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房1年后,拒不缴纳房租也不搬走,房门一换,扬言房子归我了,谁来也不好使



在湖北武汉,一名女租客霸占了一名房主的房屋,已经持续了一年时间。这名女租客不仅不支付房租,而且拒绝搬离,这种明显的非法侵占行为让房主和社区、派出所居然都那她没辙。
一年来,房主和社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尝试与这名女租客沟通,最后甚至连媒体都出动了,但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据了解,大约在一年前,马先生的妻子以月租金1500元的价格,将一套闲置的房子租给了叶女士用于居住。由于是通过熟人介绍,双方并未签订任何相关的租赁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然而,叶女士在租住了4个月后,就不再继续交租金。马先生和妻子多次催要,但叶女士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比如工资未发、家庭开支大等等。
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叶女士突然提出想要买下这套房产。她说自己很喜欢这个地方,而且现在房价也在涨,希望马先生能考虑一下。马先生对此表示同意,毕竟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把房子卖出去,而且对方也有意向购买。
然而,当马先生开出了200万的房价后,对方却没了下文。叶女士不再回应马先生的电话和信息,甚至避而不见。

马先生非常生气,他觉得叶女士是在欺骗他们。他委托亲戚去查看房子的情况,结果发现房子已经被叶女士擅自重新装修了。这让他更加坚信叶女士是在故意耍无赖。
于是,马先生再次委托亲戚与叶女士协商,要求她要么继续交房租,要么立即搬离。但叶女士对此没有任何回应,既不交租也不搬走,反而像真正的房主一样住在那里。
马先生只好寻求社区的帮助,但叶女士并不接受调解。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无法判断马先生家和叶女士之间是否存在过房屋买卖关系,而且他们也没有权利查看叶女士是否有房产证。

最后,马先生又找到了辖区的派出所。然而,民警也表示他们很为难。虽然有人愿意作证,但他们不能强行将叶女士赶走,因为这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纠纷。民警认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并未涉及治安或刑事犯罪,建议马先生还是去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叶女士的计划看似“精明”,实则缺乏法律常识。她声称自己装修花费了100多万元,希望以这笔装修款抵消相应的租金,或者抵扣购房款的一半。然而,这种做法完全不合乎法律规定。
首先,叶女士和马先生之间存在着房屋租赁关系,即便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也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定期租赁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而房东则有权在租客不交房租的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搬离房产。
其次,叶女士以装修款抵扣租金或购房款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装修款是叶女士自己的投资,与马先生的房产没有任何关联。因此,叶女士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客的义务,更不能侵犯马先生的财产权。
事实上,叶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她未经马先生同意擅自进行重新装修,对房产进行了重大改变,给马先生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马先生有权要求叶女士恢复原状,并赔偿因装修造成的损失。
对此,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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