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注意了!终身追责都有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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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将终身追责制度逐步扩大到生态环境保护、公检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等多个领域。这一制度的全面铺开,有助于约束权力,防止决策失误或渎职行为,保证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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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终身追责
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国务院《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终身追责、绝不姑息。
比如,某省环保厅昔日领导,为谋求政绩,强行批复了一处环评报告。该建设项目违规占用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100多亩湿地。事后调查认定其严重失职渎职,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将终身不得担任环境资源管理相关职务。

二、公检法领域的终身追责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任务。为确保司法权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颁布了关于办案终身质量负责的司法解释,明确对办案质量问题实行终身追责。
数据显示,过去5年间共计查处冤假错案938起。在错案调查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全面启动责任追究,共计458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惩处,其中10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受到撤职以上处理,充分彰显了终身追责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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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行政决策领域的终身追责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国计民生。为防止决策失误或推诿扯皮,国务院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对决策失误的领导及其团队实行终身追责制。
以某市政府决策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为例,当地原副市长牵头该项目,但在运营方案及财务预算论证不足的情况下即强行上报,造成20亿元巨额亏空。事后该副市长虽升任市长,最终仍因严重渎职而落马,其主责团队成员也均受到了不同程度问责。

可以看出,从生态环境到司法裁判,再到城市建设,我国终身追责制度已经全面铺开。它增强了权力制约,有力防止了决策失误或渎职问题。放眼未来,这一制度势必会持续深化,为建设法治国家、造福人民提供有力保障。
当然,关于终身追责制度也有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
比如追责的界限如何划分?程序是否规范透明?会不会形成萎缩心理?
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欢迎大家踊跃讨论,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终身追责制度必将日趋完善,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本期内容就讲到这,我是大壮,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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