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感觉国人特别不愿意谈“死”,尤其老年人,总是讳莫如深,视其为不吉利。
正如孔子所言:“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
所以我们的传统对死亡话题基本回避,敬鬼神而远之,更何谈思考,这也被冠以一种“入世精神”。
再观“出世”的道家思想,同样是以“长生不老”为终极目标,这就有趣了,死亡这个举世普遍性的人类话题,在中国文化中隐藏了。
现在呢,随着看破红尘、通透人生、觉醒人士的增多,“死亡”这个话题不再遮遮掩掩了,人固有一死,挣不脱躲不过,回避遮掩没有用,倒不如大大方方拿到台面上来说,反而促进了“死亡教育”。
我在前些年就想过将来老了离开人间那一天,捐献器官这个事可以做,当时只觉得能帮到有急切需要的病患,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幸福活下去,是件再好不过的事。
但渐渐的,我发现想得太简单了。首先,你老了器官也都衰败了,能用不能用尚且不说,需要换器官的人大抵更喜欢用年轻健康的器官是不是?
看到视频报道说,乌军医生亲口承认“活摘战俘器官”,“不打麻药”时,那医生一脸得意笑容,不夸张的说我汗毛都立起来了。
可以尽天年的人,可能也就眼角膜什么的还有点价值,当然咱也不懂这方面,只从常人角度判断可能器官大多老化没什么用了,似乎尘归尘土归土回归大自然更好。
可是人性的恶啊,突破善良人的认知,不信你继续往下看。
考虑到大多人不好接受,因此图片做了模糊处理。
上图展览的大体标本,能看到的人并不多,是一位年轻孕妇,腹内还有已成型的胎儿(大月份),据说孕妇身体状态很好。
可是,她怎么就成了标本?这个标本的来源谁能说得清楚?
据说此标本在重庆展出时,被亲属认出来了,此标本生前是失踪状态。
当然这些民间说法不一定绝对正确,我也没时间去一一查证,若从客观角度讲,这个事情确实可能存在漏洞和可变空间。
罗翔老师之前举过一个栗子:
如果有人要买你的一颗肾,你会不会卖?
你说:我不卖。
那人说:我出500万,外加深圳2套房,你就要你一颗肾,你卖不卖?
这时候,你可能就要考虑一下了。
一旦器官可以交易,那你是身前给还是身后给,大概率由不得你了,毕竟,你不能肯定自己什么时候走,但是“需要”的人肯定等不到你自然走。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无法直视,就是太阳与人心。
善良的人们,根本想象不到黑暗能有多至暗,坏人能有多坏到骨头里。
国内某医学大佬论文被国外退回,理由是五百多例移植肝脏来历不明。至今,仍然无法找到证据来证明这五百多个肝脏的来源。《国际肝脏》杂志已经终身禁止该院士在该期刊上发表论文。
新闻媒体报道
明明是件大好事,可惜五百多个肝脏来源无法证实其合法性。简直匪夷所思,细思极恐,难以置信,离了个大谱。
另有安徽非法摘取器官一案,这些个白衣天使们,在阳光之下干着泯灭人性违法的事。
再有,器官捐献宣传进了校园,让中小学生全体宣誓?这是要干什么?
家长们看了是何感受?中小学生还是未成年人,三观并未完善树立,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让他们集体宣誓捐献器官合适吗?
1997年,伊朗《有偿赠予法案》出台,也就是伊朗把买卖器官合法化了,这也是世界上的唯一。那么为什么是伊朗?因为伊朗的穷,是一种没有盼头的穷。穷到想去卖器官。
另一方面,没有人能阻止富人求生,于是很多外国人也开始通过各种方式来伊朗收购器官,这种产业链的诞生,让人感觉悲催又难受。
另外,很多网友的一些想法,也普遍印证了大家共同的担忧。
有网友说:
我倒无所谓我死了之后有人要我的器官,我怕的是有人要我器官的时候我还没死。
还有网友说:
我办了两张信用卡,你猜怎么着?
短信天天接收到网贷平台的放款信息。我注册一家公司,一天接到20通会计公司电话,当你填写器官捐献表,你觉得这些信息会不会泄露出去?
下次找你的,说不定就是死神了。
我想,每个自愿将器官捐献的人,都是灵魂发光的善良之人,是大爱,更是大善举;而医者通过合法途径,应用高超医术为患者移植器官达成生命的延续,每个环节的行为都是光辉且值得赞扬的,这点毋庸置疑。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有些不法人员藏匿这个环节中,生生将一件好事,搞成了带血的利益输送链,为了钱不择手段,抛弃人性,良知,更无视法律的威严。
我们支持白衣天使治病救人,我们也真心赞扬人间有大爱,但我们拒绝买卖器官,拒绝非法器官移植。
大家也看到了,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黑暗利益链,新闻报道出来造成很多人开始抗拒器官移植。
于是我打开捐赠页面,慎重退出了承诺。(仅代表个人意愿,无任何对错是非等引导!)
不过看到新闻又报道说《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相信一定会有更加严格的监管处罚,因为涉及伦理良知法律的事绝不可马虎,也相信祖国会严管。
留待以后看看怎么发展、什么情况,再看要不要重新加入吧。
愿世间无病痛,愿大家爱惜身体健康!