天灾”,涉及地区非常广。但最终酿成大祸的,却是陕西杀出来的农民军。
为什么偏偏是陕西?
从万历初年到天启末年的五六十年间,陕西地区就已灾害频发,包括旱、蝗、水、雹、地震等等。
天灾肆虐导致颗粒无收,靠天吃饭的秦地百姓们只能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
崇祯二年(1629),陕西延安籍官员马懋才,回乡省亲。他在奏章里无限悲痛地描绘了家乡惨况:
八九月间,无粮可食的百姓只能采摘山间的蓬草果腹。蓬草吃完后,又剥树皮为食。
树皮也剥完之后,就以山里一种名为“青叶”的石头为食。石头性冷而味腥,吃一点就有饱腹感,但几天后就会因为无法排泄,腹胀而死。
成人尚且难以自保,那些襁褓中的婴儿命运可想而知。
延安城外有一个粪坑,每天都有活不下去的父母,把小孩扔进坑里。
这些弃婴在坑里嚎哭,呼喊父母,饿狠了只能抓粪吃。
到了第二天早上,没一个弃婴是活着的,而新的一批弃婴又到了。
更可怕的是,小孩子和独行人一出城外,往往就再也不见人影。后来见到城外饥民,以人骨为柴煮食人肉,才知道那些失踪的人都被饥民们杀死吃掉了。
吃人者也没有好结果,食人不过几日后,就会面目红肿,最后燥热而死。
于是,到处死尸狼藉,恶臭熏天。城外三个可容纳百人的大坑已堆满尸体,而附近没有送来的尸体又不知道有多少。

马懋才痛心疾首地说:“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情况下,百姓只能逃亡,成为流民,最后沦为盗贼,这就是秦中遍地是盗的原因啊!
落草为寇乃是大逆不道之事,轻则充军发配,重则株连九族。
不过身处绝境的老百姓们已经无法顾忌那么多,反正怎么都是死,饿死和做强盗被杀死,还是被杀死为好,毕竟后者能饱食几天。

04
朝廷上下和地方官员面对空前严重的自然灾害,似乎找到了推诿责任的主要借口。
例如崇祯初年任陕西巡抚的胡延宴,就对饥民落草为寇的事件毫不上心。
每当下属州县上报“盗贼”猖獗的情况,他都会勃然大怒,不由分说将来人打一顿,大骂到:“他们不是饥民,是饥氓,罪无可赦!”
其他地方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根本不顾农民死活,各种苛捐杂税统统照收不误。
马懋才的奏章就指出:陕西各地官员将全部钱粮赋役都强加于还没逃跑的民户上,导致残余人家只好抱恨而逃,四处躲避。
老百姓没饭吃,税收不上来,军队也一样断炊了。
更何况自万历末年以来,朝廷就将注意力放在东北,对西北军队无暇顾及,陕西诸镇长期欠饷,普通士兵甚至到了卖妻鬻子,变卖兵器来填肚子的地步。
吃都吃不饱,军纪自然要败坏,再加上将吏克扣、虐待,积怨日深,士兵们开始思变谋出路,聚众闹事,解散溃逃便必不可少。
这些士兵,原本就是职业军户,家无私产,没什么谋生本领还饱受歧视,除了做强盗,别无他法。
万历年间,这种情形就很严重。到了崇祯初年,更是发生了大规模的临阵溃逃、哗变。
这些边军最终都汇入了农民军的行列,共同成了大明帝国的掘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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