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对省级行政区进行过一系列调整,现如今的省级行政区划,自1997年重庆直辖后才稳定下来。在此之前,曾经撤销了八个省份,这八个省份大部分位于北方,基本上都是五十年代初被裁撤。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方便恢复生产,在山河四省之间设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新乡市、安阳市2地级市,共56县、1矿区、5镇,面积约5万平方千米。
1952年11月,撤销平原省,将新乡专区、安阳专区、濮阳专区、新乡市、安阳市划归河南省,菏泽专区、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
察哈尔省设立于民国初年,范围大致在今河北省张家口市,北京市延庆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大部,乌兰察布市东境。1948年前全省辖1市、19县、4行政督察区,18旗、1牧场,总面积约27.89万平方千米。
1952年11月15日,根据察哈尔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地广人稀、物产匮乏等原因,经原察哈尔省军区司令员王平将军提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决定撤销察哈尔省建制。雁北专区、大同市及察南专区之天镇县划归山西省,察北、察南16县改为张家口专区,连同张家口市、宣化市归属河北省管辖,余下县市划归内蒙。
绥远正式成立于1928年,全省辖境相当于今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及乌兰察布市大部,1947年底全省土地面积为32.93万平方千米。
1954年3月6日绥远省被撤销,并入内蒙。
辽东省由东北人民政府1949年4月21日批准设立,由现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辽阳市、营口市、桓仁、岫岩,以及现吉林省的通化、白山等地组成,省会安东,面积约14.8万平方千米。
1954年6月19日中央批准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原辽东省所属的通化、辽源2市及东丰、西安、海龙、通化、柳河、辉南、靖宇、抚松、长白、临江、集安11县划入吉林省。
1949年4月21日重划东北行政区后,辽西省辖四个市,二十一个县,面积约10万平方千米。
1954年6月19日经中央批准,撤销辽东省、辽西省,合并设立辽宁省。原辽西省所属的四平市及梨树、双辽2县划归吉林省。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哈尔滨市改为省辖市,划归松江省管辖,并将北部的佛山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同年5月1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全省共辖4市、32县。省会哈尔滨市。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松江省建制,合并进黑龙江省。同年8月1日,两省机构正式合并。
热河名称来源自承德避暑山庄内的温泉,温泉水流入武烈河后,武烈河下游在承德市内的部分,在当地冬季寒冷的气候下也不结冰,蒸汽蒸腾,故而被称为“热”河。
1914年1月设置热河特别区,1928年9月明令改制为省。新中国成立后,于1955年7月30日撤销该省。辖区位于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地带,面积约18万平方千米。
西康省1939年1月1日成立,省会设在康定,刘文辉为省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4月26日成立西康省人民政府,省府驻地雅安市,省主席廖志高。总面积约45.2万平方千米,管辖范围包括如今的四川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雅安市及西藏昌都市、林芝市。
1955年7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西康省建制的决议,西康省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9月底撤销,金沙江以西归属西藏,以东归属四川省,其政务由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接管。至此西康省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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