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违约的买房人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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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违约的买房人,非常纠结。
来到年底,北京房产市场上出现了一批违约的买房人,进退不得,越来越纠结。
其一,违约的买房人很多。
眼瞅着23年就要结束了,最近这阵子,咨询买房违约问题的买房人又有点多了。

这一位粉丝卖房迟迟卖不掉,为了快速卖房,一咬牙、一狠心,房价降了一大截。原以为降价了,房子就能卖的快一点。
实际情况让人大跌眼镜,虽然降价很多,结果看房的人都没有。
降价首先解决的不是卖房问题,而是看房问题,如果不降价,连看房的人都没有。
一旦降价,大降价后,就连看房的问题都无法解决,对于卖房人而言,冲击更巨大。
我个人看法,如果卖房到了这份上,干脆就把房子下架,不卖了。房子挂着,三天两头的降价,看房的人,只会预期越来越低,想着能不能降得更低一点。
有的买房人,下决心要违约,却又被违约金吓得不得了,瞻前顾后。

违约金到底是赔付订金,还是赔付20%,违约的买房人非常纠结。要违约吧,怕高额赔偿;不违约吧,从4月到12月,房价刷刷刷,下降幅度不小,也有损失。
麻杆打狼,两头怕。
其二,违约的买房人,基本是房产置换群体。
上文提到的这俩案例,都是房产置换群体,一买一卖。买的房子已经签约了,要卖的房子卖不掉。
房产置换群体,其实本质上,就是刚需群体,卖一套房,买一套房。或者是家里人口多了,原来的房子住不下,需要换房;或者是小孩长大了,入学需要,换到更好的学区。
置换群体,既不是炒房客,也不是投机人,然而再换房的事情上,遇到瓶颈,进退维谷,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
如果是刚需上车群体,总得有个住的地方,看到房子合适,也就出手买了,反正不管房价涨也好,跌也罢,总得有个住的地方。
遇到这种尴尬情况的买房人,或者干脆认栽,损失订金走人;或者想办法大降价卖房。
其三,选择替代解决方案,也是沉没成本最低的方案。
解约损失的定金是沉没成本,会永远存在。
只要解约,产生了赔偿,这部分就是沉没成本。以后不管买哪套房子,都需要把沉没成本加上去才行。举个例子,定金损失了30万,新买房子总价600万,实际支出的成本就是630万。
所以,能不解约,尽量不解约。
除非解约后新买房,获利超过损失。此时,该解约就解约。
如果沉没成本过于高昂,后面几乎不可能再找补回来,此时就不要解约了。
对于置换群体来说,针对这种情况,有更好的替代方案,不必支付高昂的沉没成本。
其四,好事难两全,没有完美解决方案。
解约赔偿订金,还要担心对方索要20%的违约金;不解约,继续推进买房的事情,又得担心房价会不会继续下跌。
两条路径,都有风险。
没有两全其美的最优办法,只有次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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