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邓女士,把自己的一生积蓄205万,存在银行,结果到期之后只剩下了100元。这一笔钱,整整存了三年,可是邓女士一直没有发现。她认为这笔钱存在银行,每年都会有利息收入,就连这笔钱也会带来丰厚的回报。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情况呢?
原来邓女士出生于河南郑州,曾经经营过一家小工厂,生意做得很好,但近些年却一落千丈。邓女士当断则断,选择卖掉工厂,换得了两百多万,数额也不小了。
邓女士年纪大了,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再工作,想着有钱养老,再给儿子买房,就足够了。于是邓女士打算把钱都存入银行,吃利息!结果3年定期到了,卡里的钱就剩下了100元。
着急的邓女士于是就去找银行管理人员,让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银行管理人员却告诉这事跟他们没有关系。并且嚣张的说:“打官司你也不能赢。”
“这可是我们一辈子的血汗钱呐!银行也不能这样欺负我们普通人”!邓女士哭诉说。但银行就是坚持认为这事跟自己没有关系。银行人员认为邓女士卡里卡里本就只有100块,却在这里吵闹说有200多万,不是失心疯就是想讹银行!银行也不示弱,让两个保安将邓女士架了出去!
银行这嚣张的态度让邓女士气坏了,于是她立刻到派出所报警,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这205万被当时银行一职员曲某暗箱操作弄没了。
邓女士回想起当时这位曲某,非常热心劝说她去买理财产品。自己不是非常了解的情况下,被她的热情所感动,于是就把205万交给曲某。
但是银行方面表示这个柜员早在2年前就离职了,谁把邓女士的钱拿走,那么你就去找谁?后来虽然在警方的调查下,将曲某抓到了,可是这些钱早就被她霍霍光了。
邓女士无可奈何,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钱就这么没有了,内心十万个不愿意,于是她跑到银行要求索赔自己的损失。可银行银行还拒不赔付邓女士消失的205万,说这是银行职员的个人行为,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万般无奈之下,邓女士只能把银行告上法院,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权。法院审理了此案。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银行作为储户,有义务保证存款安全。由于曲某是银行界的员工,银行界对她的行为负有间接责任。同时,曲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或贪污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审理后法院判银行赔邓女士205万以及利息。尘埃落定,邓女士和老百姓都松了一口气。说到底,老百姓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会把钱存在银行里,而且银行也是为百姓服务的基地,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银行应该对自己的员工严格做好审核和职业培训。而作为银行的员工,更应该要恪守自己的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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