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禁止产销违规低速电动车,老年人“能买不能用”,成为过去式


低速电动车是指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以内的车型,基本上道路上常见的电动车,除了新能源汽车之外,都属于低速车型,尤其是电动三、四轮车,普遍时速都不会高于70公里/小时,一般时速在20~50公里/小时,所以,它们相对更安全。

而电动三、四轮车不仅安全,它们拥有全封闭的造型,驾乘拥有更好的舒适性,拥有比汽车更低廉的价格,经济上更容易承担,拥有可以载人载物的空间,可以代步、接娃、买菜购物,因为这些实用性,老年人消费者成为电动三、四轮这类低速电动车的消费主力军。
但随着电动车规范化的深入,电动三、四轮车上路门槛提升,不仅仅车辆能用,还需要资质,但目前市场上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良莠不齐,有的连生产资质都没有,导致生产的产品,不仅质量无法保障,更不能上牌上路,让很多车主“能买不能用”,不过,这样的情况正在转变,多地实施新举措,来从源头解决老年人能买不能用。
多地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

2022年7月1日,山东齐河发布通告,在禁行区内全面禁止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对违反要求从事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经营的,执法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罚。

无独有偶,在2022年6月,天津市多个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该《通告》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
另外,在较早之前,北京、安徽合肥、山东德州等多地,均有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对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这类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对于违规生产的厂家,销售商家,严惩不贷、
老年人“能买不能用”,成为过去式

为什么低速电动车之前存在“能买不能用”,根本原因就在于,治理车辆的是交管部门,而治理生产和销售则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不同部门管理,才出现了,虽然违规车辆不能上路,但源头上在生产和销售的禁止没有同步,而一些老年人辨识能力比较差,买到了车辆无法使用,碰到这种情况的车主很苦恼。
多地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车,最大的受益者莫过于老年人,这样的管理,让老年人以后可以很好的解决了现在车主抱怨的“能买不能用”的情况,让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成为过去式。

并且,这种从源头的禁止生产和销售,它带来的不仅仅是眼前消费者“能买不能用”问题的解决,从长远来看,它更有利于目前良莠不齐的低速电动车行业的规范。
现在一些无资质的生产厂家,利用粗制滥造的车型,用低价来吸引消费群体,而这类车的安全性没有保障,并且,因为这类厂家过多,导致很多有资质的厂家入局困难,让低速电动车市场不够规范,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趋势,而一旦建立了遏制无资质车辆的发展,更有利于有资质,有质量车辆的规范,从而形成“良币驱逐劣币”,让低速电动车的市场更健康、良性的发展。

总而言之,对于目前低速电动车从源头治理,虽然只是部分地方的举措,但小行家从中看到了“利好”,它利好的是广大的老年人车主,也同时利好了我们整个低速电动车行业,乃至整个电动车行业,对于这样的举措,值得点赞,也希望有更多地方,可以跟进,全面的从源头解决老年人能买不能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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